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往事(1 / 2)

十年光陰,似長非長,似短非短。隻是於我而言,卻猶如茫茫長夜,許久的等待而又望不到天明。

人生能有幾個十年,一個十年,嬰兒變為兒童。又一個十年,兒童長成青年。再一個十年,青年便又步入中年,真是歲月不饒人。

我是一位同誌,百分之百的純同誌。

早在初中時期,我就明白了自己的“問題”。然而,也正是在那段時期,我有幸遇見了他。小X,我的同學,一個聰明、活潑又敏感的人。

那些往事仿佛就在昨日發生,曆曆在目,難以忘懷。

已經人到中年的我,再經曆海外十年的生活之後,依然清晰記得,當年我與他一起度過的快樂日子。

還有小Y,我的另一位知己、摯友和愛人。

我們三人的故事,或許會令某些人無法理解,甚至厭惡。

可我仍然決定把它們寫下來,不僅僅是為了懷舊,而是對於那段生活曆程予以總結,用文字形式做個了斷。

盡管下了決心,我的內心還是有些忐忑不安。時至今日,我的父母並不知道他們的兒子喜歡男士,也不知道他們的兒子永遠不會與異性結婚。雖然,我沒有出櫃,對父母隱瞞了自身的性取向。並且,這種善意的隱瞞,還會持續相當長一段時間。

不過,我不後悔。真實的告白,固然是誠實的表現。但是,所有可能會對父母心靈造成傷害的言行,我都會極力避免。

我相信,陳述真相隻是時間早晚的問題,總有一天,我會向他們說明一切。目前,除了掩蓋實情和等待時機,我別無選擇。

愛無罪,無論是男女之愛,男男或女女之愛。愛是平等的,公平的。隻要是真心付出,不管是對異性還是同性,這樣的愛都是真誠的,純潔的。任何人都沒有資格去批評它,玷汙它。

與此同時,我承認,愛上一個同性,要遠比愛上一個異性來的麻煩和痛苦。社會的進步需要時間,世俗的偏見不會輕易的消失。

麵對現狀,我已是很滿足。十年前,同性戀是與流氓罪相提並論。十年後,它已不成為被拘押的理由。

當然,我以及其他大多數的同誌們,仍然不能過於公開這個身份。

回國後,我放棄了尋找小X和小Y的打算。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中斷的聯係,沒有必要再去恢複。大家有了各自的生活,不應去打擾和破壞。

不管回憶是甜蜜或是苦澀,它終究是過去的玩意兒。

上海的變化很大,以至於我在市中心遊蕩時,居然好幾次迷失了方向。舊有的建築和街道,不是被拆除,就是被改建。我忽然有種陌生的感覺,離開這座城市太久了,我發現與它有了一定的距離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