4.官僚體製的調整(1 / 1)

《漢書·食貨誌上》總結文景時代的成功時,關於官製,也有肯定其相對穩定的讚美之辭:“為吏者長子孫,居官者以為姓號。”說官吏職務很少調轉,往往至於生兒育女甚至到第三代已經長大,仍然擔任原來的職務,以致有的官職竟然成為姓氏。例如倉氏、庾氏等,就是管理糧倉的官員以此作為家族的代號。

盡管景帝之世存在政治機構較少大的變動的事實,但是,還應當看到漢景帝也曾經進行過官製的調整,而這種調整對於政治安定也確實有重要的作用。

據《漢書·百官公卿表上》記載,西漢官製曆次變化中,漢景帝時代有如下變動:

奉常,秦官,掌宗廟禮儀,有丞。景帝中六年更名太常。

(奉常屬官太祝)景帝中六年更名太祝為祠祀。

衛尉,秦官,掌宮門衛屯兵,有丞。景帝初更名中大夫令,後元年複為衛尉。

廷尉,秦官,掌刑辟,有正、左右監,秩皆千石。景帝中六年更名大理。

典客,秦官,掌諸歸義蠻夷,有丞。景帝中六年更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鴻臚。

治粟內史,秦官,掌穀貨,有兩丞。景帝後元年更名大農令。

將作少府,秦官,掌治宮室,有兩丞、左右中候。景帝中六年更名將作大匠。

(詹事屬官)長信詹事掌皇太後宮,景帝中六年更名長信少府。

將行,秦官,景帝中六年更名大長秋。

內史,周官,秦因之,掌治京師。景帝二年分置左右內史。

主爵中尉,秦官,掌列侯。景帝中六年更名都尉。

諸侯王,高帝初置,金璽盭綬,掌治其國。有太傅輔王,內史治國民,中尉掌武職,丞相統眾官,群卿大夫都官如漢朝。景帝中五年令諸侯王不得複治國,天子為置吏,改丞相曰相,省禦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大夫、謁者、郎諸官長丞皆損其員。

郡守,秦官,掌治其郡,秩二千石。有丞,邊郡又有長史,掌兵馬,秩皆六百石。景帝中二年更名太守。

郡尉,秦官,掌佐守典武職甲卒,秩比二千石。有丞,秩皆六百石。景帝中二年更名都尉。

看來,漢景帝時代對於官製多有更動是顯而易見的。

從新職名的應用看,官職更改集中發生在景帝二年(前155)、中元二年(前148)、中元五年(前145)、中元六年(前144)、後元元年(前143)。

有些更名似乎沒有特別重要的意義,但是有的更名卻似有深意。例如:“景帝中五年令諸侯王不得複治國,天子為置吏,改丞相曰相,省禦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大夫、謁者、郎諸官長丞皆損其員。”將諸侯國丞相改稱為“相”,顯然是抑製地方分裂割據勢力的重要措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