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1章 是嗎(1)(1 / 2)

格斯被長孫凝冷傲自信的眼神征服了,好吧,世事無絕對,沒什麼是絕對不可能的,她來談生意,說不定家裏就是做這個行當的,是他大驚小怪了。“哦,那我再去牽一匹。”格斯的臉有點紅,他感覺自己像個沒見過大世麵的土包子似的。

“就那匹吧。”

長孫凝指指離黑風不遠,正在悠閑吃草的棗紅色的馬。一般牧民家都會有幾匹已經馴服的馬供騎乘,那匹馬沒有馬鞍在身,顯然不是。

“那馬性子太烈,我還是去牽一匹吧,不遠,稍等會兒啊,哎……”

沒等格斯說完,長孫凝已經往棗紅馬走去。馬是非常有靈氣的動物,你對它沒有敵意,它也不會無故隨便發難。當然,也不能表現得畏首畏尾,很懼怕它的樣子,那樣它可能會找“軟柿子捏”,就像有些自命不凡的人喜歡恃強淩弱似的。長孫凝從容的正麵迎上去,棗紅馬聽到腳步靠近,抬起桀驁的頭顱瞥了瞥,繼續吃草。

嗬嗬,被鄙視了。長孫凝自嘲一笑,試探著摸摸它的鬃毛,剛要摸它寬廣的額頭表示友好,哪料棗紅馬一個響鼻,甩頭躲開,差點弄她一身大鼻涕。長孫凝目光一凜,露出幾分冰冷,但氣息控製得很好,棗紅馬毫無察覺到危險。哼!馬是好馬,真是匹不識抬舉的烈馬,她素來喜歡治各種小爆脾氣,好久沒有碰到過這麼有挑戰的玩具了。

“它是匹烏珠穆沁馬和百岔鐵蹄馬的混血,烈得很,場主還沒來得及馴服,你還是別打它的主意了。”格斯跟上來忙解釋,怕長孫凝吃虧,它的鐵蹄可不是開玩笑的。

“難怪。”長孫凝勾唇一笑,非但沒有怯意,反而滿臉興趣。

匹烏珠穆沁馬和百岔鐵蹄馬都是蒙古馬的品種,前者體格較大,是蒙古馬裏最好的族類,而後者善走山路,步伐敏捷,蹄質堅硬,有“鐵蹄”之稱。他們結合的後代,又是優中選優,豈會錯得了?蒙古馬其貌不揚,不僅沒有高貴的血統和氣質,也沒有修長駿美的身條,而且生存條件艱苦,但就因惡劣的自然環境使它們沒有失去彪悍的本能。它們耐得了高溫,受得了嚴寒,挨得了蚊蟲,戰得了狐狼,如果馬連這些都失去,跟關在籠子裏的鳥有何區別,又何來千裏馬?所以長孫凝最欣賞蒙古馬,它們在用生活演繹生命之頑強。

“把你的黑風騎過來,前麵帶路。”長孫凝說道,今天她一定要騎這匹馬。

“你不會真要騎它吧?”要是換成熟人,格斯一定會說,你腦子讓馬踩了冒了吧!長孫凝默認,他還想說點什麼,“還是……”

“別墨跡。”

長孫凝不耐煩,一派不容人再質疑的語氣,再烈的馬也還是馬,別人能馴服的,縱使她不會馴服也完全駕馭得了。格斯把拿來的馬鞍交給長孫凝,回頭去騎黑風,待他轉身打馬過來,再次膛目結舌。但見長孫凝以肉眼不可見的速度將馬鞍安放於馬背,猛的一拽鬃毛,輕身飛躍馬上,坐穩後棗紅馬才後知後覺背上多了人。高傲如它,怎麼受這等屈辱,撥腿開始狂奔,連踢帶踹外加蹦高。然,長孫凝就像長在它身上一樣,任它撒潑,伏著身子,夾緊馬腹,死攥住鬃毛就是不放手,同時釋放自身強大氣場,讓棗紅馬感到壓抑,窒息,直至臣服。折騰半個多小時,脖子上鬃毛被生生扯下大半,棗紅馬不再傲驕,意識到自己遇上了厲害較色,對長孫凝低眉順目,任她把韁繩帶好。任何動物,包括人在內,都不會覺得向強者低頭是懦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