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管理的家族化與規範化博弈分析
企業管理
作者:祁小波
內容摘要:本文針對小微企業管理中出現的家族化與規範化矛盾,從小微企業生存與發展的視角,研究小微企業主與管理精英之間、家族化經營之道與現代企業管理製度之間的關係,利用博弈論原理和其中的占優策略均衡,對傳統的小微企業管理方法進行改進,通過建立管理現代化、人才專業化、企業製度化、管理信息化的現代化小微企業管理體係,全麵提高其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關鍵詞:小微企業管理 家族化 規範化 博弈
中圖分類號:F270 文獻標識碼:A
引言
(一)研究對象描述
國家工商總局的統計顯示,截至2013年年底,我國符合小微企業標準的法人企業為169.87萬戶,占全部法人企業總數的76.57%;如果將4436.29萬戶個體工商戶也納入統計,則我國共有5606.16萬市場主體符合小微企業的標準,占我國全部市場主體的94%。
小微企業多數是個體工商戶或家庭作坊式企業,經營者多依靠血緣關係凝聚團隊力量,一般以同學、朋友、家庭、家族或姻親關係為紐帶。在管理上,主要依靠企業主自身的能力、精力和視野管理企業。以家文化為主要的人力資源管理方式,使很多“家”以外的員工感到不公平以及不能對企業產生歸屬感,而同時老板的家長集權式管理使其自身事必躬親、疲憊不堪,也擠壓了員工的成長空間使員工無法獲得成就感,無法滿足員工的事業心(張小慧,2014)。
這種“家族文化”連同小微企業主的個性一起構成了小微企業管理文化的核心,其也左右著小微企業的發展。在現代企業管理體係日趨完善的當下,小微企業的這種家族管理模式遇到了很大的挑戰。
(二)目前研究現狀與評價
張小慧(2014)提出中國的小微企業多是家族企業,具有典型的“家文化”特征。張豐智(2014)認為小微企業采用所有權與經營權的高度統一與家哲學的管理理念,主要靠創業者創業經驗和主觀感覺來製定規章,做出決策。李振宇、肖勝福等(2012)以遵義市40家小微企業為樣本研究後發現,家族式管理的有36家,占90%,聘請專業經理人管理的僅4家,占10%。根深蒂固的家族化管理,難以融入社會化大生產,守舊的經營模式難以突破“作坊式”生產格局,這是束縛企業發展壯大的關鍵因素。
通過學習與分析以上近年來最新的研究成果,發現研究者們已經明顯地發覺到小微企業存在家族化管理的弊端,並對家族化的表現以及所造成的危害進行了研究,這為後續研究者提供了寶貴的研究基礎。但對於如何建立新的、現代化的小微企業管理理念與體係,以及運用博弈論分析與解決該問題的研究,目前沒有發現。這也是本文努力嚐試研究的方向與動力。
(三)本文貢獻
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運用博弈論原理,本文從人才使用與權力使用兩個方麵進行了分析,在人才任用的專業化、建立現代小微企業管理製度方麵給出了力所能及的解決之道,試圖構建一種新型的小微企業管理模式。
理論基礎
(一)小微企業基本概念
國外小微企業定義。美國的“微型企業”,根據美國國會2000年頒布的法律《The Microenterprise for Self-Reliance Act》以及2003年布什總統簽署的《Microenterprise Enhancement》,微型企業指的是包括雇用員工不超過10人,或由貧困人口經營或擁有的公司。另外,世界銀行與歐盟以及其他各國均設定小微企業的標準。
(二)中國小微型企業概念
小微企業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個體工商戶的統稱,是2011年由經濟學家朗鹹平教授提出的概念。根據2011年7月四部委聯合下發的新修訂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首次把中小企業劃分為中型、小型、微型三種類型,具體標準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製定。比如農、林、牧、漁業營業收入50萬元及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為小型企業,營業收入5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工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零售業、住宿餐飲業、信息傳輸業、租賃和商業服務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1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0萬元以下的為微型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