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二、法庭調查
●王洪文供認,上海武裝叛亂是“四人幫”長期經營幫派武裝的結果,“主要應由張春橋和我負責”。
●姚文元對起訴書中指控他的罪行,已經做了準備,寫了稿子,今天他是帶了稿子出庭,隨時準備照稿答辯的。
●江青又撇撇嘴,對法庭人員尖叫:我是和尚打傘,無發無天。我怕你們呀!連劉少奇、林彪我都沒怕過,我能怕你嗎?
● 法庭調查王洪文低頭供認不諱
1980年11月24日15時整,王洪文被帶進了設在正義路的第一審判庭。
早在檢察詢問的時候,王洪文對起訴書中說他誣陷黨和國家領導人,搞打砸搶,製造冤假錯案,安插幫派勢力,建立幫派武裝,策動反革命武裝叛亂等7條罪行,基本上供認不諱,並表示願意立功贖罪。
早在1976年10月6日,王洪文被逮捕。華國鋒當著王洪文的麵,宣讀了中央對他隔離審查的決定。
宣讀完畢,王洪文突然大叫一聲,掙脫警衛員的手,伸開雙手,撲向五六米外的葉劍英。就在他衝到離葉劍英隻有一兩米遠的地方時,中央警衛局的戰士猛衝上去,把王洪文撲倒,死死摁住,給他戴上了手銬。
由於抓捕“四人幫”時,王洪文是唯一一個反抗的人。加上他年輕力壯,情緒急躁,所以,在被抓捕的人中,王洪文是唯一被戴上手銬的人。王洪文被捕後,對他的監管也最嚴。
當天,王洪文被押進中南海地下室,他的情緒很激動,口中罵個不休。後來,王洪文不罵了,情緒一直很低落。
不久,中央決定,將“四人幫”移到秦城監獄關押。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中央決定審理“兩案”,由中紀委組成了3個審理組。“四人幫”一案由二組審理。
王洪文接受正式審訊,是從十一屆三中全會後開始的。此時,王洪文的情緒已經穩定下來,他表示願意配合審訊。
王洪文自知罪惡深重,害怕被判處死刑。他極力想保住自己的命,因此在態度上表現得好一些。
另外,王洪文在“四人幫”中,雖然職務比另外3個人都高,是黨中央副主席,但“四人幫”的核心人物是江青,王洪文也要聽江青的。
自林彪身亡、陳伯達下台後,王洪文由主持中國最大的工業基地上海市日常工作的負責人,一躍而成為僅次於毛澤東、周恩來,居黨內第三的人物。這一點,連當時大權在握的張春橋也不明白是怎麼回事。
在“十大”前的一天,張春橋在中南海談完工作之後,毛澤東突然問了他一句:“王洪文會不會寫文章?”
張春橋回到釣魚台,他就在想毛澤東為什麼在這個時候問起王洪文,而當時王洪文是張春橋的小兄弟。
張春橋後來便去問江青,江青說:“幾天前,康老跟毛主席談上海工人運動搞得不錯,王洪文是個很值得注意的人……”
1973年8月,中國共產黨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北京舉行,這時,年輕的王洪文走上了主席台,作修改黨章的報告,這引起了國內外的震動。
1973年8月30日,中國共產黨十屆一中全會選舉結果:王洪文當選為黨中央副主席。
1976年王洪文被捕後,他便急於交待問題,把其他3個人的問題都交待出來,好為自己開脫。
第一審判庭開庭後,第一審判庭審判長曾漢周主持法庭調查。王洪文今天到庭,仍然像11月20日下午開庭時被押到法庭時一樣,神情緊張,內心恐懼,不停地眨動著眼睛。
審判長曾漢周根據起訴書的指控審問王洪文,1974年10月18日去長沙向毛澤東告狀,陰謀篡權的罪行。
1972年5月,周恩來被確診患了膀胱癌,但在大量需要他去處理的內政外交事務麵前,周恩來不得不帶病堅持超負荷的工作,直到1974年6月1日,鄧小平參加聯大特別會議後從美國歸來,他才住進醫院。
周恩來在醫院裏邊接受治療,邊繼續接見外賓,聽取彙報,有時還從醫院裏出來參加會議。鄧小平從1973年春天複出後,經毛澤東提議,又參與黨、政、軍的領導工作。
