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正義問題是人類文明的永恒重要命題,它在全球化時代的當下,顯得尤為重要。就國際秩序而言,多極政治與霸權主義思維的抗衡、經濟全球化與後發國家地區被邊緣化的矛盾、文化多元與相對主義陷阱的困惑等等,無不表現為社會正義的問題;就國內社會發展而言,落實“以人為本,全麵、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的方方麵麵,更是表現為實現社會正義的問題。
一、僅僅訴諸製度理性思維難以真正解決社會正義問題
近代以來,幾乎所有的思想家、政治家和社會大眾,自覺不自覺地都把社會正義及其實現的全部,一致歸結和訴之於製度設計和規範問題。即是說,社會不正義,主要是由於製度安排的不公平造成的,因而爭取社會正義的基本途徑和中心任務是完善製度設計的合理性、公正性。唯其如此,方有此起彼伏的社會革命和社會改良雲雲。抽象地講和曆史地講,這個判斷是完全正確的,因為從一定意義上說,一部人類文明史,就是一部爭取社會正義的曆史,是社會的製度設計日益公平的過程。因此,當下關於製度的學科專業就不斷湧現,研究製度以及與製度有關的人物和著作也備受重視,馬斯基的《機製設計理論》獲得“諾獎”就是最好的例證。
但是,如果從共時性的結構分析上看,或者從比較研究的角度分析,上述關於社會正義的所謂製度維度的唯一性訴求就顯得一般抽象化了。一方麵,在同樣的製度設計下,社會正義的現實表現和實現程度為什麼會存在極大的差距?另一方麵,在人類對於製度安排的程序正義的重視程度高於任何時代的當下,為什麼在社會生活的任何領域,無論是實質正義還是形式正義的問題會有增無減?這就使我們對於在解決社會正義問題上,製度萬能論的立場和觀點產生懷疑。問題的症結究竟在哪裏?製度合理性至上論究竟缺失了什麼?本文認為,那就是人以及人的道德意識的自覺。因為任何形式上合理的製度安排,首先是人設計的,而且也是為人設計的,因而製度是人的思想的物化形式,不能脫離人和人的思想。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再合理科學的製度,也不會超越人的思想的深刻性。其次,製度是要通過人、依靠人執行的,而人對於製度對其行為的規範的主觀心理認同感,決定著其執行製度和接受製度規範的情緒和意向行為。因而人的主觀意欲始終與製度的外在安排進行著博弈。一個設計再合理的製度,隻要與個人的主觀意欲及個性價值訴求相抵觸,人就盡可能去規避甚至越軌踐踏製度安排。從而呈現製度設計的公共性與人的行為動機的私人性之間的永恒矛盾。對此,中國近代以來的主流觀點幾乎都通過強調人的社會性,尤其是強調通過協調社會的物質利益關係,來解決這一矛盾。然而如果人的主觀意欲沒有秩序、正義、公平的心理認同,這個矛盾就永遠不可能解決。而秩序、正義和公平的主觀認同,既不能乞求自發的原始意識(所以人性本善的先驗唯心論的方法論理路是無效的),又不能訴之於自然理性、科學理性、工具理性的外在他律性強製而產生並生效的(所以製度萬能論和法律至上論的方法論理路也是無效的),它則訴之於個體及交互主體性的道德自覺。即是說,社會正義問題及其真正解決和實現,與人性的自我覺悟以及交互主體性的道德理性共識認同密切相關。用中國的古話說,就是與人的道德良知有關。因而即使專製製度,如果社會公共權力的施控者是一個明君,他照樣可以施行仁政,社會正義同樣能實現其最小傷害原則和最大兼容原則。而相反,即使在充分合理的民主製度下,社會的公共權力如果落在沒有道德底線的人手中,照樣可以以眾暴寡,以所謂大多數人的價值偏好淩辱社會正義的真理性。可見,製度安排的合理性僅僅是相對而言、比較而言的。