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夜的星星格外明亮。城市裏不比鄉下,夜晚看得到星星的可能性要小許多。安翊抬著頭看著天上,一個人走在街上。他是學校的住讀生,因為今天是周日,所以他晚上要在學校住一晚,然後第二天早上直接去班上上課,連住五天,周五放學回家。之所以選擇住讀主要是因為家裏沒人,住在學校有室友陪著自己,反而更熱鬧些。自己雖然家裏家大業大,但也許正因如此,所以更害怕寂寞吧。
“小子,這麼晚了還在外麵晃蕩啊?看你這細胳膊細腿嫩肉的,不怕有人欺負你,嗯?”前麵的光線被一個身影擋住了。安翊把目光轉向身前的時候,看見的是個醉鬼。那家夥染著一頭紅發,暈暈乎乎地看著他,嘴裏嘟囔著胡話,“喂,小子,你怎麼有兩個頭啊,嗬嗬,嘔……咳咳。”“呼。”現在這些酒鬼真的是夠了,學校旁邊都能碰見。安翊看著他躬著腰對著地上吐,發現他荷包裏的手機掉了出來。正考慮要不要用這手機給他的家裏人打個電話,“tmd,那個死鬼在這裏!”一群混混模樣的人吵吵嚷嚷地走了過來,手裏都拿著各種各樣的家夥,安翊甚至看到了狼牙棒,還有些不得了的東西。
為首一人的右臂上,紋了一頭約拳頭大小的豹子。
安翊知道,道上混的人有著規矩,凡是能紋身的家夥身份都不小。紋個小鴿子也是紋,紋條巨龍也是紋。在道上混的,紋身越大說明越身份越高。
當然,不排除某些剛入行的愣頭青,在身上紋個青龍白虎然後第二天被亂刀砍死的也有。安翊歎了口氣,這些恩怨跟自己沒關係,讓他們找這醉鬼去吧,自己可以走了。不想安翊才剛剛轉身,那些混混當中一個禿頂的瘦子扯著破嗓門陰陽怪氣的叫著,“喲,瞧我們飛豹哥多威風,嚇著這位小朋友了。別怕,咱兄弟幾個是找這醉狗的,這位小先生識相點別搗亂,我們也不會難為你什麼。”安翊腳步略頓,但還是繼續向前走。搗亂?他連報警的興趣都沒有。“大騾子,閉嘴。”那為首一人突然開口,想必這人就是那個飛豹哥。
安翊很奇怪,為什麼混黑社會的都喜歡取個動物的名字呢?很威風嗎?大騾子?“小兄弟是安家的人?”
安翊轉過頭看向飛豹,點了點頭,“是的。”
大騾子一聽,趕緊閉上了嘴巴,安家的人,就算是個掃廁所的都能弄死自己,誰讓自己就是個騾子呢?“啊,”想不到那飛豹哥一聲歎息,“不好好讀書,像我這樣當個粗人,狗屁文化都沒有,混得再好,tmd別人也看不起勞資。”安翊啞然一笑,“你們現在不覺得威風嗎?”飛豹哥咧了咧嘴,道:“其實想改改……”“那得看你自己。”“小兄弟,問你個問題,”飛豹哥老臉一紅,撓了撓頭,“別人看到我們這些混社會的混子都蠻威風,其實成天到晚也沒個什麼正經事情做,我們就因為這醉鬼偷了咱老大的東西所以被老大拋棄了,不知道該幹什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