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22年檢察路清風唐穎王萌辛劍

從事檢察工作22年來,張林始終堅守著法律的公正,不管是麵對金錢的誘惑,麵對親人的淚水,還是麵對赤裸裸的威脅,他從來沒有拿法律作過交易。即使因為拒絕說情被黑惡勢力打斷雙腿,他依然無怨無悔。張林以一個基層檢察官22年執著的堅持,深刻地詮釋了“忠誠、公正、清廉、文明”的檢察職業道德。

這是一個檢察官的人生足跡。

22年前的一天,他邁進了新沂市檢察院。那天陽光燦爛,天空一片蔚藍,國旗在那幢並不雄偉的辦公樓前,紅得很耀眼。這個黑瘦的小夥子被領進了刑事檢察科,成為一名書記員。

21年前的一天,他的分管領導向“一把手”為他討要“處方權”:理由是“這小夥子成長得很快,可以獨立辦案了,建議任命為助檢員”。對於“處方權”究竟意味著什麼,他當時並沒有更深刻的認識。

7年前,他拒絕說情,犯罪嫌疑人六十多歲的老父親萬般無奈“撲通”跪在他麵前。事後,目睹此事的女兒質問他:“你怎麼能逼迫人家老年人給你下跪?”一時間他無言以對。

2年前,因為多次拒絕一名“有頭臉”的人物說情,他被這個家族惡勢力團夥打斷了腿。他沒有畏懼和退縮,最終這個犯罪團夥被打掉。他微笑著說:“能打掉一個犯罪團夥,我受傷也值了!”黝黑的臉龐依然平靜,近視眼鏡後麵的眼裏甚至流露出笑意。

他,張林,今年44歲,江蘇省新沂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公訴科科長。

他是新沂市檢察院第一位法學專業的畢業生

張林的父母親都是麵朝黃土背朝天的農民,在徐州新沂這塊並不富裕的土地上,本本分分地耕作了一輩子。家裏5個孩子,張林是惟一的兒子。

1981年,張林以優異的成績考入新沂一中,由於家庭困難,沒錢住校,他每天懷裏揣著幹煎餅,四點半鍾起床,步行一個半小時,到學校上學。1984年,這個18歲的農家子弟懵懵懂懂地考上了江蘇省司法學校,這在村裏引起了不小的轟動。三年的法學教育,不僅使張林打下了良好的法學基礎,更使得他的心中充滿了對法律的信仰。

1987年9月,21歲的張林分配進了新沂市檢察院。這個瘦弱的小夥子被領進了刑事檢察科,從“學生娃子”成為一名書記員。

有這樣一起特殊的強奸案,犯罪嫌疑人還沒有著手實施。承辦人拿不準,討論案件時,並非案件承辦人的張林“石破天驚”地說,這是“犯罪預備”。這讓那些對這樣的情況還隻會用“犯罪未遂”來定性的老檢察官們一下子刮目相看。

僅僅一年以後,當時的分管檢察長劉長虎就半開玩笑地說:“張林進步很快,已經可以獨立辦案了,該給他個處方權了。”政治處主任張建中笑了:“您真是個急性子,實習期還沒過,等滿了兩年再任命助檢員也不遲啊。”

時至今日,張林已經不記得他擁有“處方權”以後辦的第一件案件了,因為他經手的案件實在是太多了,但是依然有些案件是他一生都難以忘記的。

他剛被任命為助檢員不久,審查批捕一起故意傷害案件。原先案件承辦人認為這是一個疑難案件,太棘手。檢察長就把這個難題交給了年輕的張林。

72歲的被害人腿骨骨折,躺在床上十分痛苦。公安機關認定,他是被56歲的犯罪嫌疑人一拳打倒在地摔傷的。

“他抓住我的衣領,衝著我的臉打了一拳,我倒在地上,摔斷了腿。”被害人陳述。“我根本沒打他,是他先把我給打倒了,他又撲到我身上打我,我起身時用力過猛,他自己倒了摔傷的。”犯罪嫌疑人不承認自己打倒了對方。

隨案移送的傷情鑒定,隻是對腿骨骨折的鑒定。除此之外,再無其他更有價值的證據了。看完卷宗的張林陷入了沉思:此案事實不清,隻要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即可,但是退回去的最大可能就是此案不了了之,導致被害人有冤無處申,還可能引發兩家更為激烈的矛盾。怎麼辦?

