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簽約決策

●我國航天界正式向全世界宣布:“‘長征’火箭進入國際商業發射服務市場,承攬國際發射業務!並負責培訓技術人員!”

●澳大利亞政府空間部門對外公開宣布:“澳大利亞,購買的休斯公司製造的通信衛星,將用中國的‘長2捆’運載火箭發射!”

●發射合同規定:“在評審中,如果美方有充分的理由和根據認定中方無力發射或者不能按時發射,那麼美方有權單方取消合同,並同樣罰款100萬美元。”

● 簽約決策

共和國故事·新的跨越

決定發展商用發射服務

1985年5月的一天,一支由4人組成的中國代表團出現在日內瓦國際空間商業會議上。

一開始,他們並沒有引起各國代表的注意。在各國代表看來,中國代表團也許隻是前來旁聽的。

48小時後,戲劇性的一幕出現了:

當輪到中國代表發言時,代表團團長陳壽椿走上講台,他拿出的講話題目竟然是《中國為世界提供發射服務的可能性》。緊接著,陳壽椿將宣傳資料的錄像一放,各國代表不得不刮目相看。

其實,這隻不過是深謀遠慮的我國航天人向世界航天界首次試放的一個小小的“探空氣球”。

沒想這“探空氣球”剛一放出,敏感的同行們便很快有了反應。

第二天,法國一家報紙就在醒目位置登出一則消息:

羽毛未豐的中國航天技術要參加國際競爭……

一個月後,我國航天工業部預先研究局副局長、長城工業公司副總經理烏可力帶領中國代表團,前往巴黎參加航展,讓中國的航天成果在世界首次亮相,正式拉開了中國航天技術走向世界的序幕。

同年10月,我國航天界正式向全世界宣布:

“長征”火箭進入國際商業發射服務市場,承攬國際發射業務!並負責培訓技術人員!

這是我國航天界貫徹“對外開放方針,開展國際間航天技術合作”的重大舉動。

當時,我國航天人的真實意圖是,用中國的低軌道運載火箭配美國現成的頂端級,作為對已選用航天飛機發射用戶的一個替代或補充,從而讓中國的火箭進入國際市場。

由於我國的“長征”火箭采用現成的成熟技術,因此,可以大大降低發射成本。

那麼,我國航天人是在一種什麼樣的國際和國內環境下,作出這樣的決策的呢?

我們知道,我國的航天技術起步於20世紀50年代中期,至1985年剛好整整30個年頭。

這30年中,頭20年是計劃經濟體製下的技術儲備。1978年底,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之後,我國進入改革開放的新時期,航天事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大發展。

我國曾在1980年5月,成功地向南太平洋發射了遠程運載火箭;1982年10月,成功地進行了潛艇水下發射運載火箭試驗;1984年4月8日,用新研製的“長征3號”火箭成功地發射了我國第一顆地球同步軌道通信衛星。

短短幾年,航天領域捷報頻傳,我國一躍成為世界上少數幾個空間技術強國之一。

1984年10月,十二屆三中全會比較係統地提出和闡明了經濟體製改革中的一係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

會議確認:

我國社會主義經濟是公有製基礎上的有計劃的商品經濟。

這是全麵進行經濟體製改革的綱領性文獻。這標誌著我國的航天事業同樣可以“對內搞活、對外開放”。

正是在這種國內背景下,我國航天人的腦子突然開始轉悠起來:

中國的火箭能不能打入國際商用市場呢?

當時,他們的設想還有:搞汽車生產,波音727飛機的改造,生產氦氣艇和農用飛機。

但經一段時間的調研和醞釀,覺得搞對外發射服務,才是中國航天工業改革開放的一條根本出路。

當然,對我國航天人來說,這種設想還隻是一種念頭,這個念頭不僅不敢到國外去講,就是在本國的領土上,也隻能是幾個人湊在一起,關起門來“小侃一通”。為什麼呢?因為怕人笑話。

其實,對他們來說,這種謹慎由來已久。此前在加拿大舉行的一個大型國際貿易展覽會上,中方幾經努力,好不容易才使中國的火箭、衛星等航天產品取得參展資格。可到了開展那天,由中國人自己親手布置的展廳卻令人哭笑不得:中國赫赫有名的火箭、衛星等航天高技術產品被放在一個很不起眼的角落,而讓喝慣了咖啡的西方人在最明顯處看到的,卻是一包包散發著濃鬱氣味的、古色古香的正宗中國茶葉!

