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殺戮筆記(1 / 2)

看著從空中掉落的,通體血紅的筆記本,林雲感到一陣不可思議,是誰將這麼惹眼的一個本子扔了下來。

“筆記本?”

他此時站在校園角落,沒有人,這個本子是從哪裏來的?

“這麼浪費!”

撿起來後,這才細細觀察,這個本子封麵不同尋常,上麵有紅點點綴,然後是名字,這個筆記本的名字,相當霸氣。

“殺戮?”

上麵寫著‘殺戮’二字,配上周邊的殷紅,竟然有種攝人心魄的魔力。

誰現在還製作這麼中二名字的筆記本?不過林雲想來簡樸節約,他把筆記本上下翻了翻,在後麵發現一行行行小子,似是使用規則。

“使用者細則:

“1.想要殺死一個人,必須獲得其相貌,與他的名字,二者缺一不可。”

2.寫上這個人的死因,如果不寫則默認為心髒麻痹,瞬間死亡。

額,這有點搞笑吧!

林雲搖搖頭一笑,名字不但中二就算了,連規則都這麼無聊,規則一般不是用來如何使用,就是如何保管,哪有來殺人的。

下一條:“殺死一個人時,必須將這個人的相貌映入腦海,然後在筆記本上寫那個人的姓名。”

林雲心中一動,這個規則真的好霸氣,看起來滿正規的樣子,一個小本本,能殺人,林月有點不信,不,是完全不信。

反正今天放假,作業早已寫完,林月一想,要不去試試,反正閑的無聊。

那就再看一條規則吧!等一下去試試,對於一般的中二者,用事實來推翻他是最好的。

“殺死一個人後,會按照等級獲取一定錢財和正義點,正義點可用來兌換道具。”

賺錢?林雲看到這個規則後,心裏立馬亮了,殺人還有錢賺,這麼好的事情,不過正義點,聽起來好像和遊戲一樣。

不過抓在手裏真實的本子,告訴他這不是遊戲,而是真實存在的。

但是規則是真是假,誰知道?林雲認為這八成是騙人的,用來哄一歲小孩還行,但是對於他這種高二級的學習標兵來說,是沒有撼動性的。

不過,人總有好奇心,林雲的好奇心也被‘殺戮’所激發,他想要看看,這到底是真是假,這種心態每個人都有,比如你說不行,他卻偏偏要試一試。

將本子裝進口袋,林雲走出學校,在常去的報刊店買了一份今天的報紙,這是習慣,關心國家大事與社會動態,這是林雲一直堅持的。

路燈下,林雲拿著一份報紙,周圍的人流逐漸稀少,已經接近平安路。

“又發生了了摩托劫持殺人案,這個社會秩序,不太穩定啊!”

確實,報紙上說這個犯罪分子已經連續殺了四五個女孩了,還全部是學生,據報道,全部是在平安路發生的,而且殺人犯至今未曾抓獲,不過警方卻是已經掌握了他的資料。

報紙上就有那個殺人犯的照片和性命,照片是彩照,長得眉毛粗壯,眼大如鈴,一眼就能看清。

一想到犯罪分子或許就在自己周圍,林雲的心裏就不踏實。

在平安路附近的書店看了一會兒書,林雲一看時間,都十點了,這麼晚回去爸媽準會懷疑,自己在外麵幹其他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