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05暖男不是尊重女性的正確方式(1 / 2)

暖男不是尊重女性的正確方式

“文青女神”周迅結婚後迅速竄據人心的暖男,引起了我旁邊許多女性朋友的豔羨和男性朋友的批駁。

上月底又出現了文章“你需要的不是暖男”和“暖男是一種病”,我還和其中後一篇文章的作者討論過這個問題。兩篇文章都針對了最初“暖男”文所舉的三個例子:周迅拍雨戲時,Archie總在旁邊拿著大毛巾等她;林青霞的丈夫邢李源打飛的給她送飯菜;陳凱歌叫冬天赤腳的陳紅穿襪子。認為女性普遍人格殘缺,如同王小波筆下的“半孩人”,因為“缺愛”而選擇暖男。

女性選擇“暖男”的確顯露出了一些社會生活對於情感傾向的歧途引導,但這並不是因為“缺愛”,認為女性因為“缺愛”而選擇“暖男”,實際上忽略了被選擇的對象本身。很顯然地,伴侶,在成為伴侶之前,並不是我們的親人,和我們不存在任何親緣關係。親人之間的愛護與照顧常常被視作理所當然,因此熟視無睹。倘若父母不愛孩子,才會為社會所批評和指責。因此,作為毫無親緣關係的伴侶,且在成為伴侶之前並不存在必要的責任和義務,卻能夠對女性無微不至、愛護有加,是多麼彌足珍貴,這才是發自真心的愛。我相信多數女性是因為這份兒珍貴感情感動,而不是因為“缺愛”才選擇暖男。比如許多家庭生活幸福社會生活順利的女性仍然喜歡選擇暖男。

所以這也是男性寫女性文章的弊病,男人永遠不能理解女人。那麼女性在選擇伴侶上時,真正的缺陷在於什麼?

昨晚我上洗手間把車鑰匙掉進了廁所裏,當時的確驚懼了一下,但隨後就意識到我的男朋友並不會說我,並且是毫無可能說我。晚間我切西瓜時,又不小心把西瓜摔在了地上,他就幫著我一起收拾。

我說:這就是你的好兒,擱在家裏,我就會被罵了。

我突然意識到大陸女性在選擇伴侶上常常渴求的是尊重。而尊重,本來是理所應當的,對尊重的渴求,正說明了社會對於女性尊重的缺乏。

我們沿著從低到高來看,首先是公共安全的基礎層麵。我大學以前從不單獨外出,從不天黑以後才歸家,畢業以後獨自在外也常常被家裏惦記和警告。每當我反駁的時候,家裏常會說一句“你要是男孩,我就不這麼擔心了!”這句話暴露的問題實在太多,在公共安全問題上,從近來頻發的事件就可以看出——猥褻、騷擾、強暴,都是針對女性的安全侵犯與人格侮辱。很少聽到男性被猥褻、騷擾和強暴。而且就福建公交車上的事件來看,在暴力事件中甚至對於女性的同情與幫助都少之又少,著實令人心寒!

再看社會風氣上,首先是外貌要求的區別對待。我有兩個眼睛都比較小的朋友,一男一女,卻總是在我麵前爭論誰的眼睛大,我隻好笑著公斷:是一樣大的呀。但是男孩脫口而出:可她是女孩呀!愛美之心,人皆有之。但對於身體更為嬌弱,青春更為短暫的女性,審美價值的要求無疑更高。這是不得不承擔的,無可厚非的事實,身為一個女性,我也希望自己漂亮,也更喜歡漂亮女性。但是欣賞與占有是兩碼事,在文明教化程度還不夠高的社會,女性作為審美對象卻被迫遭受生理上的侵犯與歧視,比如在職場、教育體製中被勒索色相(前些天的搜狐事件、廈門大學事件),在公共安全中被猥褻強暴,成為審美帶來副作用的犧牲品,實在應該讓整個社會感到羞愧。

然後是價值要求的區別對待。我的大學是在杭州讀的,畢業時已經有同學結婚,而當時她不過才22歲。很多南方女孩子,尤其江浙一帶,都對我表示憂心忡忡,在她們那兒,25還不結婚就嫁不出去了。地域歧視則更加不能理喻,餘杭是杭州的行政區,當時有一位同學,自己是杭州市區,男友是餘杭的,家裏卻勸分手,理由是男孩不是市區的。溫州地區情況更甚,因為家族生意中的資金與人脈流通,家族聯姻十分普遍。有同學的媽媽要求她最好找一個溫州市樂清市同縣同村的,假如女兒嫁了外地人她就要上吊自殺。如此年輕的女性,價值卻隻在於能夠帶來生意的婚姻!實為可悲。

另一種極端譬如我自己,我的家庭成員,義務教育階段的教師頗多。家庭希望我讀好書做學術,成為牛逼閃閃的學者。在我考研失敗之後,收到來自家庭更多的不是安慰,而是指責讀不出書,又沒工作,一事無成。這使我常處於焦慮之中,寢食難安。但無論是嫁人或者立業,都可以看出對於女性的價值要求缺乏對女性自身的關注,幾乎無視女性自身需求。我的現任男友,很少幹涉我,他對我說:隻要你高興,做什麼都行。我因此喜歡他,不是因為我“缺愛”,需要他縱容我。而是因為他真正對我表示了尊重,既關注我本身的心理訴求、我的快樂,又信任我能夠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他把我當做一個人格健全的人來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