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布向我們解釋了與公務員通話的內容。
“四十八小時內找不到實質證據,就得將人釋放。”這是當地法律規定的內容。因此這位公務員可以要求緝私局方麵遵守法律規定。但對於“可疑”船隻的扣押,卻也是有法可依的,這位公務員不可能作出“違法”的要求。
指望這位公務員的幫忙看來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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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各布又向律師谘詢了“公海區域管轄權”的問題。律師告訴我們,理論上“公海”是國際區域,供所有國家平等地共同使用。它不是任何國家領土的組成部分,因而不處於任何國家的主權之下;任何國家不得將公海的任何部分據為己有,不得對公海本身行使管轄權。
不得對公海“本身”行駛管轄權,但可以對公海上航行的船隻進行“保護性管轄”。
沿海國為維護其本國利益對某些違反其法律和規章的行為的管轄延伸到公海實施的情況,也是國家屬地管轄權的延伸適用。這種管轄在公海製度中突出體現在“緊追權”上。管轄的方式為登臨檢查、扣押或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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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們必須拿出證明自己沒有違法的證據,或者等待卡塔爾當局調查結束並且認定我們沒有違法,才能取回被扣押的船隻。不過如果等待調查結束,調查時間的周期可變性很大,有可能幾天結束,也可能會拖幾個月,甚至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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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這種情況,我們都想不出什麼辦法。
我不由自主地說,“要是有個大人物,在這邊有巨大影響力的人,幫助我們交涉,那就有可能取回船隻了。”
沙米爾聽到這句話,原本是懶洋洋躺在沙發上,突然就坐了起來。雅各布本來是來回踱步的,也停住了。兩兄弟目光對視在一起,真的是眼睛會說話。兩個人對視,但沒有說話,不過雙方好像達成了一致的意見。
雅各布喃喃地說:“看來隻有找他幫忙了。”
沙米爾也點了下頭。“隻有他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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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回事?真有這樣的大人物?”我在旁邊問道。
這時候,雅各布已經不再踱步,重新坐回到桌子旁的座位上。
“是的,有個大人物。”
“那就跟我說說。我在迪拜也有二年多了,怎麼不知道?”我迫切地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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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並不住在迪拜”雅各布說。“他住在阿布紮比。”
“阿布紮比”,我知道阿布紮比是阿聯酋的法定首都,迪拜雖然是中東最繁華城市,但並不是首都。“那他是不是王室成員?”我問道。
“猜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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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雅各布跟我說起了這位“大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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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物其實是阿布紮比酋長國的王室成員之一,是老國王,阿聯酋開國之父紮耶德的兒子。阿聯酋是一夫多妻製國家。老國王結過七次婚,與七個妻子有二十多個子女。每個子女也有自己的下一代,有的兒子也有幾個妻子,因此王室人丁興旺。
現任阿聯酋的總統和阿布紮比酋長國酋長就是老國王的兒子。其它孩子有的擔任要職,比如國防部長,外交部長,內政部長等,也有對政治不感興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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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室成員哈曼德,就是雅各布口中的“大人物”,是老國王其中一個兒子。他和阿聯酋現任總統、部長是兄弟,但他並不從政,投資了很多商業公司,是阿布紮比財團成員。阿布紮比、迪拜很多國有控股公司都有他的股份。好幾家銀行也有他的股份。其業務範圍涉及石油、天然氣、房地產、建材、海運、旅遊、影視、體育等多個領域。王室其他成員也一樣,不少人都是某些國有控股公司股東,但具體比例由於並不公開,所以不為人知。王室成員雖然多,但都過著衣食無憂,綿世榮華的奢侈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