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後呼嘯的警笛聲,刺激著我們薄弱的神經,讓我們拚命的加速,用最快的速度離開這裏。
回到出租房裏,我低頭看著自己沾滿鮮血的手,嚎嚎大哭起來:“張栩……我殺人了……”緊緊拽住他的衣角。
“沒事,有我在。”簡簡單單的五個字,讓我安心不少。
可是我依舊害怕:“如果警察找到我們,你就把所以的責任都推倒我身上,說一切都是我做的,一切都是我害的。”
“不可能,如果出了事情,我一定不會讓你一個人承擔!不會出事情的,一定不會出事情的,不要擔心。”
“可是萬一有事,你一定要按照我說的去做,懂嗎?”眼中的滾燙淚水一顆顆砸在地麵上,開出一朵朵透明的花兒。
張栩沒有說話,隻是將我緊緊的握在懷裏。用手臂間的力量,讓我逐漸安靜。
那天晚上,我一夜未眠,他陪著我整整一夜。
第二天,他驚慌錯亂的拉起我,讓我收拾東西趕緊和他離開這裏。換了幹淨的衣服,簡單的把傷口包紮一下,我沒有多問和他一起推門走出去。
反複不停的從這一輛公交車上了又下,在到另一輛公交車下了又上,幾次輾轉我們來到一個全新陌生的地方。在這個地方,我們靠著自己僅有的一點繼續,租下了一個房子。
我看著兩室一廳的房子,不解的問道:“張栩,為什麼要租這麼大的房子?其實我們隻需要族一個房間就好了。”
“這樣的房子,才像一個家。”他笑著解釋:“以後我一定要把這個房子買下來,然後讓你安枕無憂的住在這裏麵。”
我笑著和他緊握雙手,四處尋找著能讓我們能繼續生活下去的工作,日複一日的過著艱辛卻忙碌的日子。
我本來想和張栩一起工作,可是無論如何我都說服不了他,他就像鐵了心似得不我讓出去找工作。
我心裏清楚他在想什麼,也明白他是為了我好。
最後我沒有辦法,隻能妥協。呆在家裏,盡可能的把自己力所能及的能做的事情,全部做完,不讓他有一點點後顧之憂。
就算到了都沒有米,沒有飯吃的日子,也絲毫不能讓幸福感消散一點點。
緊握的雙手充滿著無限的力量。
我一直都知道,隻要張栩和我在一起,那就是幸福。無法形容,無法比擬的幸福……
夜晚的來臨,是我這一天中最開心的時候。
因為那時候,我可以像電視劇裏麵的女主一樣,拿著拖鞋站在門口,看著自己最愛的男人換鞋,放下東西,走進家門。
這一天我拿著拖鞋,滿臉笑容的看著張栩,等待他換好鞋子以後,給我一個大大的擁抱。
他卻沒有這樣做,而是酷酷的看著我:“走,我帶你去個地方。”
我嬉笑著問他:“這麼晚了,你要帶我去那裏呀?飯菜我都已經準備好了喲。”
張栩有點不耐煩:“給你一個驚喜嘛,快點,把眼睛給我閉上。”沒有等我反應,隨後我就被他抱著出了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