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夜晚的更點製度(1 / 2)

實行夜晚的更點製度

我國古代便把一夜分為五更,每更為一個時辰。戌時為一更,亥時為二更,子時為三更,醜時為四更,寅時為五更。由於古代報更使用擊鼓方式,故又以鼓指代更。此外還有“鼓角”、“鍾鼓”等用來打更的器具。

把一夜分為五更,按更擊鼓報時,又把每更分為5點。每更就是一個時辰,相當於現在的兩個小時,所以每更裏的每點隻占24分鍾。

明憲宗成化年間,山東省黃縣城,即現在的龍口市附近住著個林老漢,雞叫頭遍就動身,牽了自家的一頭毛驢要到城北馬集上去賣個好價錢。

由於林老漢平時不大出遠門,又因天黑迷路,所以手裏牽著的這個小畜生又見草就吃,且不時撒歡尥蹶子,不正經走路。

幾經周折,到了集上為時已晚,錯過了交易時間,白忙活了一場。林老漢不免歎道:“起了個早五更,趕了個大晚集!”

回到家後,林老漢一氣之下把毛驢殺了,幹脆就在村子裏把驢肉賣了出去。

在漫長的小農經濟的社會裏,農民的商品交換主要依靠大大小小的集市,買賣都在趕集的活動中完成。有的人早早起床要去趕集,卻因黑燈瞎火、遠離城鎮道路不熟等種種意想不到的事情耽誤了趕大集的最佳時間。

不過這裏講述這個故事的意義在於:林老漢說的五更,是我國古代對夜晚劃分的5個時段,因為用鼓打更報時,所以叫做“五更”、“五鼓”,或稱“五夜”。

古人說時間,白天與黑夜各不相同,白天說“鍾”,黑夜說“更”或“鼓”。又有“晨鍾暮鼓”之說,古時城鎮多設鍾鼓樓,晨起撞鍾報時,所以白天說“幾點鍾”;暮起鼓報時,故夜晚又說是幾鼓天。

夜晚說時間又有用“更”的,這是由於巡夜人,邊巡行邊打擊梆子,以點數報時。全夜分5個更,其中第三更是子時,所以又有“三更半夜”之說。

“更”其實隻是一種在晚上以擊點報時的名稱。更點製隻用在夜間。從酉時起,巡夜人打擊手持的梆子或鼓,此稱為“打更”。

更點製出現的年代較早,但是明確見諸曆法者,一般以唐代初期《戊寅元曆》為開端。此曆最後附錄的“二十四氣日出入時刻表”中,給出了各氣晝、夜漏刻的長度以及相應的更點數。

該表所列數據說明,日出前2.5刻為平旦時刻,即晝漏上水時刻;日落後2.5刻為昏時,即晝漏盡、夜漏初上時刻。從昏時至次日旦時,為夜漏長度。

太陽出入的時間天天都在變,因此,夜漏刻的長度也隨之變化,於是,更點的長度也不是固定的。

東漢四分曆“二十四氣日度、晷影、晝夜漏刻及昏旦中星表”中,有曆史上最早給出的二十四氣晝夜漏刻的數據。

魏晉南北朝時期的一些曆法,也大都列出此類數表,據此,可以推算出各氣當天每更每點的時刻。

在唐代天文學家李淳風的《麟德曆》中,首次給出了計算更點的規定:甲夜為初更或一更,乙夜二更、丙夜三更、丁夜四更、戊夜五更。

古代的晝夜是以日出、日入來劃分的,也就是日落後才算入更,這就出現“更點製”的一個特點。每更點的開始時刻及每個更點包含的時間長度,在不同地點各不相同。在同一地點則隨不同日期日出日入時刻的不同而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