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麵構建高校兩級教學督導與評價模式(2 / 2)

三、兩級教學督導與評價模式的具體構建

(一)兩級督導評價機構的設置

一級教學督導評價是學校設立專門負責教學督導與評價的職能部門,接受校長或主管校長的直接領導,根據學校教學工作的總體安排,製訂出具體的工作計劃,組織實施全校各項督導與評價工作。校級督評專家組側重開展全校性教學工作的督導與評價,如:院(係)教學工作考核、專業評估及教學環節的階段性結果評價,側重開展專項督導工作,如精品課程建設、教材建設、實驗室建設、新專業建設等的立項評審;對校級各類教學評比的教師及教學效果有爭議的教師的評教工作等。

二級教學督導評價部門由二級學院主管教學的院長或係主任牽頭,小組成員應由具有副高以上職稱的骨幹教師、教學管理人員組成。以本院(係)課堂教學督導、各教學環節的自查自評為主要內容,開展督教、評教和督學工作。具體負責二級學院(係)的教學督導評價工作,受校級教學督導評價部門和教務處的雙重領導,並對其負責。

(二)兩級督導人員的選拔

校、院(係)兩級教學督導人員應由身體健康、德高望重的在職或離退休返聘教授、專家組成,他們應具備豐富的教學及教學管理經驗、較高的學術造詣和高尚獨特的人格魅力。校級教學督導成員一般是來自各院(係)不同專業領域的專家、教授,他們應對工作認真負責,公正廉明,能糾正在教學督導、評價中出現的各種認識上的偏差,確保專業教學及教學管理評估的科學性、公正性、權威性;院級教學督導成員主要是來自本院(係)學科專業的領導和骨幹教師,他們有著深厚的專業背景,對本院的教學組織狀況及教學的具體實施過程十分了解,因此能對本院(係)的教學及教學管理實施全麵、具體的監控分析與督查指導。

(三)兩級督導的工作範圍及方法

雖然校、院(係)兩級教學督導的基本職能都可以歸結為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但兩者在工作範圍上是有區別的:一級督導評價的對象是全校的教學及教學管理,目標是維護並提高全校本科教學水平其督導評價工作具有跨度大、涉及麵廣、綜合性強的特點,且督導評價工作的重心是教學管理,其督導以考核和評價為主要手段。

二級督導的對象是二級學院(係)的教學及教學管理工作,相對校級教學督導而言,其涉及麵比較窄、專業性和事務性強,督導評價的重心是日常的教學過程,督導以監督和指導為主要手段。

由於校、院(係)兩級教學督導組織督導評價的範圍的不同,所采取的工作方式和方法也有所不同。校級督導評價可直接利用二級學院的督導評價結果,在此基礎上對所發現的問題作重點研究。也可以深入教學基層采集相關信息,對各院(係)的教學工作進行督導,協調解決各院(係)之間存在的普遍性問題,還能對二級學院的督導績效進行考評。

在校、院(係)兩級管理機製下,管理人員除完成日常事務性工作外,還要拿出一定精力和時間,關注國家高等教育的發展態勢,學習領會有關方針政策,開展理論學習和調查研究,將教學督導與評價工作提升到更高的層次。

總之,高等教育的不斷發展和需求對教育觀、教學內容、教學方法等各方麵都產生了深刻影響,這種影響也給教學督導評價工作帶來了新的機遇和挑戰,當前,構建高等學校兩級教學督導與評價模式是非常必要的,我們應當在建立和完善兩級教學督導評價模式的過程中,注重實踐、善於總結、不斷創新工作內容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充分發揮教學督導與評價在教學質量監控中的作用,為實現高等教育的持續、協調發展,辦人民滿意的大學做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