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太黑,看不太清楚,隻能依稀的聽見他們的聲音。
“我已經將噬情咒打入了她的靈魂,隻要你服下這粒用她的血和淚調和的世情丹,她生生世世的命運都將與你相連,不管將來你們距離多遠,什麼身份,都注定會遇見,每一世她都會深深愛上你,至死不休。”依蘭遠遠地聽見那名道士的說話聲。
“好,我就要生生世世都能遇見她。你若將此事辦好,這一萬兩銀子就是你的了。”依蘭第一次聽見向問天大笑,笑得那樣張狂,笑得那麼恐怖。
“不過還有一點需要注意,你必須將她的屍體用槐木承裝,葬入槐樹覆蓋的枯井中,以免被人火化。否則會功虧一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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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紅顏多薄命,隻是這命薄如紙也太荒唐了?這就是所謂的愛,得不到就毀掉?
下一世她為花魁,隻一眼他就是成了她的入幕之賓,愛得纏綿悱惻死去活來,雖不被父母允許,也海誓山盟的許下諾言:誰若九十七歲死,奈何橋上等三年。最後他還是在父母的威逼下無奈負了她,心死的她自盡於他新婚之上。
再下一世他為獵人,有著敏銳的觀察力,善於追蹤一切的獵物。他有一次他追逐一頭受傷的鹿,誤踩機關掉進了一個久無人煙的洞穴。這是他們又一次的相遇,而她隻是一直火狐,又一次一眼便火狐愛上了挺拔的獵人,用自己寶貴的火狐血救活了他並將其拖出洞穴,沒多久卻慘死在他卓爾不群的箭術之下。
如之前的很多世一樣,他們又一次重逢,可惜男已娶妻女亦有郎,依舊展開了一段轟轟烈烈的愛情,卻為世俗所不容,相約殉情,她真如誓言所說那樣,在初次相逢的湖畔投湖自盡,而他沒膽量尋死繼續苟且偷生。
依蘭覺得自己沒有勇氣看下去了。每一世都像飛蛾撲火般相愛,那麼淒美,花魁的哀怨的模樣,還有火狐臨死前眼中落下的淚滴,一直在依蘭的眼前回放。
千年以來多少世的纏綿悱惻卻都是由悲劇收場,是不是有多少愛就能發酵出多少恨?
愛情不是一道是非題,不能輕易地判斷誰對誰錯。要錯就錯在每一世他都愛,卻愛不夠徹底,不能堅貞不移的愛到底。而她生生世世都要愛得轟轟烈烈,愛到至死不休。
相愛容易相守難,執子之手與子偕老,隻是一個美好的烏托邦吧。如是她不曾遇見他,也許都可以平平凡凡的過自己的生活。
不忍再看下去了,依蘭收起骨玉笛,望著滿天的繁星,眼淚不可遏止的流淌,自己又何嚐不是如此,得不到他的愛,寧願固守著一個恨他的理由,也不肯斷的一幹二淨,彼此的生命再無牽連。
在天願作比翼鳥,在地願為連理枝,永遠隻是愛情銀行裏的空頭支票。承諾如果不能在最需要的時刻兌現,那就等於背叛。
太過執著學不會放手,隻能會痛多一份。愛情就像手中的沙,握的越緊剩的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