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案件(1 / 1)

刑偵組長丁斌被這案了困惑著,今天又來到西郊的池塘邊,巴望能尋到些許蛛絲馬跡。他在周圍查看了一番,除垃圾堆旁死者裝破爛的筐簍還在外,別無所獲。

丁斌來到一棵樹下,慵懶地靠著樹根坐下。他嗅到陣陣撲鼻的花香。哦,頭頂上開著滿樹的桂花!他淘醉了。不過,唉!他想,這朗朗乾坤,還有陰暗角落;這花一樣香馨的生活,也還時有苦味。

早些天,跛腳羅死在這口池塘裏,給人的假像是撿破爛時失足掉進去淹死的。其實是讓人用鈍器猛擊頭部後推下去窒息而死的。據其鄰居反映,聽說跛腳羅最近撿到了一大筆錢。經勘查他家,沒發現有多少錢。要真是為錢,凶手也真夠狠的,劫了錢不算,還殺了他。然而,幾天過去了,一點線索也沒有。

這時,一個撿破爛的老頭來到那堆垃圾旁。他見了跛腳羅的筐簍,拿起,放下,似說了句什麼話,又四處望了望。丁斌眼睛一亮,就招呼他過來,請他坐下,給他一支煙,並幫點上。

“老人家,你認識跛腳羅?”丁斌問。

“認識呀!我們是好朋友哩!”老人說。

“他被人殺害了。你知道嗎?”

“什麼?他死了?他真的遭了橫禍?”

丁斌眼睛又一亮。他從對方的話中斷定能獲得一些有價值的線索。“老人家,我是警察,請你配合我們,把你知道的情況告訴我。為盡快破案,為你的朋友報仇。”

老人猛抽了兩口煙,反映了如下情況:二十多天前,跛腳羅在好氣派的夢仙酒店請人吃飯。他是孤老頭,有沒有其他親屬不知道,反正這次隻請了他們幾個撿破爛的或下下棋的老家夥。酒過三巡,菜上三道,話就多了。有人問起,做這麼大單的東,莫不是發了橫財?跛腳羅翹起那個蒜頭鼻,高聲大氣地說,他是發了橫財——在幹部住宅樓區的垃圾箱裏撿到了兩條紅梅煙。大概因這煙不夠檔次才被丟出來的吧!他回家打開煙盒時,大吃一驚:裏麵全是百元大鈔,中間還夾著一張字條。這時有人勸他小聲點,要記住“男不露財女不露體”的古訓。可跛腳羅卻趁著酒興更加得意地說:“我羅斯雖然腳跛人醜,生活困苦,但從來不去幹那種偷雞摸狗的事。撿來的,我怕條鳥!這錢分明是孫子孝敬爺爺的嘛!哈哈哈。”……過了十多天,跛腳羅又告訴老人這麼一件事:早日,一個刀疤臉把他引到一個沒人處,亮出匕首,限他於某時在某地交出裝在煙盒裏的那五萬塊錢和那張字條,要不然……跛腳羅說他很害怕,說怪自己嘴太賤。“如今,唉,他真遭了橫禍!”

“那字條寫的什麼?是不是和錢都交給了刀疤臉?”丁斌聽了老人提供的情況,很高興。

“寫的什麼他沒說。交不交也不知道,反正那天以後我就沒見過他了。”老人說。

丁斌謝過老人,立刻趕回局裏。經研究決定:一麵排查刀疤臉,一麵再到死者屋裏勘查。

跛腳羅原住在西區平民房中一間磚瓦結構的小套間裏。如今人去屋空,蛛網掛滿了角落。地上的物件,牆上的磚縫,丁斌他們一件一處地翻騰著查看著……忽然,發現在一條磚縫裏似有紙卷。丁斌忙用鉗子夾出來。啊,這一定就是刀疤臉索要的字條!跛腳羅並不笨,他早留有一手,搞了複印件!隻見字條上寫著:“市長,早和您打過招呼的:開發區那塊黃金地萬望批給我。先孝敬您五萬元,來日自有厚報。龍臣。”丁斌如獲至寶。

和紀委部門聯合,很快,拔起蘿卜帶出泥,凶殺案又引出經濟案:飛騰房地產公司總經理龍臣等和餘副市長行賄受賄,數額巨大。餘、龍還雇請了殺手刀疤臉殺人滅口。

200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