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至少該有一次,為了某個人而忘了自己,
不求有結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經擁有,
甚至不求你愛我,隻求在我最美的年華裏,遇到你。”
最近很喜歡徐誌摩的這段話。
年輕的我們總該為了一個愛到刻骨銘心的人而忘記自己,而這種愛隻要一次就夠了,因為這種徹骨的疼痛嚐一次就足夠了。
前些日子的一個朋友和她男朋友吵架,一氣之下搬到我家裏住,決定再也不理男友了,可是在那個男生來認錯後,他們就和好了,待他們走後,我突然好想笑,明明前一秒還發誓不理對方,下一秒就和好了,可是又替他們感到幸福,有一個可以吵架卻又不怕分開的人。
隻是很怕他們會像蘇傲然和夏微涼那樣,終於打破心裏的界限在一起,可是卻又麵對更大的壓力。
但也許就在這時人們才會懂得珍惜,珍惜身邊的人和幸福。
現在的我也明白了,即便在對的時間遇到錯的人,也要用心去珍惜,因為在最美的年華裏我們遇到了最美的彼此。
如果你也遇到這樣的人,要珍惜,即便最後無緣到老,至少為了一個人忘記自己的感覺是永恒的。青春的我們,明明知道此人是我們一切,卻還是不斷的挑剔對方的缺點,直到失去,才發現所有的缺點都是另一種美。
其實愛上並不容易,需要很多因素,也許是一見鍾情,也許是日久生情,也許…,無論怎樣,隻要愛上,隻要付出了彼此的真心,就值得珍惜對方,不要等到失去了才後悔。
寫下這本書,是希望讀到這本書的人能夠在青春最美的年華裏,學會珍惜。願我們且行且珍惜。
——洛施
------題外話------
我寫這篇文隻是想把自己的遺憾寫出來,我是一個大大咧咧、心思並不是很細膩的90後女孩,因為我的任性,我失去了一段美好的感情,即便遺憾、傷心,卻也隻能和自己說,過去的就過去了,珍惜現在。
隻希望和我有相同經曆的人或者想和我交朋友的人可以加我qq2711894062,謝謝大家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