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緣起幼兒園(1 / 2)

“你還記得我嗎,南宮秋彥?

我是你幼兒園的同班同學、還一起讀過兩年小學的孫諾啊。記得最開始遇見你的時候,你雖然隻有三歲,卻是個小帥哥,幼兒園裏表演節目時,演王子的都是你。可那時候,我每次卻隻能坐在台下當觀眾,每次為你鼓掌最起勁的就是我,你一定還不知道吧?

有時候我想,如果我是你身邊那個公主該多好。那時候,我有時自己都看不懂自己,我到底在想什麼?後來直到看了電視劇裏那些大哥哥大姐姐,我才知道,原來我喜歡你了。

喜歡一個人,就要時刻想著他、為他付出。所以,每次幼兒園發棒棒糖和哇哈哈,我都把我的棒棒糖隻舔一半就重新包起來,再找個機會悄悄塞給你;哇哈哈也隻喝半瓶,再小心地遞給你。可你每次都不領情,有一次還給老師舉手告狀,說孫諾浪費零食,老師罰我關了半天的小黑屋,我才懂得,怪不得別人說愛是要承擔痛苦的。

隻有那麼一次,你感冒了。正好那天媽媽給了我一整個的卷筒紙,本來是叫我帶到幼兒園來做手工的,結果被你發現了,你話也不說,站到我麵前就開始撕我的卷筒紙,一張一張不停地打噴嚏;然後也不給我說聲‘謝謝’,再把卷筒紙一個人藏到懷裏,躲到教室牆角去繼續撕,我的卷筒紙就這樣被你撕完了。結果第二天,你家的保鏢把一整大包十二個裝的卷筒紙交給我,我提不動拖不動,站在操場上哭了一下午。

你很奇怪,我為何會記得這麼清楚這麼多吧?我開始也不明白,後來一起升入小學,不在一個班了、隻能每天偷偷看你幾眼,再後來我父母工作調動帶我搬遷去了B市,從此再也見不到你。我讀完了小學、初中、又有幸在讀高中的時候搬回來、有機會找你——這麼多年了,我還沒忘記那些事——因為那是喜歡你的心情,喜歡讓我時刻想著你,讓我在記憶中一遍遍地複習你,所以至今忘不了你。

小時候我什麼也不懂,除了單純地喜歡你。但現在我回到這座城市,才知道你是南宮氏的少爺,南宮氏主人唯一的親弟弟。不過,就算知道了這些,我依然單純地喜歡你,因為你就是你,我喜歡的是你而不是你的身份,所以隻需保持當年的感情,絲毫不曾動搖改變。

這麼多年過去了,在沒有你的那些日子裏,是對你的思念、對你的喜歡給了我精神上的力量,喜歡一個人的心情讓我幸福讓我振奮無比。我沒想到我竟然會如此幸運,在周詳的打聽計劃後,進入清榮高中的第一天就遇見了你,雖然你拒不承認,但我還是得到了你的親筆字跡。

所以現在,我就帶著筆跡來找你,我想把幸福和愉悅也帶給你,秋彥。”

拜訪夏楓租住屋的女孩,手裏拿著今天上午見到的那個小本。她一身簡單隨處可見的外校校服,素麵朝天的白淨肌膚,一個清爽的馬尾露出光潔的額頭,眼睛不大,卻聰慧、明淨,好像可以如明鏡般映照人的內心。

對於孫諾的到來,夏楓原本就吃驚不小,但當聽完她柔聲細語滔滔不絕一段愛的告白後,夏楓已經瞠目結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