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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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老牛那樣癡情,很快便從黃鸝給我帶來的歡樂中蹦出來,蹦到溫曉瑩身邊,追求更大的歡樂。

溫曉瑩果然沒有辜負我的期望,很開心地陪我到處走動。和她在一起確是一件很開心的事,她不會像黃鸝那樣整天吵個沒完,更不會為了芝麻大點的小事就扁你,通常都會有黃豆那麼大的事她才出手。我喜歡溫曉瑩的個性,喜歡她的潔癖,喜歡她吃東西時露出可愛的虎牙,喜歡她在我胳膊上留下的道道紅印,喜歡她在廣播裏講話時肉麻的發出呀啊的聲音,最讓我滿意的是她的屁股,奶奶說屁股大的女人能生兒子。我發誓要跟此女廝守一輩子。

不知哪個傻x曾說過,在戀愛中快樂有多少痛苦就有多少。不久以後溫曉瑩就讓我體會到這個傻x說得是真理。我必須在飯後嚼半小時口香糖,使得口氣清新;必須陪她走完一條條街道,即使一點東西都不買;必須每天早上痛苦的早起半小時陪她跑步,碰到她心情好時,晚上還得再跑半小時;必須在她不厭其煩地問你她胖不胖時,開心地說一點都不胖;必須在她左一遍右一遍地問她是不是你的初戀時,虛偽地說當然是啦。最痛苦的是,常有一些自以為很帥的家夥在我背後指指點點,看,他就是溫曉瑩的男朋友,溫曉瑩是瞎了眼了怎麼著,會喜歡這種家夥。

這其中有個代表人物叫王帥寶,人稱帥寶。單從名字上看這家夥肯定一隻很漂亮的熊貓,因為是很帥的國寶嘛。等我發現此人後十分後悔,我高估了此人的相貌,這家夥長的還沒熊貓好看,可以讓狗熊自卑死,沒他黑啊。

我承認對此人有點偏見,一點而已,沒有像別的同學那樣天天都想看他被人揍,因為這家夥是我們學校有名的流氓,活躍在黑白兩道,十分猖狂。說起自己的光榮史,帥寶就會掀起衣服,露出整個肚皮,並指著上麵一道很惡心的傷疤激動地說,看,這就是當年和人火拚時被人暗算的,他媽的,我把那小子揍殘廢了。

幾個低年級的家夥聽了崇拜的不得了,整天帥寶哥的叫個不停,讓他萌生了搞一個幫派的念頭,這就出現了以後的八人幫。至於那道傷疤直到帥寶父親來給他辦退學手續時才知道是醫生給留下的。

帥寶追溫曉瑩整整兩年,這是他痛苦的兩年。從班裏追到文學社,又從文學社追到廣播站,我從未見過這麼癡情的流氓。這家夥到處想幹一些大事來引起溫曉瑩的注意,不幸的是,小偷小摸打架鬥毆是流氓的特長,算不上大事。相比之下殺人搶劫就算大事了,但他沒這個狗膽。溫曉瑩表示最痛恨這種不學無術的流氓了,自己當一輩子老處女都不會嫁這種人。帥寶便整天鬱悶至極,導致說話都有氣無力的,這卻形成了他自己的主持風格,在學校裏頗受歡迎。後來我從這快要死的聲音裏聽出來帥寶就是上次比賽說我是野豬的那大喇叭。

想一下帥寶從流氓進化成文人的過程,站在廣播站外麵就是流氓,一頭狗熊,當要進去的時候,馬上從跨下摸出一眼鏡戴上,狗熊立馬變得很有文化,成為國寶熊貓。從這一點可以看出文人就是披著熊皮的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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