一個又一個方案在張林腦海閃過,隨即又被他否定。突然,他拿起電話撥通公安局預審股:“給被害人作傷情鑒定時,你們拍下照片嗎?如果有,請盡快送來。”公安機關迅速送來了一疊傷情鑒定時的照片。張林一張一張細細地查看著,突然間,他看到了幾張照片顯示被害人唇粘膜有血痕。張林十分興奮,可以肯定的是,被害人這個部位被鈍器擊打,力量很重。比照被害人陳述,難題迎刃而解。剛剛還十分強硬的犯罪嫌疑人在證據麵前說不出話來。最終,案件經過調解,犯罪嫌疑人賠償被害人8000元。同事們不禁嘖嘖,這個嘴上沒毛的學生娃子還行啊,不光是懂理論。張林就這樣很快成長為一名優秀的檢察官。

2005年,時任偵監科科長的張林辦理了這樣一起特殊的案件。

新沂市前灘村村民於1998年將本村的30畝土地租給鎮政府用於辦板材廠,期限10年,每年租金6萬元。

然而,2004年底,村民理財小組發現,鎮政府已經幾年沒有付租金了,便找鎮政府討要。沒想到,鎮政府答複說,該土地已於幾年前劃為國有土地,所以不再付租金。明明是集體的土地,沒經過村民集體同意,更沒有征地補償,怎麼就劃歸了國有呢?村民不信,然而,他們多次上訪都沒有結果。2005年春節剛過,村民們挖斷通往板材廠的道路,堵塞了249省道。公安機關以涉嫌破壞生產經營罪提請逮捕為首的劉某等六人。

“你們官官相護,我們老百姓還有活路嗎?”張林複核案件時,劉某當麵質問。張林陷入沉思。鎮政府錯誤在先,老百姓上訪爭取合理訴求不得實現,才做出這樣的舉動。如果我們屈從於壓力對他們批捕了,將會在前灘村所有村民心中留下永遠的陰影,將會動搖他們對法律的信仰。張林頂住壓力,提出不予批捕的意見。在院領導的支持下,張林與鎮政府積極協調,最終使村民們得到了應有的賠償。事後,劉某送來了一麵“為民執法”的錦旗。這麵顏色已經暗淡的錦旗至今醒目地掛在了新沂檢察院的院史陳列室裏。

現在,檢察長孫晉這樣評價張林:“精研法律又了解民情,對案件的法律分析鞭辟入裏,對案件的處理方法又公正合理,是我們院裏不可多得的土專家。”他提供了這樣一組數據,張林從檢22年來,他自己批捕起訴和當偵監科長和公訴科長後把關的數千件案件,沒有一件無罪判決。

公平正義的實現並不隻是取決於法律本身,也取決於執法者的素質。執法者忠誠法律,百姓就能得到法律的恩惠。

他接手的案件中,至少有五分之一有人說情

“小時候想穿暖和點都不容易。到現在我還記得那時候每天摸黑起床,穿著單薄的衣服,冒著刺骨的寒風步行十幾裏路到學校,中午吃的就是又涼又硬的煎餅卷鹹菜。如今,可以說生活已經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我不和別人比,縱向地跟自己以往比,我就滿足了。”說這話的時候,張林的嘴角掛著一貫的笑容。人們說,把自己的“心”放到最低點,“行”才能達到最高點,而張林正是將物欲降到最低點,而在追求正義的道路上執著前行的人。

“新沂就這麼大,想找人辦件事,拐兩個彎肯定能找到熟人。”張林最好的朋友——在公安局工作的吳強深有感觸,“幹公檢法,遇到的誘惑就更多了!”而據張林估算,他接手的案件中,至少有五分之一的案件有人來說情。而張林所在的公訴科,每年要辦理五六百件案件。

