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如何培養“會思考的農民”
環球
作者:半月
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是一個曆史的趨勢,在此過程中,農民技能與素質的提升是必備條件之一。農業發達國家普遍重視培養新型農民,通過強化立法、提供資金保障等多種措施,建立完善的農業教育培訓體係,開展形式多樣的科技培訓,著力培養“會思考的農民”。
立法和資金保障,強製與鼓勵結合
法國1960年頒布《農業指導法案》,作為全國農業技術教育的法律保障。國家設立了農業教育定向委員會,指導農業技術教育發展。全國建立了一批農業科研機構和農業高等院校,各省都建有農業中學,不同層次相配套的農業教育體係很快在全國確立。為保證農業職業技術和技能培訓的落實,法國規定,凡1971年1月1日後出生的農業生產者,在從事農業活動前必須接受至少為期6個月的農業科技知識培訓,取得相應證書,才能取得農業經營資格,並獲得國家資助,享受補貼和優惠貸款等政策優惠。
韓國於1980年頒布《農漁民後繼者育成基金法》,1981年開始組織實施農業後繼者培養工程。1990年韓國國會通過《農漁民發展特別措施法》,為培養農業後繼者和專業農戶提供法律保障。
許多國家對農業教育培訓提供了充足的資金保障。韓國的農業教育培訓費用80%以上來自中央和地方政府財政撥款。印度目前農業科研和教育投入占其GDP的0.6%,並計劃在2012年-2017年將這一比率提高到1%以上。
為提高農民參與培訓的積極性,法國法律規定,對農民參加培訓期間的工資和津貼給予補助。農民或農業徒工在培訓期間,由政府或有關農業專業協會組織的培訓基金會發補助費。在工資方麵,徒工參加500小時以下的培訓,由雇主負擔160小時或4周的工資;培訓時間超過500小時,雇主負擔前500小時或13周的工資;雇主為此支付的工資占一年工資總數的1.1%,超出部分由國家補貼。
日本2010年在新修訂的《糧食、農業、農村基本法》中規定,國家積極扶持農業技術教育,對農業學校進行財政補助。農林水產省管轄的農業職業學院實行免費教育,經費由國家和地方財政分級撥款。學校除常年有計劃地招生培養農業、畜牧、園藝方麵的學生外,還免費定期為社會各界誌願學習農業、畜牧、園藝技術人士提供培訓或指導實習。
多層次多元化農業教育培訓體係
經過長期發展,一些農業發達國家逐漸建立了完備的教育培訓體係,對全國農民進行係統農業科技培訓。
法國高等農業教育主要包括兩年製高等技術教育、4年-5年的工程師教育和6年或8年的研究生教育;中等農業職業技術教育的任務是培養具有獨立經營能力的農業經營者或具有某項專業技術的農業工人;農民職業教育主要是麵向農民進行短期和長期培訓,短期培訓一般為20-120學時,長期培訓一般在120學時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