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蔣玟沁(1 / 2)

二十三年前,宋美嘉死在舊樓的音樂室裏無人知道。

更早的一年的時間裏,城市發生了駭人聽聞的十三少女失蹤案。

但是我不知道的是,在更早的時間還發生過一件事。

本來這件事若沒有特意指引,少人會去在意,因為調查出來,結果已經確定是意外。

甚至說出它來的蘇虹自己都不在意,隻是作為一個人物登場的附帶。

這個人就是南華學院的前校長,黃盛華。

那時年代初定,社會開始展示出朝氣,發速發展。黃盛華與上代校長手中接過了南華學院一校之長的位置,當年他不過四十幾許,算是年輕有為了。

黃盛華半生育人,名聲極佳,可惜好人不長命。

二十五前,一場大火燒了黃盛華的家,黃盛華一家四口,他與妻子,還有一對兒女皆盡沒在了這場大火之中。

事後警方查出,係電路老化的原因起火。

無數人惋息,黃盛華心正,嚴於育人,更嚴於律己,南華學院作為貴族學院,雖然那時的資金還緊張,卻也有條件優先安排更好的住處給黃盛華一家。隻是黃盛華拒絕了,堅持一家住在自家老宅中,將學校的住宅讓給外來的教師做宿舍。

卻不想好心不得好報,反要了他一家老小的性命。

蘇虹之所以說這個,是因為在黃盛華一家喪生在火災中後的三個月,第一名少女失蹤了。

而這名少女,其實也是南華學院的學生,至少曾經是。

她叫蔣玟沁,那年她原本是南華學院二年級的學生,不知道為什麼後來她選擇了退學離開,然後再也沒消息。

蔣玟沁好像在家裏也不受待見,失蹤後,校方也聯係過其家,隻是她家中任其自生自滅的態度讓人心發寒。

事情沒完,蔣玟沁是第一個,之後的每個月裏都有一名少女失蹤。

正是極有規律性,所以警方才會認定是同一凶手。

三起案件看起來其實沒什麼聯係,但是發生的時間相隔很巧妙,而且均與南華學院有關聯。

先不說真實性,來假設下,如果三起案件有關係,按照承上起下的故事線來推,那麼黃盛華一家之死便是因,它引發出了後麵一係例的悲劇。

乍一看,還真有可能。

隻是不通啊。

實在想不到黃盛華一家之死與後麵的兩起案件有什麼關係啊,宋美嘉的死還可以以知道了十三少女失蹤案的真相後被滅口來串聯起來,而黃盛華一家之死則毫無關聯。

難道猜錯了?

黃盛華一家之死與後麵的兩起案件沒有關聯?

對了,還有一個很重要的人。

蔣玟沁,作為第一個失蹤的少女,她與後麵的十二名少女有一點不同,她是自己離開失蹤的。而其他少女則皆是各種意外消失,比如放學回家不見,出門不見回家,警方調查這十二名少女皆沒有自己離開的主觀意識。

多數是與朋友家人相約見麵,後不見人的模式,屬於被動消失。

那麼,唯一另類的蔣玟沁就顯得很特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