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財政政策探討
會計與金融
作者:顏燕妮
【摘要】無論是在高度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還是新興工業化國家,中小企業已經成為國民經濟持續增長的推動力,增加就業的重要渠道和推動技術進步的生力軍。但是,我國現行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融資政策非多維的、內容全麵的廣義概念上的融資政策體係。本文對我國現行的中小企業融資政策進行了分析並找出其不足,並在上述理論分析和實踐探討的基礎上,對完善我國中小企業融資政策體係提出了對策建議。
【關鍵詞】中小企業發展,中小企業融資現狀,中小企業融資政策
1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分析
1.1內源融資狀況
內源融資作為企業資金融通的一個重要渠道,有低成本、高效益優勢。據抽樣調查顯示,我國民營企業自我融資比例高達90.5%,銀行貸款僅為4.0%,非金融機構為2.6%,其他渠道為2.9%。通過以上數據我們可以看到,我國的中小企業得到外部資金援助的很少,基本上都是以自有資金為基礎進行發展。就東南沿海中比較發達的溫州地區來舉例,根據統計得到,溫州地區的民營中小企業的融資也基本靠自身,得到外部的資金援助並不多。並且溫州地區的民營中小企業的的內部融資還形成了嚴密的製度和流程,即企業對於股東資本投入的回報,也按照對外借款一樣定期計付利息,多為按季付息。
1.2民間借貸情況
除了上麵說到的融資方式以外,我國的中小企業為了解決資金短缺問題,還常常采用民間借貸的方式。而且,二者的的關係極為密切,常常相互轉化、相互依存,形成了獨具特色的民間信用體係。中央財經大學課題組對全國20個省份的地下金融狀況進行了實地抽樣調查,測算出2003年全國地下金融地下信貸的絕對規模在7405~8164億元之間。
1.3銀行借貸情況
受到計劃經濟體製殘餘的影響,銀行仍然在我國中小企業資金供給鏈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目前我國銀行對中小企業借貸借貸具有以下幾個新特征:
1.3.1固定資產貸款越來越少,流動資金貸款期限縮短。受困於我國目前的基礎銀行信貸授權製度,各個基層銀行由於規模小,權力相對也小,一般來說不具有固定資產貸款投放權,隻能放貸流動資金,並且數額也很有限,一般不超過50萬。而這些基層銀行是與中小企業打交道最多的,所以大大阻礙了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
1.3.2銀行針對中小企業的借貸業務條件苛刻、手續繁瑣。對於那些大規模企業,由於其實力強,信譽好,銀行往往傾向於向其放貸,但這些企業由於自身資金實力雄厚,並不需要貸款;相反,對於那些資金比較匱乏的中小企業來說,得到銀行的借貸無異於雪中送炭,但是銀行認為中小企業規模小、經營風險大、還貸能力弱,故並不願意將貸款貸出。這就造成了中小企業圍著銀行轉,銀行圍著大企業轉的怪現象。
1.4直接融資狀況
1.4.1民營企業股權融資狀況。利用股權進行融資,必然需要上市,發行股票。由於我國資本市場還處於起步階段,企業發行股票上市融資有十分嚴格的條件。“中小企業板”是中小企業進行股權融資的一個有效選擇,但上市門檻偏高。《公司法》規定的企業上市需求,尤其對股本方麵的要求是許多中小企業無法達到的。而新推出的中小企業板塊,雖說為中小企業服務,但上市門檻還是沒有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