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愛情和魚(1 / 2)

開學不久,白雲收到王傑的信,他很直接的說“你可不可以做我女朋友?”

看到這個白雲嚇了一跳,那時候在課室,她心虛的看了一下四周,看看有沒有人發現,當然沒有,真傻!

她是沒想到有這一出,她的劇本裏麵沒有。

白雲一直覺得他比自己小一歲,又是低一屆的,就像個弟弟,她可從來就沒想過找一個小弟弟做男朋友,雖然大家都在笑,也隻是笑而已。

他後麵那句“我覺得你也是喜歡我的”,這真是世界上最無趣的求愛信了,白雲想我做了什麼讓你如此誤會了。

其實白雲對他不反感,隻是那個時間不對,如果他有足夠耐性,如果幾年之後在白雲失戀的時候他再表白也許就可以了。

可是,白雲當時的反應就是立馬回信,甚至沒有等到第二天。

她說“不可以,我也沒有喜歡你”。

衝動之下做的事情往往欠缺考慮,又或者說白雲也不成熟,畢竟他們隻是十七八。

事後白雲曾經想,如果當時她委婉的說,外交辭令一點的說,給人一個台階下,也許結局就完全不一樣了,可是,可是白雲不是也沒有經驗嘛。

當白雲把信發出去之後,很久都沒有收到王傑的回信,這很不正常,因為白雲說了他們以後還是朋友。

過了有兩周的樣子,白雲收到她媽媽的信,這很奇怪,從來都是白雲爸爸給她寫信的,她媽媽不管事的。

這次她媽媽信裏說王傑失蹤了,說他突然好多天沒有上學,學校已經通知他家裏當自動退學了,他媽媽問你知不知道他去哪裏了,還說要是你知道一定要說出來啊,他家裏人很擔心。

白雲很委屈,心想他又不是我的誰,怎麼他不見了大家都來找我要人,連自己母親都這麼想,真是莫名其妙。

那封回絕的信跟他失蹤應該沒有關係吧,隻是時間上就是那麼巧合吧,白雲這樣安慰自己。

所以白雲回信說她不知道,她是真不知道,同時有一點害怕,她都不敢提那封信,她怎麼能負得起這個責任呢。

那時候社會治安很好,大家也沒往不好的地方想,就是說他自己鑽牛角尖躲起來了。

白雲還想,幸好沒答應他,太不靠譜了,這樣脆弱的人,這樣幼稚的人怎麼可以托付終身呢。

一個大活人,在學校不見了,學校就當自動退學處理了,家長呢,也不敢去學校要人,隻是覺得很丟臉。

直到半年之後,他自己主動聯絡家人,說人還在廣州,要自己創業,混出個人樣再回家。

八十年代,他所說的創業就是開個發廊,也就是個體戶。

當時的個體戶還沒成為社會主流,人們的觀念還是認為有一個單位,最好國營單位才是穩妥。

所有人都想不明白他為什麼要這樣做,已經考上大學了,那個年代大學生叫什麼,叫天之驕子。

上學不用交學費,每個月還有助學金,還有資料補貼,成績好還有獎學金,畢業國家還包分配。

都說考上大學等於進了保險箱,而他居然放棄大好前程,放棄未來外交官不做,去做個體戶。

他家人的失望可想而知,後來大家都不提這個人,也不提這件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