“中國就是個人情社會。有人找來了,目的很簡單,就是要求你秉公辦案。其實,這也從一個側麵說明,我們的執法還不符合百姓的期望。”張林若有所思地說道。

更多的人是來說情的。有名幹部來了,遞上一個“紅包”,說要幫老鄉(涉嫌盜竊,正在批捕階段)辦事,他讓張林“幫幫忙”。張林笑著給他一個軟釘子:“你有四萬個老鄉,是不是出了事情都得幫忙?這錢啊,你拿走,我不能收!”應付說情送禮,張林多年來已經形成自己的一套方法。老家來人了,他們拎點土特產,走的時候,張林一定要送上相同價值的東西給他們拎回去。實在送不掉,就等案件辦完了再給他們送回去。其他人送錢送禮的,當場堅決推辭,實在退不掉的,就隻好上交紀委。

“新沂就這麼小個地方,你收了人家一點禮,占了點小便宜,不僅自己良心上過不去,名聲也很快就會臭了,實在是犯不上。”張林樸素地微笑。

除了金錢的誘惑,張林要麵對的還有親人的誤解。老家有個好事的本家大爺,找張林幫忙三次,都被張林拒絕了。張林問:“大爺,你老人家成天想著幫人辦這種事,你累吧?你不累,我都累了。”大爺氣鼓鼓地走了。因為紅白喜事聚到一起時,這大爺當著眾親戚的麵,說張林“大眼皮(注:新沂土語,傲氣,瞧不起人的意思)”。張林笑笑沒吭聲。

1999年3月,張林表哥的兒子涉嫌強奸罪被提請逮捕。表哥找到當時的公訴科副科長張林:“我谘詢了律師,強奸這種案子,隻有男女雙方在場,旁無佐證,隻要你睜隻眼閉隻眼,就可以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捕。隻是你一句話的事,你也不用承擔責任。被害人那方我去說,保證能說通。我就這一個兒子,你可千萬得幫這個忙。”張林馬上告訴表哥,“你千萬不要去找被害人,否則,你也構成偽證罪。”

可是,表哥不信他的話,還是找了被害人做工作,被害人當庭翻證。張林內心非常痛苦,一邊是法律,另一邊是親情,究竟應該如何取舍?最終,張林還是主動向科長講明了情況,啟動了偵查監督程序,將表哥以偽證罪追捕。張林的母親是一個非常本分的老人,平日從來沒有向兒子求過情,可這個時候,也忍不住責怪他:“張林,你就沒有案子辦了嗎?非要把自己的表哥送進監獄?”

還有張林沒想到的,自己拒絕說情,竟然讓當時十二歲的女兒對自己有了那麼深的誤解。那是一個冬天的晚上,老家的親戚帶來了一個六十多歲的老人。這位老人因為兒子涉嫌犯罪被抓了,備受打擊,說話直打顫。張林耐心地做著老人的工作,但對老人帶來的禮物堅決不肯收。“撲通”一聲,老人突然跪倒在張林麵前,要給張林磕頭,張林趕緊把他扶起來,批評了幾句。張林沒想到,正在一旁做功課的女兒有了深深的誤解:“爸爸,你為什麼逼迫老人家向你下跪,你為什麼不答應幫助他?”張林吃了一驚,向女兒解釋了半天,女兒似懂非懂。

麵對權貴,他不會屈膝;麵對百姓,他不會歧視;麵對親人,他不會偏袒。對於張林來說,在公與私、情與法之間,根本不需要衡量,法律就是他問心無愧的處事準則。可是,張林心裏也有痛楚,他不知道,已經長大在他鄉的女兒今天是否已經理解了他。

對法律的信仰,足以讓他坦然麵對一切凶險

曹振,時任新沂市公安局治安巡防大隊綜合科科長,家族勢力強大,是一般人根本不敢惹的角色。2001年8月,曹振的八弟曹善魯因涉嫌強奸罪被提請逮捕。曹振找張林說情,被張林拒絕。閱卷時,張林又發現曹振有威脅、逼迫被害人翻證的行為,張林再次警告曹振不要以身試法。後來曹善魯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2006年9月19日,姚東風涉嫌盜竊一案被提請逮捕。曹振再次找張林說情,又被拒絕。在審查過程中,張林得知曹振以請客送禮為名,詐騙姚東風家人5000元,立即向分管檢察長作了彙報,依法批準逮捕了姚東風。曹振得知後,闖進張林的辦公室,肆意吵鬧,大罵張林不給麵子,臨走時威脅說“走著瞧!”甩門而去。不久,曹振在外揚言:“如果有一天,張林被打殘了,那就是我幹的。”此後,曹振指使人帶著攝像機跟蹤張林,想整點黑材料,把張林告倒,但張林就像自己所形容的那樣“生活得非常簡單”。兩個月的跟蹤,曹振一無所獲。

