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應收賬款保理業務
經濟研究
作者:和娟
【摘要】企業信用銷售和應收賬款產生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應收賬款的持有規模和管理控製對企業持續經營和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利用“保理業務”對應收賬款進行管理是國際上非常流行的管理模式,也是我國應收賬款管理發展的前沿課題。本文第一部分簡述了應收賬款產生的原因、企業加強應收賬款管理的必要性以及應收賬款管理控製的方法。第二部分介紹了應收賬款保理業務的流程以及應用保理管理應收賬款的優缺點。本文第三部分就我國應收賬款保理業務的發展狀況進行分析,提出在我國發展應收賬款保理業務的一些建議。
【關鍵詞】應收賬款管理,保理業務,信用
一、應收賬款管理概述
(一)企業應收賬款的產生及對其管理的原因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供應商之間的競爭越發激烈。競爭機製的作用迫使企業以各種手段擴大銷售,同等價格、同等質量的商品,賒銷可以吸引更多的顧客,這樣就產生了應收賬款。過高的應收賬款將會導致企業不良資產的增加,降低了企業資產的盈利能力,對利益相關者的投資決策產生影響。為了足額、按時回收賬款,最小化持有應收賬款的成本,最大化應收賬款的收益,以降低和規避信用風險,維係良好的客戶關係,很有必要對企業應收賬款進行管理。
(二)應收賬款的管理和控製手段
為了控製和管理應收賬款,管理人員製定了一係列的措施。主要的應收賬款管理方法有製定合理的信用政策、應收賬款證券化、應收賬款保理等等。信用政策是事前預防,證券化是事中管理,保理則多為事後的控製。
二、應收賬款保理業務
(一)應收賬款保理的概念及操作流程
1、應收賬款保理概述。應收賬款保理業務,又稱保付代理業務,是指廠商以掛賬、承兌交單等方式銷售貨物時,保理商買進供應商的應收賬款,並通過提供買方資信評估、銷售賬戶管理、信用風險擔保、賬款催收、貿易融資等一係列綜合金融服務來保證應收賬款的有效回籠。從法律關係上分析,保理業務至少有三方當事人,即,供應商(債權人、讓與人)、保理商(受讓人)和買方(債務人);兩個合同,即,供應商和買受人之間的買賣合同、供應商和保理商之間的保理合同。而雙方保理業務一般有四方當事人,四個合同。
2、應收賬款保理的操作流程。保理服務一般可分以下幾個步驟:首先,賣方交貨或提供了有關服務後,按慣例向買方開出發票,但這些發票應附帶一份轉讓通知(暗保理除外),說明發票所代表的債權已轉讓給保理商,買方必須直接向保理商付款。其次,賣方在開出發票的同時將發票副本送交保理商。第三,保理商根據發票金額按事先商定的比例(最高可達80%)向賣方支付預付款,即按銷貨額的一定比例為賣方提供融資,並從中扣除保理商所收取的費用。第四,此後保理商將負責向買方催收賬款,並向賣方提供合同中規定的賬務管理。最後,待買方付款後,保理商向賣方支付餘下的款項。
(二)應收賬款保理對企業管理的積極作用
1、保理業務是解決中小企業流動資金需求的有效融資方式。保理商可以通過承購應收賬款向其客戶提供融資,是以客戶的供貨合同為基礎。通過這種方式,企業對流動資金的大部分需求可到滿足,而且“保理商”提供的融資可以自動隨企業銷售的增長而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