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眼到了下午,人們繼續被叫去之後,也叫到了我,同樣的問題,同樣的過程,我也同樣的作了筆錄,確認簽字。在那麼多人都是分開審問的情況下,基本是撒不了謊的,因為大多都會說實話。反正賭博也沒啥大不了的。
天已經快黑了,賭博被抓住竟然會這麼的麻煩。好象程序還沒有做完,被叫去問過一次的人,又陸續再次被叫去了,我幾個月前被抓住過一次,我知道一定是去拍照片,錄指紋和掌紋了,叫到我時已經是晚上了,賭博被抓到派出所,隻有這一套程序真麻煩。就說照相吧,還要在一塊招牌上大大的寫上自己的名字。
自己雙手拿著寫著自己名字的招牌,再正麵,左側麵,右側麵的照,還要量身高。錄指紋和掌紋也很麻煩,十個手指一個個的弄,最後那警察還說要為我驗下血,一顆針在指頭上紮了下,一點血滴在一張紙上就算是驗血了。當時真搞不懂不就賭博嗎,搞這麼麻煩幹嗎呢,聽那些警察說錄了這些後,今後要是做了違法犯罪的事,那就到哪裏都跑不掉了。
當時心想,反正我也不會去犯法犯罪的,心裏也不怕什麼。
基本上所有的程序都辦完了,一些提前通知朋友來了的人,都已經把罰款錢交了,大家都在房間裏等著,都在發牢騷怎麼還不解決還不放人。不少人在裏麵關了這麼久,實在是有點受不了了。
終於來了幾個警察,打開了鐵門,把大夥都放到了外麵。然後開始點名,一個個的去領自己的東西。
大家拿到手機就開始叫人送錢來。有那已經交了錢的就直接走人了。
阿山也被叫到了,他打了個電話叫朋友送六千過來,計劃交我們兩個人的錢。錢很快送來了。可是所有的人都叫了,還剩下最後我和另外三個了也沒叫到我,一個是我下莊時接著坐莊的那位,還有一個是一直在旁邊擦角的(擦角:賭局中負責幫莊家吃錢陪錢的)。還有就是老板娘。開局的老板沒有進來,聽說老板那時正帶著兩人在外麵把風,真暈,也不知他這個風是怎麼把的。
其他人已經全都從派出所出去了,就我們四個留了下來。我估計可能要被拘留了。
難道是有人說我坐了莊的嗎。我在作筆錄時可沒說自己坐了莊的啊,警察也沒問啊。
我給阿三打了個電話
,叫他給我朋友通知下,看來得及活動下不,可以的話多罰款不要緊,能不拘留就好。
這時負責這事的幾個警察過來了,一個警察對老板娘說
:“你是開局的局頭,按說是要重處的,你老公來過了,看你門態度還好,不罰款了,就拘留十五天”。接著指著那後來坐莊的和擦角的說:“你們也拘留十五天”。
“那我怎麼不能出去呢”,我帶著疑惑問警察。
“你是在半年時間裏,兩次參賭被現場抓獲,按條例也得拘留十五天,簽了字馬上就送你們過去”。
一聽這話我頭都蒙了,原來還想著晚上出去好好吃頓飽飯的,警察拿來三張紙要我們簽字,一看是拘留單,那個老板娘先就哭了,給警察訴苦了,說什麼家裏有小孩,要求警察讓他老公去代她拘留,當然這是得不到同意的。
幾個人都簽字了。我當時很不服氣,誰說半年有兩次就得拘留,我想阿山出去了,一定也在為我想辦法的,我得拖延下時間,我拒不簽字。
那警察為了讓我心服口服,竟然去拿來一本治安管理的書給我看,上麵到是確實有這一條,警察還說,這個拘留也不是他說了算的,這是去分局批下來的。
我又說給我十五天太重了,反正不簽字,那裏麵我可從來沒去過,這一進去對我的人生將是個汙點不說,還將間接虧損不知多少。
這時阿三通知我的朋友也來了,看見他們在外麵走動,也不知我朋友在那和誰通了個電話,又去和那警察說了一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