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下子可把我爸難住了。要也是,人身上的哪套係統沒有用處呢?從精魄借火?那就得做好不孕不育的準備。從英魄借火,輕者終生便秘,重者可能會得尿毒症。從眉心的靈慧魄借火?那就等於是讓我長期開陰眼,雖然晚上不會再夢到那些東西了,但白都能看見,這甚至更加膈應。我爸甚至想問能不能從他身上借火,被周先生否決之後,思來想去,最終決定從胸口的力魄和肚臍的中樞魄各借兩把,補到頭頂的衝魄。這兩魄,一個主體質,一個主行動,之所以要借兩處,為的也是分散壓力,否則的話,就有可能一下子變成霍金那樣,終身坐輪椅。為了治療失眠把自己整成高位截癱,這更不劃算。
決定已下,幹就幹!先就是剃光頭,要在頭頂貼符,滿腦袋的毛可不行。周先生弄出一把推子,花了一刻鍾剃光了我的滿頭秀,而後稍微收拾了一下,騰出一張髒兮兮的桌子讓我躺到上麵,然後畫了五張符,每張符上麵的內容都不一樣。畫好後,他把這些符分別貼在我的肚臍,前胸,喉嚨,眉心和頭頂,按他的法,這五張符就相當於搭了一座橋,能逐漸把中樞和心魄的火引到頭頂。不過,這套借火的法術周期也特長,要整整一年才能完成!
乖乖,這就意味著我的身上必須貼著這五張黃紙,整整貼一年的時間!而且注意事項也很多,比如不能撕壞,不能弄濕等等。不能撕壞這一條還好,多加心就成,可不能弄濕就有點太苛刻了,誰能保證自己不出汗呢?拋開這個不,貼在肚臍,前胸的符還好,畢竟有衣服擋著,可貼在喉嚨,腦門和頭頂的怎麼辦?難不成我平時就這麼出門?那不被人成是神經病才怪!
最後是這樣解決的:符有很多後備,每周日去周先生家換。除了那每月一次給防癌符補氣,現在我爸帶著我拜訪壽衣店的頻率提高到原先的四倍了!明麵上是不收錢,可我爸太實在,每次都提溜一袋點心去,虧得當時的我還不知道糖尿病是怎麼回事,否則我肯定要操著東北口音跟我爸:別送了,再送送出糖尿病來了!
至於漏在衣服外麵的三張符,這就純粹屬於技術型問題了。這一年以來,不出門便罷,隻要出門,必然是大包裹,戴上帽子,圍著圍脖,尤其是到了夏,我這打扮特別容易引人側目。而腦門上貼著的那張,則真是沒有辦法了。看過林正英的僵屍電影以後,再回憶起當時的滑稽模樣,真有點像是腦門上貼著鎮屍符的僵屍。
也正因為如此,四五歲的我與幼兒園失之交臂了。我父母不願意讓我這幅模樣去跟朋友相處。
從四歲到五歲,我在家裏呆了整整一年,除了每周日由我爸帶去找一趟周先生以外,平時幾乎不出門。而周先呢,也基本上每周日都在。有一點特殊的就是,周先生叮囑我們每逢三,六,九,十二月的第一個周日,要晚上八點過後再去找他。頭一次的時候我們忘了,結果他真的不在家,直到晚上八點以後才騎著自行車回來。我爸問他幹嘛去了,他也不明,我爸也沒再多問。每次到周先生的壽衣店後,他都有意無意地想跟我講鬼怪故事,每到這個時候我爸就趕快阻止,他想把我們家和周先生的關係,僅僅維持在利益交易方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