唯其如此,我們就不難理解柏拉圖的《理想國》要思考的中心問題是,在什麼樣的製度下,才能確保社會的公共權力真正歸於優秀的人(比如有高度道德自覺意識的哲學家),而不是重點討論哪種製度更合理。如果民主製度是天衣無縫的合理,那麼,也就不會有在民主的旗號下出現的那麼多不正義的荒唐事了。猶如時下社會公眾心理才生動準確地表達的那樣:“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流氓有文化。”那些巧言令色的人,一旦騙取了選民或領導的信任,獲取了公共權力的行使權,他們往往為了一己之私,不僅可以道貌岸然地大談公平正義,而且可以巧言令色地捏造事實、混淆是非、擾亂視聽,把自己裝扮成社會正義的衛道士,這都不過是利用社會正義的名義和手段,牟取個人名利。這比那些因無知少教而損益社會正義的行為更可怕。無知的過錯遠遠不及成心有意的危害大。
由此可見,西方現代性的製度理性思維,以及用客觀理性的精神和方法研究人和人類社會,以企構築社會正義的客觀性原則的所謂科學方法,恰恰忽視了作為社會主體的人的特殊本性——心性及其理性自識,特別是交互主體的道德共識對於實現社會正義的實質意義。正是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我們不能簡單地把社會正義及其實現的全部,僅僅希冀於製度安排的合理性。而從啟蒙理性以來的西方現代性思想,幾乎無一例外地都把社會正義問題的解決,完全希冀於並真誠依賴於自由資本主義製度,如福山(Francis Fuknyama)的《曆史的終結和最後的人》一書,就大肆鼓吹西方的自由民主製度是人類政治的最佳終極選擇。德裏達尖銳地指出,這一獨斷論,“正在企圖將其世界性的霸權置於充滿悖論的和可疑的根據之上”。德裏達在《馬克思的幽靈》一書中指出了現代自由資本主義社會的十大弊端:日趨嚴重的失業問題;對無家可歸的公民參與國家的民主生活的權利的大量剝奪;無情的經濟戰爭;市場失靈;外債和其他相關機製的惡化使人類的大多數處於饑餓或絕望的境地;軍火工業和貿易的常規國家化;無法控製核擴散的擴展;種族間的戰爭的加劇;黑手黨和販毒集團日益蔓延為世界範圍內的勢力;特定的民族—國家操縱國際法的實施從而使國際機構受到種種限製。這一切充分表明,自由資本主義製度不僅不能解決社會正義問題,而且自身已“滿目皆是黑暗、威脅與被威脅”。可見,僅僅訴諸任何一種製度理性,都不能完全解決社會正義問題。即使馬克斯·韋伯從宗教與形而上學的世界觀分離角度出發理解現代性,也不是製度理性的單一維度,而是從客觀科學、普遍化道德與法律以及審美的藝術方麵三大領域規劃人類生活的,其中主體的道德意識的自我覺悟,具有更為實質的地位和意義。
二、社會正義內在地關涉人的道德意識覺悟
西方思想史上早有關於人文社會學科研究,必須重視作為社會曆史主體的人及人性特殊性的論述。休謨曾經說:“一切科學,對於人性總是或多或少地有些關係,任何學科不論似乎與人性離得多遠,它們總是會通過這樣或那樣的途徑回到人性……哲學研究……是直搗這些科學的首都或心髒,即人性本身;一旦被掌握了人性以後,我們在其他各方麵就有希望輕而易舉地取得勝利了。”對於社會正義問題的認識和實踐,更要直麵人性。
盡管從道德理性的應然性的價值希冀上看,人類所有文化的共同思維目標都在於追求社會公平,而且任何時代的製度安排,都以最大限度的實現社會公平為合理性的重要考量標準。但是,社會公平的問題長期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仍然在於人性自身。正像我們要警惕口口聲聲高喊民主的人,因為他們往往以民主的口號和外衣掩蓋自己大搞特權的實質。猶如“服務”宗旨和“廉潔奉公”的政府意識背後的嚴重腐敗現實一樣,任何公共理性的理念追求,往往都是人性本能的矯枉過正。