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私了(1 / 3)

木橋底下,冷菱和務帥私通,給一束電筒光罩得嚴嚴實實——讓冷菱的男人雪曼逮個正著。

不想雪曼不惱不怒,而是顯出一副陰陽怪氣的樣子。他說:“嗯,你們幹的好事嘛!”

務帥瑟縮著,抖抖地說:“我們,我錯,錯了。”

“是錯了。那麼,是公了還是私了。”

“這個,公了,怎麼著?”

“去派出所,去法庭。我告你勾引強奸我老婆。”

“啊不!我不!那就私了。私了怎麼著?”

“私了嘛,有兩條:一是你給我一萬,此事就當作沒有發生;二是你給我三萬,我就和她離婚,整個人都給你了。”

“這……這麼多呀?”

“不多。這對你來講是‘濕濕碎’。”

務帥不語。他想,這一棍敲得太狠了,三萬塊還“濕濕碎”呢!你去樹底下撿一籮樹葉還要幾個時辰呀!他是有些錢,這幾年他在村後的山裏經營了十幾畝坡地,搞遠近結合的種植業,在八角樹秧中套種中草藥材。近收項目效益可觀,四五萬隨時拿得出手。但一下子要拿三萬給雪曼,他感到冤枉。

可他又很想得到冷菱。

他和冷菱青梅竹馬,兩人早就互相傾慕了……難忘哩,那一次,兩人趕圩歸來,在半路上挨了一場雨,前不挨村後不著店,被淋得像兩隻落湯雞,就鑽進這座木橋底下。雖是初夏天氣,但衣服濕了,兩人覺得有些冷意。地方窄,隻有一小塊幹爽的沙泥地,兩人難免挨近著。他們發覺,肉貼肉有些溫暖。於是兩人就貼在一起,開始是背靠背,過一會幹脆返身而對麵胸對胸,幹脆把衣服撩起脫開……

後來他們就常到這兒幽會。這是個好地方,兩邊橋頭長滿了竹子,很隱蔽。

再後來他就托媒人到她家提親。可因他家不富裕,她父母很瞧不起他,說什麼也不答應。他一氣之下就上了山,發狠要發家致富。

卻不想,他才出前門,後院就起火:小白臉雪曼就趁虛而入。他極有本事,伶牙俐齒,甜言蜜語,很討她家人的喜歡。家人就硬要她嫁給他。

冷菱無奈嫁給雪曼後,總感到對不起務帥,就常約他到老地方陳倉暗渡,以圓他們的愛戀之夢……

“怎麼樣?”雪曼見務帥不語,又問。

“少點行嗎?兩萬吧?”

“不行!沒有三萬,就公了。”

“雪曼,看在我倆夫妻一場的份上,你就不要這麼損好不好?”冷菱插嘴道。

“我損?你幹醜事我不治你算好了,你還倒打一耙?!”雪曼舉著拳頭吼道。

“你……”冷菱欲鬧卻又軟下來。

“算了算了。三萬就三萬。”務帥見勢趕忙說。

於是商定:務帥回家取錢,雪曼寫好字據收條等候。

半個鍾頭後,務帥回來了。他交給雪曼三萬塊錢,雪曼交給他“雪曼自願離婚讓妻,收務帥三萬塊錢”雲雲的字據。

雪曼喜孜孜地揣起錢,笑咧咧地說聲“你們玩吧”就走了。

冷菱剜雪曼背影一眼,對務帥說:“他也有去處的。”便一頭紮進他的懷裏,高興的淚水從眼裏沁出。她得到了解脫,感到異常輕鬆……

雪曼來到隔壁村,很快就鑽進了他在麻將桌上認識的新相好娥嬌的被窩裏。原來雪曼早就發覺了冷菱和務帥的事,早就想甩掉她,就和娥嬌說起,兩人就議出這個捉奸敲竹杠搞私了的計劃。

“怎麼樣?三萬呀!”他說。

“夠我們玩花好長一段時間啦!”她說。

高興之餘,兩人又貼絞在一起……

這兒真美!眼前是湖水,身後是假山。

假山邊一張椅子上坐著個看書的男人。他身邊有個四、五歲的女孩。隔兩丈遠那椅子上坐著個織毛衣的女人。她身邊有個三、四歲的男孩。

不知何時,兩個小孩玩在了一起,很親熱。

“別動!”男孩用玩具手槍指著女人。

女人一愣,臉色倏地一陰:“哪來的手槍?”

