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人的知識產權意識之低確實有些令人心寒。
比如說音樂這種東西,唱一首自己喜歡的歌,自娛自樂,這都屬於合理使用的範圍,並不算是侵權。
但若是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或者演出單位有商業運作的行為,就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創作者報酬。
華夏是有著作權法的,並且在第四章第二節第三十七條有明文規定,演出組織者組織演出,由該組織者取得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對方報酬。
使用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進行演出,也應當取得改編,翻譯,注釋,整理作品的著作權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這是法律明文規定,有人翻唱馬迪的歌,並且用這首歌進行了商業圈錢的行為,卻並沒有通過他的許可,甚至根本沒有和他打過招呼。
所以就是非常明確的一種侵權行為,但肯定會有些無知的人會說馬迪這是看歌紅了要炒作。其實真喜歡聽歌的人都知道,這歌早就很紅了。
那些聽過華夏好聲音才知道的,相當一部分都是偽樂迷。
就像是偽足球迷一樣,或許知道梅西,C羅,內馬爾,也知道格策, 伊涅斯塔, 法布雷加斯,但卻不知道什麼叫越位。
偽籃球迷也一樣,知道喬丹,姚明,科比,奧尼爾,也知道詹姆斯,韋德,麥迪,艾弗森,更知道當紅小生庫裏,杜蘭特以及夜店登,但卻不知道什麼是傳切什麼是擋切,不知道什麼叫高位什麼叫低位,更不可能知道區域防守和區域聯防的區別。
所以馬迪這維權的行為其實是一點問題都沒有的,隻是有些人聽了翻唱覺得不錯,所以才會反罵他事兒逼。
當然,翻唱的歌手也是很冤枉的,或許他根本不知道這裏麵那麼多的道兒,也是被一些別有用心的人給利用了,利用商業價值去賺錢了。
聽到馬迪這樣一說,蜜糖也有些明白的點點頭,但她卻並沒搞清楚一點:“華夏好聲音的選手唱你的歌,和企鵝集團有什麼關係呢?”
“企鵝集團有一個企鵝音樂,樂庫裏的《北山北》就是被華夏好聲音翻唱的,而並不是我原唱的。”馬迪道:“他們這樣做沒有經過我的授權,就是對我的不尊重,所以我才要來維權。”
蜜糖這才恍然大悟,原來是這個樣子的。
“那你現在維權進行的怎麼樣了?”王聰一邊大口喝著大杯的熱拿鐵,一邊問。
冰冰又白了他一眼:“明知故問。”
如果維權維的好,那還至於被企鵝集團的保安給直接趕走嗎?顯然這事情根本就沒有得到解決。
而馬迪甚至沒有辦法去找到他們的負責人把事情談清楚。
畢竟企鵝集團太強大了,根本不是一般人能動的,怎麼說企鵝集團也是互聯網集團的三巨頭之一,馬迪一個小小的歌手算什麼?
“你說吧,需要我們怎麼幫你!”王聰道:“隻要我們能做到。”
“其實我並不是想要去鬧事,我隻是想去找他們的負責人把事情說清楚。”馬迪道:“但他們現在都躲著我,並通知保安不讓我進企鵝集團。我隻是需要進去而已。”
“好!放心吧,這事兒交給我了。”王聰當即就拍了胸脯,給馬迪打了保票。
冰冰聽到這話就愣住了,放下了手中的咖啡:“說話之前還是先動動腦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