所幸的是,承接對外發射任務這一設想,得到了聶榮臻、張愛萍、宋健以及國防科工委和航天部等有關領導的大力支持。

航天部副部長劉紀原很快便負責組織成立“開拓國際市場十人小組”,開始了前期的國際市場調查和組織工作。於是,中國航天工業的改革,邁出了小心翼翼的第一步。

1985年2月,中國火箭技術研究院首次開始接觸發射服務,當時的何克讓副院長同長城公司總經理張正霖等,在美國華盛頓與某公司草簽了委托其開發發射服務市場的意向書。

緊接著,如前所述,同年5月,中國代表團出現在了日內瓦國際空間商業會議上。10月,我國正式宣布參與商用火箭發射的國際競爭。

1986年1月22日,中國火箭技術研究院副院長何克讓帶領航天部代表團,在瑞典與瑞典空間係統公司簽定了中國第一份對外發射協議。

就在中國代表團簽完合同路經荷蘭的阿姆斯特丹時,聽到了美國“挑戰者”號航天飛機失事的消息。

美國航天飛機失事後,美國空間局便辭退了國際上大部分商業用戶,從而造成了歐洲“阿裏亞娜”火箭獨霸國際發射市場的局麵,使世界範圍內出現了暫時性“運載危機”。

而衛星用戶又不滿足於僅有一家獨占發射市場的現狀,願意尋找其他途徑,以形成一個有利於多用戶的競爭局麵。

這對正急於尋找機會走向世界的我國航天人來說,無疑是天賜良機!

於是,他們很快準備了6套火箭發射服務的方案。“長2捆”運載火箭,便是方案之一。

“長征2號”捆綁運載火箭,簡稱“長2捆”,是一枚大型兩級捆綁式運載火箭,在其一級外部捆綁有4個助推器。

“長2捆”運載火箭主要用於發射近地軌道有效載荷。配以合適的上麵級,可進行中高低軌道、地球同步轉移軌道等衛星的發射。

“長2捆”火箭的研製成功,使我國首次突破了助推器捆綁技術。此前,還首次研製成功了推進劑利用係統和大型發射台等36項關鍵技術。

緊接著,航天部還組成了一個10人代表團,首次赴美宣傳推銷“長征”係列運載火箭,曆時2周,共作宣講報告20多場。

宣講推銷的結果表明:“長征3號”火箭和“長2捆”運載火箭均受歡迎。

於是,航天部於1986年底,決定在美國洛杉礬設立中國對外發射服務辦事處,以此作為我國開發對外發射服務市場在北美的一個窗口,該辦事處的負責人是黃作義。

中美兩公司合作簽約

1986年底,我國長城公司和中國衛星發射控製係統聯名起草了一份題為《建議加速發展“長2捆”運載火箭》的彙報提綱,隨後,向航天部黨組作了正式彙報。

航天部黨組立即召開擴大會議,並很快對此作了決定。航天部部長李緒鍔指示:

3個型號統一設計,一個半隊伍,兩筆經費,加強市場開發。

3個型號的火箭就是指簡稱為:“長2F”、“長3A”和“長3B”的運載火箭。

1987年1月9日,國防科工委和航天部領導聽取了關於研製“長2捆”的彙報後,當即決定:

對外明確宣布研製“長2捆”火箭的決策,並盡快向李鵬和張愛萍彙報。

與此同時,中國又向美國休斯公司發去一份關於用“長2”火箭發射其衛星的建議書。

休斯公司很快便寄來了一份發射協議文稿,並希望馬上開始合同談判。

2月5日,中國航天部副部長劉紀原在美國與休斯公司副總裁道夫曼分別代表東西方兩個高技術集團,鄭重地簽下了一份具有曆史意義的技術合同協議書。

也正是這份技術合同協議書,將我國火箭技術第一次推向了國際商用舞台。

中美兩公司簽訂的這份技術合同協議書,還要從澳大利亞通信衛星公司說起。

澳大利亞通信衛星公司成立於1984年,該公司成立之初,便耗資33億澳元建立了包括3顆衛星在內的第一代衛星通信係統。

為了確保建立第二代通信係統,該公司於1987年9月,在悉尼進行了衛星製造和發射項目的招標。

參加這次投標的有美國休斯公司、美國通用電器公司、美國福特公司、德國聯邦集團、法國宇航公司、英國宇航公司6個西方宇航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