男孩指指女孩:“用熊貓和她換的。”

“不要,快和她換回你的熊貓。”

“幹嘛不嘛!我要手槍,我要手槍!”

母子倆的說話聲驚動了看書的男人。他走過來,問清楚緣由後笑道:“嗨,換就換唄!男孩愛手槍,女孩喜歡動物。好嘛!”

女人便無言,臉色陰兮兮的。

男從對女人有了興趣,“看你這位女士像有什麼心事?既來公園玩,就該把煩惱拋卻。”

女人看男人一眼,略帶歉意:“先生,你有所不知,這孩子玩手槍會入迷,會鬧著找他爸爸。”

“他爸爸……”

女人臉色又陰了,嚶嚶地說:“他爸是警察,一年前因公殉職了。我總騙他說爸爸出差了,爸爸抓壞人去了。”

“哦!對不起,我觸到了你的痛處!”

女人強笑笑:“沒關係,有時心事講出來比憋在心裏好受。”

兩個孩子又親熱地玩在一起。男人和女人相視而笑。女人看一眼男人的書,見是《偵破小說選》。

“你愛看書?”“幹這行的,看看這種書有好處。”“你也是警察?”“是的。”“當警察好嘛!”“你說好?可有人說不好。警察一天和邪惡打交道,警察沒有人情味。”“亂講,誰這麼說?”“唉,我那孩子她媽就這麼認為,所以她早跟了很有人情味的男人走了。”“哦,對不起,我也觸到了你的痛處!”“無所謂,既不同心,何求同道?!”

女人是中學語文教師。他們談得很投機。

時候不早了,要回去了。可兩個孩子玩興正濃,很不樂意離開。他就建議到餐館吃了飯再回去。她讚成。

吃了飯,因為兩杯醇酒的作用,他們有點依依不舍了。於是,就約定下個周日再來。

轉眼到了下個周日,她早早就帶著孩子來到老地方。她經過著意打扮,顯得楚楚動人。

可等啊等啊,都快到中午了,他還沒有來。

她很失望,正準備回去,卻見那女孩從身後鑽出來,叫聲阿姨就和她的孩子玩了。

她環顧四周,不見他,卻有個中年婦女迎過來,說:“這位大姐,我是女孩的鄰居。她爸叫我今天帶她出來找你。”說著交給她一張字條,上麵寫著:

“領導交給我們一個千裏擒逃犯的任務。估計十天半月不能回來。失約了。請原諒!”

原來如此。

中年婦女和她閑談幾句,就要領女孩回去。可女孩不願意走。

她想想,說:“大姐,這樣吧,孩子交給我好了。她爸幾時回來就幾時去找我。”

“這……行嗎?”

“行,大姐,請你一百個放心……”

幾天來天氣都那麼晴朗,可她總拎著一把傘。她好像在企盼什麼,上車前總在東張西望。

那天,她在這站牌下候車,忽然嘩嘩地下起雨來。正巧,在她旁邊有個人撐著一把傘,她神差鬼使地移動兩步,鑽進那傘底下。撐傘者仄低頭看她。她見是個戴眼鏡的男青年,就對他笑笑。男青年對她點點頭。

車過來了,就上車。兩人雖坐在一起,卻無話。偶爾四目相對,也隻笑笑,點點頭。

行了兩站路,他下車了。他見她不動,知道她未下車,就把傘遞過去,說,你用得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