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李曄(1 / 2)

難道沐芳在,小櫻天不亮就起來,把家裏收拾一遍,院子的落葉都掃幹淨了。

“哥,我們去上街趕集吧。那邊早上可熱鬧了!”小櫻挽著竹籃,這是去買一籃子的節奏啊。

沐芳立在門邊,看著她熟練地準備:“你趁我不在的時候,一個人去過?”

“沒有!我是挺隔壁大娘說的。”小櫻堅決否認了,而且站的很直,估計還跟大娘打過照顧,不用擔心穿幫。

“陪你可以。以後我不在,你一個人少出門。”

這麼好說話啊,其實沐芳不在的話,又哪裏知道小櫻一個人悄悄去了哪裏呢。所以小櫻樂嗬嗬的拍著胸脯保證:“我發誓!”

“哎!”沐芳搖搖頭,跟在後麵關門。

市集自然熱鬧非凡,所有的買賣人都在這一早上紮堆的做生意。不管有賣米賣鹽的,還有賣小孩的。

小櫻看見鯽魚不錯,撈了兩條。豬蹄子也不錯,買了一個。很快,籃子就沉甸甸的拎不動了。挎著變成拎著,沐芳也不嫌多,就伸手幫她拎著。

最後停留在一個尖嘴猴腮的人販子麵前。沐芳心想,壞了,這不是要買個孩子回家帶吧,趕緊勸走。

“櫻兒,你看那邊有賣花布的,給你做個花布衣裳,很鮮豔啊……”

沐芳還沒有說完,悲劇就發生了。小櫻一雙眼睛死死盯著一個破衣爛衫的小男孩,那個男孩還不怕生的望著她。

“小弟弟你幾歲了?”小櫻看著他,想起自己的弟弟。差不多也是這個年紀,這樣身形。

“八歲。”男孩看著這個姐姐像是有錢人家的小姐,要是能跟著她,也不用擔心被賣到別處去。

“你家在哪兒?”小櫻想知道,在這個重男輕女的社會,還有人賣兒子的。

“……”小男孩搖搖頭。

“那你跟我回家好不好?”小櫻不知道如果自己不買他,他會被賣到哪裏去。是去有錢人家當家丁,還是去酒樓當酒保。

“……”小男孩沒有回話。他想被她帶走,但是當她真的說可以帶他走的時候,他又害怕。害怕不知道會不會再一次被轉賣。

這時候看了半天的人販子開口了:“姑娘你真有眼光呢!這小子這麼大了,買回家能幹很多活兒的。要不我讓他給你蹦幾下跳幾下,絕對是身強體壯……”

李櫻不想像買一隻牲口一樣,去挑挑揀揀:“多少錢?”

人販子一看她就是個不在乎錢的主兒,笑嘻嘻地說:“不多不多。三兩銀子就能把這小子領回家。”

小櫻正要拿錢,沐芳一把按住。“二兩銀子。多了不要。”

人販子看了一眼,知道是誰當家,立馬態度來了個大逆轉:“小哥你瞧瞧,二兩銀子能買這麼大小子嗎?再養兩年就是勞動力了不是?你看這樣貌,這身板……”

在買家還價的時候,不談價格,隻談商品質量。這個人販子還是個高手,起碼是個老手。

“櫻兒,我們去買花布。”沐芳拉著小櫻就往前走。

“哎哎哎!別走啊!二兩就二兩。算我虧了血本了。這麼好的小子就賣二兩。”人販子先把男孩子頭上的草摘下來,又幫他把手上綁的麻繩解開。

“你叫什麼名字?”小櫻摸摸他的頭。雜亂的頭發像個鳥窩一樣。

“我沒有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