2007年5月,剛剛刑滿釋放的曹善魯為了蓋商品房,趁大霧天氣,帶人偷偷地砍伐了村民自留地上的254棵楊樹,造成百名村民聯名上訪。當年7月,曹善魯竟然帶人把上訪村民杜孝娥打得腰椎骨折導致下肢癱瘓。曹振又指使四個從來沒到過現場的人主動到公安機關作證,證實是杜孝娥自己摔傷的,導致此案遲遲不能進入司法程序。

2007年11月26日,曹善魯因涉嫌濫伐林木罪被移送審查起訴。經過深入細致審查,張林和承辦人員認為此案不是濫伐林木罪,而應構成盜伐林木罪,並讓公安機關補充證據。曹振很清楚,如果認定曹善魯構成濫伐林木罪,應在三年以下量刑,而如果認定構成盜伐林木罪,則應在三年以上量刑,也就不能辦理取保候審了。曹振擔心曹善魯收監後,自己妨害作證的罪行瞞不過敏銳的張林,決定“教訓教訓”張林。

2007年12月12日晚上8點,張林剛剛回到自己租住的小區樓下,就被一群人打倒在地上。從來都是本本分分做人的張林本能地喊道:“你們打錯人了。”對方不吭聲,用鋼管、木棒,對著張林的腿狠狠地擊打,打完後,迅速地跳上了一輛車,逃之夭夭。

張林忍著劇痛,給吳強打電話。吳強一邊報警,一邊把張林送進了醫院。沒想到,第二天,新沂市許多地方都貼出了關於“張林包養情婦被爭風吃醋的人打斷雙腿”的小字報。一時間,流言四起,黑雲壓城。病床上的張林不僅忍受著身體上的傷痛,更忍受著精神上的折磨。

20年的公正執法,20年的處世為人,領導和同事們對張林的人品有著深切的了解和信任。就在出事的第二天上午,檢察長孫晉帶領新沂市檢察院全體黨組成員到病床前看望張林。同事們每天給他送來熱騰騰的飯菜。在他人生的最低穀,張林倍感組織的溫暖。

與此同時,隨著案件偵查深入,曹振也浮出了水麵!原來,這是一樁蓄謀已久的打擊報複、故意傷害誹謗檢察官案。江蘇省檢察院檢察長徐安得知此事後,親自協調,督辦案件。時任徐州市委書記的徐鳴指示依法嚴厲查處黑惡勢力,還秉公執法者一個清白。2009年8月2日,經豐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曹振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三名同案犯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

“我永遠也不會忘記,在我有口難辯清白的時候,檢察團隊給我的信任和幫助。每當想到這裏,我的內心就充滿了溫暖,即使是再苦再難的坎,我也一定能過得去。”回憶起當時的一幕幕,這個鐵骨錚錚的漢子眼圈紅了。僅僅在病床上躺了兩個月,張林就拄著雙拐來上班了。由於急著上班,張林的腿傷沒有得到很好的治療,腿脛骨變彎了,走路依然一瘸一拐,讓人看了心酸。

拄著拐杖上班的張林遇到的第一起疑難案件就是蔣廣如職務犯罪案。此前,新沂市公路養護工程公司原經理蔣廣如被指控涉嫌貪汙、挪用公款、受賄。新沂市法院一審判決,錯誤認定被告人蔣廣如有立功情節而對蔣某減輕處罰。張林審查後認為:新沂市法院判決認定事實錯誤、三項罪名都在法定刑以下減輕判處刑罰,適用法律不當。他建議召開檢委會研究提請抗訴。抗訴後,法院采納了檢察機關的正確意見,蔣廣如被依法改判有期徒刑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