此時正值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積極籌備工作期間,10月4日,毛澤東提名鄧小平任國務院第一副總理。
“四人幫”非常清楚鄧小平和周恩來是他們篡黨奪權的最大障礙,為了阻撓鄧小平出任第一副總理,江青先在10月17日的政治局會議上,製造事端,借口“風慶輪”問題,大肆攻擊鄧小平。
“風慶輪”是上海造船廠製造的一艘萬噸輪船,在遠洋航行途中,輪船機件曾發生過故障,交通部派到船上的一位副政委對此有過議論。有人寫了篇《發生在風慶輪遠航途中的尖銳鬥爭》的文章,批判“造船不如買船、買船不如租船”的所謂“洋奴哲學”。
10月11日,姚文元批示新華社在《國內動態清樣》上刊出,江青14日看到後,就抓住這篇報道大做文章,大肆批判所謂“洋奴思想”、“爬行哲學”,竭力攻擊交通部和國務院,把矛頭指向周恩來和鄧小平。
10月17日,江青又在政治例會上突然提出“風慶輪”問題,強迫鄧小平表態,鄧小平駁斥了她的指責,江青最後竟然謾罵起來,鄧小平憤然退場。
於是在當天夜裏,江青在北京釣魚台17號樓同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密謀,派王洪文去長沙向毛澤東誣告周恩來和鄧小平同誌。
法庭上,曾漢周宣讀了在毛澤東身邊的工作人員張玉鳳的證詞。證詞說:“王洪文把周總理比作在九屆二中全會上的林彪一夥要搶班奪權。他說:‘北京現在大有廬山會議的味道。我來湖南沒有告訴周總理和政治局其他同誌。我們4個人開了一夜會,商定派我來彙報。趁周總理休息的時候就走。我是冒著危險來的。’王洪文別有用心地說:‘周總理雖然有病,但晝夜都忙著找人談話,經常去總理家的有鄧小平、葉劍英、李先念等同誌。’”
“王洪文到湖南的目的,實際上是‘四人幫’陰謀要搞掉周總理,向毛主席要權。並在毛主席麵前吹捧張春橋怎樣有能力,姚文元又怎樣讀書,對江青也做了一番吹捧。毛主席當即嚴厲批評了王洪文,主席說,有意見當麵談,這麼搞不好。你要注意江青,不要跟她搞在一起。你回去後找總理、劍英談談。”
曾漢周問王洪文:“你說過這樣的話沒有?”
王洪文承認他談過這樣的意思,他說:“這是江青的話,由我去說的。”
曾漢周問王洪文:“你去長沙為什麼背著周總理和政治局?”
王洪文回答說:“沒有告訴周總理和政治局,是偷偷去的。”
曾漢周問王洪文:“你去長沙告鄧小平的目的是什麼?”
王洪文回答:“要阻撓鄧小平出任第一副總理。”
王洪文承認他向毛澤東說過,北京現在“大有廬山會議的味道”,他說:“這話原是姚文元講的。”
王洪文還承認,毛主席在聽完他的彙報後,指示他回京後,要多找周總理和葉劍英,不要跟江青搞在一起,要注意江青。
毛澤東斥責了王洪文,他因此心情不舒暢,沒有按毛澤東的指示在長沙多住幾天。而是買了許多橘子飛回北京,跟江青、張春橋、姚文元一邊吃橘子,一邊發牢騷。
王洪文對這個問題交待得很細,情節也對。
王洪文交待的另一個重要問題是,毛澤東逝世後,江青、張春橋、姚文元派他回上海組織民兵。
王洪文回到上海後,馬上建立了第二武裝,還突擊發了槍支彈藥,還對民兵們動員說:要準備打內戰。
王洪文交待的這兩件事,是十分關鍵的,因為這兩件事足以證明“四人幫”結黨營私,要篡黨奪權,發動武裝叛亂。這兩件事,是對“四人幫”定性的關鍵所在。此外,王洪文還對他自己在“文化大革命”中搞打砸搶、挑動武鬥等問題作了交待。
法庭還宣布:
特別檢察廳起訴書指出被告人王洪文於1968年11月,在張春橋的指使下,夥同徐景賢等人,借為中國共產黨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準備材料為名,編造《陳毅反動言論小集》,在上海“九大”學習班中散發,對陳毅進行誣陷迫害。同時還搜集編造了誣陷葉劍英、李先念、陳雲、陳毅、聶榮臻、李富春、譚震林等人的材料,共76份,1163頁。
審判長問王洪文:“你編印《陳毅反動言論小集》是不是事實,是誰指使你編的?”
