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過飯,夏小青回到自己的實驗室,還沒開始工作,就有幾個警察找找上門來。
她認識那天陪自己做筆錄的女警官,便熱情地招呼他們進來坐,南華看她和警官們都很熟絡,便也就放下心來去做事。
他們說,已經找到了她深夜遇襲案的主謀。主謀這兩個字,令人心驚。
這不是簡單的臨時起意,而是一起早有預謀的傷害案,性質完全不一樣了,說來也巧,那個襲擊她的人正好牽涉另外一個嚴重傷害案,為了減刑,不但把偷雞摸狗的壞事都說了,還把這個案子的主謀也供了出來。
人心險惡,夏小青從未想過,不過一個小小的誤會而已,麗嬌居然會做出這麼不可理喻的事。
夏小青在派出所裏看到她的時候,孤零零地坐在小小的房間裏,瞪大了雙眼,慌亂又無助。
害人終害己。
更讓人難以置信的是,麗嬌的父親早在半年前就已經破產,現在跑得無影無蹤,而她媽媽來了,除了哭就隻會哭。
那天晚上生日會的盛景奢靡,看起來就像昨天的事,聽女警說起麗嬌眼下的處境,更顯諷刺。
夏小青坐在女警官的辦公室裏,看著坐在值班室門口嚎啕大哭的麗嬌母親,風吹過來,拂動她的頭發,消散了絲絲炎熱。
“待會兒在這個文件上簽個字就能走了。等我一下,馬上就辦妥。”女警官汗濕了襯衫,衝她微笑。
夏小青叫住她,和她說了自己的想法。
女警官笑著解釋:“這個案件對方實施了對你的傷害,已經觸犯了治安條例,主謀承擔同等責任,因為你的傷沒達到輕傷的標準,所以可以公訴也可以自訴,如果你的不追究的話,也是可以的。”說到這裏,警官看了一眼樓下正在哭泣的女人,淺笑,“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最終的結果是,夏小青放棄了追究的權利,麗嬌在被教育了一頓之後獲釋。
夏小青在實驗室裏收拾東西,麗嬌站在門口,猶豫了一下,然後推門進來。
“我。”說話的時候底氣不足,麗嬌沉默地站在原地。
“從明天起,你就不要再到這裏來了。”夏小青頭也不抬。
“你說什麼?”麗嬌問她,忍不住嗤笑一聲。
“不必道謝。”她說,“從今天前我們之間沒有任何的關係。不再是朋友,不再是同事,以後再遇到,就當不認識吧。”
“你這是在用這種更殘忍的方式報複我嗎?”麗嬌臉色發白,咬著牙。
“報複?”夏小青看著她,“我不會做這種損人不利已的事。”
麗嬌臉色發青:“我在這個實驗室裏做了三年半!馬上就要畢業了,你居然告訴我說,現在要把我趕出去?”
“如果那件事被追究的話,實驗室還是其次,隻怕你連學校都待不了了吧?明白告訴你,不僅實驗室不用再來,我也不會給你的畢業單填任何意見。”她淡淡地說,“請把我不追究你的荒唐行為看做對你的補償。”
麗嬌憤憤而去,紀傑走進來,輕笑道:“這又是何苦呢?明知道她是個小人,有沒有必要得罪她?即使不讓她再到這裏來,就給她填個意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