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第二十七章目標人物
“是的,如果你完成了,就能夠得到一筆可觀的鈔票。
“那是做什麼?”單思華緊接著發過去一條。
“做任務。做一個很輕鬆的任務。”迷霧回了一條。
做任務?單思華一時之間興趣大增,趕緊又補了一條過去:“做什麼任務?幫誰做?”
“做跟蹤探查的任務,幫我做。”迷霧回答也很幹脆,直接發過來這樣一條信息。
迷霧的回答更加讓單思華吃驚,他遲疑著沒有回答,雙手放在鍵盤上,不知該怎麼打字。
見單思華中文沒有回應,迷霧又發來一條信息:“怎麼,不敢,還是不相信?”
見迷霧發過來的疑問,單思華略作思考,隨即回過去:“兩樣都有,你可以得具體一點嗎?”
“可以。如果你不相信,我還可以先打一筆錢給你,做為定金。”迷霧回應了一條。
單思華沉吟片刻,又敲了一條信息過去:“那你憑什麼這樣相信我,如果我收了你的錢,不幫你做事情,那你不是虧了?”
“不要這樣的話,我相信你不會因為一點點的定金失去賺大錢的機會。如果你真的收了我的錢,不幫我做事情,你也跑不掉。”
迷霧回的消息令單思華大吃一驚,想來迷霧也不是危言聳聽,她既然能夠有這麼多錢請人做任務,就一定有辦法找出單思華的所在。最關鍵的是,她承諾可以賺一大筆錢。
想到做任務,單思華的腦海裏馬上閃過一些敏感的字眼,莫非這個迷霧在現實中有什麼仇人,想暗中找人替她報仇。如果真是這樣,那就和做馬仔沒有什麼區別。
還記得在南田工業區的時候,李老板就會使出這樣的手段。有誰得罪了他,他當麵不會和你做什麼,暗中卻讓自己養的馬仔對其進行報複。
問題是,這個迷霧到底是什麼樣的人,單思華一無所知。想了想,單思華這樣回應:“看,你要我做的任務是什麼。首先聲明,違法亂紀的事情,我是不會做的。”
“我要你幫我探查一個人的行蹤,主要是每下班以後,他去了什麼地方,見了什麼人,你都要全部記載下來,再告訴我。這樣應該不算什麼違法亂紀吧?”
迷霧的回答令單思華豁然開朗,原來迷霧是要自己充當私人偵探的角色,替她去跟蹤一個人,這樣確實不算違法亂紀。去探查一個人的行蹤,本身就充滿了神秘感,單思華毫不猶豫地答應了。
“把具體情況一下吧,我具體要怎麼做!”單思華回了一句。
“好,我先給你一萬塊錢,作為你的活動經費,等你查出什麼有價值的線索後,我會把酬勞再給你。”迷霧回應了一句。
三後的黃昏,單思華的身影出現在了市區的一條大街上。根據迷霧提供的資料,他要探查的人是一家公司的老板,而這家公司,就在這條街上。
此刻,車水馬龍的大街上人來人往,街道兩邊的商鋪,華燈初上,準備迎接城市夜生活的來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