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耶穌在聖殿裏講道,幾個企圖找把柄陷害他的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帶來了一個女人,問他:“這個女人在行淫時被抓到。摩西法律規定,這樣的女人應該用石頭打死。你認為怎樣?”耶穌彎著身子,用指頭在地上畫字。那幾個人不停地問,他便直起身來說:“你們當中誰沒有犯過罪,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說了這話,他又彎下身在地上畫字。所有的人都溜走了,最後,隻剩下了耶穌和那個女人。這時候,耶穌就站起來,問她:“婦人,他們都哪裏去了?沒有人留下來定你的罪嗎?”

女人說:“先生,沒有。”

耶穌便說:“好,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別再犯罪。”

《約翰福音》記載的這個故事使我對耶穌倍生好感,一個智慧、幽默、通曉人性的智者形象躍然眼前。想一想他彎著身子用指頭在地上畫字的樣子,既不看惡意的告狀者,也不看可憐的被告,他心裏正不知轉著怎樣愉快的念頭呢。他多麼輕鬆地既擊敗了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陷害他的陰謀,又救了那個女人的性命,而且,更重要的是,還破除了猶太教的一條殘酷的法律。經由這個故事,我還非常羨慕當時的世風人心。聽了耶穌說的話,居然在場的人個個捫心自問,如罪而退,可見天良猶在。換一個時代,譬如說,在我們的“文化大革命”中,會出現什麼情景呢?可以斷定,耶穌的話音剛落,人們就會立刻爭先恐後地用石頭打那個女人,以此證明自己的清白,那個女人會立刻死於亂石之下。至於耶穌自己,也一定會頂著淫婦的黑後台和辯護士之罪名,被革命群眾提前送上十字架。

(孫熬薦自《青年博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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