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D301,帶走我的愛人(1 / 3)

D301,帶走我的愛人

傾城之戀

作者:李荷西

開始有清晰的倒計時

我曾經是個自卑天真的少女,有著無法漂白的童年陰影。我易怒,狂躁,走極端。大二那年非要退學去做流浪歌手,做不到,也要做流浪歌手的情人。

現在想想,真是二到沒有朋友。很難想象,那樣一個我,會變成後來在別人眼裏甜蜜的人。不可否認,至清功不可沒。他對我,簡直有再生之恩。

也許,有一種愛情模式就是這樣的。你經過我的世界,為我豎起一麵鏡子,讓我看到另一個自己。讓我在當時雖無感改變之痛,但很久後才發現,呀,原來還可以有這樣一種生命形式,並且已經屬於我。

如果你了解我的過去,你就會原諒現在的我。如果不是因為和至清在一起過,我不會變成今天的我。

那是一個初秋,在暑假返校大軍裏,我們相識。這不是什麼特別浪漫的橋段。因為我心心念著不去學校這件事,訂票晚了,被家人逼送到火車上時,手上隻有一張無座票。和我同行的小貓要我和她擠一擠。擠呀擠呀,就把裏座一個睡覺的男生吵醒了。

他是一個很普通的男生,戴眼鏡,也不帥,並且一點都不熱絡。他推推眼鏡看看我們,麵無表情。我站起來:“算了,我不坐了,你自個坐吧。”

小貓是個熱絡的人:“哎呀,都坐都坐。同學,不好意思啊,把你擠醒了。”

感覺他嘴唇動了動,卻什麼也沒說。不知道為什麼,我覺得那一刻的他好溫柔。那時的我們不懂,這個世界上所有美好的相聚,都是以秒計算。現在回憶起來,大概從那一刻起,我與至清之間開始有了清晰的倒計時,滴答滴答滴答。

後來,我們仨開始打撲克喝啤酒。牌是小貓帶的,啤酒是至清買的。奶奶塞我包裏的幾根火腿腸便是下酒菜。總之,車廂裏十分喧囂,我們貢獻了一部分力量。誰輸誰就喝酒。最後,我醉倒在座位上。醒來的時候,旅途過半。小貓趴在我腿上睡得正香。那個人,他正站在旁邊手臂支在椅背上,打著艱難甜蜜的盹兒。

他竟站了那麼久。我推了推他,他一下醒了,懵懂的樣子,有點兒動人。

我說:“你跟我來。”

我拉著他走到車廂尾,那裏有一個抽煙處。我們一起抽完煙,我咳嗽一聲,一個念頭突然就擠到了我的嘴巴裏:“你,要不要做我男朋友。”

所有的時間用來戀愛

似乎那隻是一念之間的事兒,勾搭一個小男生。既然我沒辦法做流浪歌手和他的情人,那麼我一定要和誰談一場戀愛。

隻要看得過眼,和誰都行。

我迫不及待的樣子,大概嚇到了至清。他又開始推眼鏡,說:“我想想。”我笑著先回了座位。小貓還在睡。淩晨清冽微白的光照在一車廂形態夢境各異的睡臉上,我感覺,我似乎已經吵醒了誰。是愛神嗎?

時隔很久,我也得慶幸,雖然是瞎撞來的獵物,但他真的是最好的人。

15分鍾後他回來,告訴我說:“我同意.”

“同意什麼?”醒來的小貓揉揉眼睛問,了解之後,她說:“我靠”。

至清比我低一屆,學校離我的學校15分鍾公交車程。走路要45分鍾。騎自行車要30分鍾。那是2007年的武漢,公交司機都做著高鐵的夢去追風。我們每天都約會。至清是一個好得讓人羨慕的男朋友。他早上沒課的時候,會拿著早餐在樓下等我,站在報刊亭那看完整版的內容。

我不怎麼上課。懶得去,去了也不聽。我學旅遊管理專業,覺得這是個十分不妙又曖昧不清的專業。如果按專業找工作,畢業後,我要麼去酒店做前台接待,要麼去旅行社拿著小旗子帶一日遊。並且行內的潛規則,已經是眾所周在的醜聞,導遊和“騙子”不幸捆綁。

學習生活幾乎停頓,所有的時間都用來戀愛。至清上課的時候,我便去找他。他學校離崇文書城不遠,我在那一待一整天。那時我看了很多言情小說。在一日又一日漫無目的閱讀中,我似乎看到了別的可能。

後來有一天,我跟至清說:“我想寫小說。”

至清點點頭,把我的長發攪在指尖轉圈又放開:“嗯,我支持你。”

比言語更動人的表達

又一次睡夢中說夢語喊叫嚇醒了室友,我決定搬離宿舍。

至清幫我租了我們學校中間的位置。那時很多在學校附近有自建房的武漢人,都開始蓋樓。一般蓋4到5層,每一層隔5或6個房間,有洗手間、廚具、床、桌子,租給學生,價格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