正像民主的合理性恰恰在於社會的公共選擇需要製度去解決時,它才成為必要,但這並不意味著其天生正當。因為沒有道德意識共識的不協調的社會共同體中,完全按照民主的完全一致或多數認同原則,任何判斷和決策都是不可能的。不僅好事做不成,眼看著的壞事也無法阻止。可見,道德意識的自我覺悟和相互認同,比製度安排的合理性更根本。這樣我們就容易理解,正因為權力容易使人的本性暴露,從而導致腐敗,所以任何政府和政黨都要強調廉潔奉公。但價值的應然性判斷,並不代表事實的實然存在。否則,有了法的精神和理念,就不會再有社會犯罪;有了社會公平的思想追求,就不會再有不公平的事實;有了廉潔奉公意識,就不再有政府腐敗的現象……事實證明這是異想天開。恰恰相反,我們應該反過來思考,猶如事實上滿街都是病人,儒家才大聲疾呼:滿街都是聖人,人人皆是堯舜。文化思想,特別是道德文化的任務就在於化人,在於讓人性的消極麵自我縮小,而使其積極麵充弘彰顯。從這個意義上說,道德意識的自覺是人類的最高文化境界追求。
社會正義的最大禍害也根源於人的道德心性的本我利己。馬基雅維裏認為:“一切人都有惡的本性,隻要一有機會,人們就要按照這種本性來行事。”所以權力和腐敗天生就是孿生兄弟。因此有人“以獲取私人利益為目的濫用公共權力”世界銀行關於腐敗的定義。或者“因個人(個人的、家庭的、私人集團的)金錢或地位上的利益而偏離公共職責,或者是由於私人影響而違反權力行使規則的行為”約瑟夫。S。內伊關於腐敗的定義。社會的腐敗現象,就像“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於外,腐敗不可食”《漢書·食貨誌上》中關於腐敗的原始陳述,意指穀物腐爛發黴。的自然現象一樣,是人的自然情欲本性的本我表現。事實上,人們往往難以忘情於功名利祿,就像中國早期法家的代表人物商鞅所說的那樣:“夫凡人之情,見利莫能勿就,見害莫能勿避。其商人通賈,倍道兼行,夜以續日,千裏而不遠者,利在前也……”《管子·禁藏》這是人的自然本性。卡爾·馬克思一語道破天機:“人們奮鬥所爭取的一切,都同他們的利益有關。”尤其是在“第一是競爭,第二是猜疑,第三是榮譽”。這三種霍布斯發現的造成人類爭鬥的主要原因領域,這種自私“天性”表現得淋漓盡致。當我們超越了抽象人性論和先驗人性論,回到現實中考察人的思想、動機及其行為時,就不能不承認這一點。因為“人的本質並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現實性上,它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即使不像亞裏士多德所說的那樣,天生是政治動物,無論如何也天生是社會動物”。“不管個人在主觀上怎樣超脫各種關係,他在社會意義上總是這些關係的產物”。
那麼,社會的製度安排如何利用和引導人的這一自然心性,從而維護社會正義呢?對此,西方古典經濟理論主張,通過競爭,人們之間公開的利益博弈,就可以實現社會正義。但是這種赤裸裸的私欲競爭,在理論上是以無個體差異的理性經濟人為前提的。在現實中無法詮釋弱肉強食的不公平的馬太效應。事實上,幾百年自由市場經濟的激烈競爭,我們在看到其爭進人類福祉的同時,無論是資源、財富,還是社會正義領域的馬太效應愈日明顯。這種在感官的快樂與財富、道德的善、社會正義之間畫等號的做法,不能不說是一種偽善。因為它造成的社會結果往往與其理論宣稱的預期大相徑庭。這就是我們不得不懷疑這種以自然人性論為基礎的功利主義的倫理思想的善惡主張,以及以此為基礎的古典自由主義的福利理論究竟能否真正實現社會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