王洪文回答:“是事實,是張春橋指使編的。”
王洪文供認,他把這本小冊子散發給“九大”代表,目的是為了“整”陳毅。在“九大”期間,曾用這本小冊子上的材料批鬥過陳毅,然後由他把小冊子強送給陳毅。
法庭投影出示了所謂《陳毅反動言論小集》,宣讀了在押犯徐景賢的供詞和“九大”代表劉萬順的證詞。對於這些證據,王洪文都承認是事實。
為了陷害黨和國家的領導幹部,在“九大”之前,張春橋還指使王洪文、徐景賢等專門成立了一個“九大材料小組”,搜集了葉劍英、陳毅、李先念、李富春、譚震林、聶榮臻等人的材料。
法庭投影出示了“九大材料小組”搜集整理的葉劍英等人的材料目錄。
審判員問王洪文是不是這個小組的負責人之一,王洪文承認是小組負責人之一,並供認說原上海市委常委、市革委會副主任王少庸也是負責人之一。
在當天的法庭調查中,還對起訴書指控王洪文和姚文元於1976年1月至9月,指使《人民日報》原總編輯魯瑛派人到中央一些部門和福建、江西、浙江、江蘇、四川、雲南、黑龍江等省,搜集黨政軍領導幹部的材料,誣陷他們是“不肯改悔的走資派”、“還在走的走資派”、“組織還鄉團”、“翻案複辟”等,進行法庭調查。
法庭宣讀了魯瑛的證詞和有關的出證材料。
審判員問王洪文這是不是事實,王洪文回答是事實。
審判庭對王洪文去長沙向毛澤東告狀的事實,已向王洪文調查清楚,王洪文供認不諱,王洪文被帶下法庭。
12月6日,第一審判庭還對上海兩起武鬥事件進行調查。
王洪文於1966年12月底,在張春橋的指使下,夥同耿金章,組織不明真相的群眾,攻打上海“工人赤衛隊”,製造了康平路武鬥事件。據徐景賢等人起草的《上海一月革命大事記》中的記載,“工人赤衛隊”共有91人受傷,到醫院治療。
事後,王洪文還發了特急命令,把“工人赤衛隊”的主要負責人“統統抓起來,押送公安局”。
法庭調查中,出示和宣讀了證據。王洪文承認這些都是事實。
起訴書還指控王洪文於1967年8月4日,策劃指揮圍攻“上海柴油機廠革命造反聯合司令部”群眾組織的武鬥事件。
王洪文供認說:“上海柴油機廠革命造反聯合司令部雖然人數不多,但對我們威脅很大,所以我們研究決定把這個組織搞掉。”
法庭宣讀了張寶林和王承龍的證詞:1967年8月4日,王洪文指揮陳阿大、黃金海、耿金章等人調集了10萬生產工人和上千部車輛和船隻,從水陸兩路攻打,把上海柴油機廠團團圍住。
王洪文還調動了公安局的幾部消防車,用高壓水龍頭掩護,用卡車、起重吊車,把廠門口的路障吊走,把圍牆撞倒,衝進廠裏邊。“聯司”許多人被打傷,廠房車間也被砸爛。
時任上海柴油機廠黨委副書記的徐潘清出庭作證。他說,當時王洪文一夥把“聯司”的人抓一個毒打一個,私人財物,如手表、鈔票、自行車被搶劫一空。國家財產損失350萬元,修理廠房就花了14萬元。
法庭還投影這次武鬥時拍攝的紀錄片中的5個鏡頭。
在人證和書證麵前,王洪文認罪說:“這件事是我策劃的,我是有罪的,我要向全國人民認罪。”
公訴人指出,攻打“工人赤衛隊”和砸上海“聯司”,都是張春橋、王洪文為了奪權、保權,以武力鎮壓群眾的犯罪事實。
12月13日,審判庭對王洪文進行第三次調查。起訴書指控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和馬天水、徐景賢、王秀珍等以上海為基地,抓武裝力量,在他們麵臨覆滅之際,策動武裝叛亂。
1967年7月,張春橋指使王洪文等在上海建立由他們控製的武裝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