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辦,怎麼辦,到底我該怎麼辦?
聽了中年婦女的話後,玲兒一個人愣在原地不停的自問道:這深山野林的,我怎麼忘了留他啊,我真該死,他要是有個三長兩短的,那我豈不是間接的害死了他?不行,我不能眼睜睜的看著他死去,我要去把他找回來,對,一定要把他找回來。
想到便做到,玲兒將自己的房屋鎖好,順著清風所走的方向就追了過去…
…
神仙山,位於百花鎮向西五十裏外的地方,是百花鎮所有居民的禁足之地,同時也是百花鎮所有人的信仰之地。
據傳,神仙山的由來乃是一位遠古大神的身軀所化,億萬年前,正邪大戰,無數仙魔戮戰八荒,而神仙山,就是一位戰死的神仙身軀所化,神仙山億萬年來千古不朽就是最好最有力的證明。
要是一般的高山,恐怕早就已經消失在曆史的長河中了,可是,神仙山卻沒有,它依舊保持著萬年如一日的麵貌,由此也可以看出,傳言並非都是空穴來風的。
可是,就算神仙山是真的神仙身軀所化,就算神仙山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所在的小鎮全體居民的禁足之地那又如何?
用清風的話說,我都快要餓死了,還管你幹球啊,什麼所謂的貢品們,統統由我代神笑納吧,對了,溫馨提醒一下,別問我素質什麼的,那些東西我帶著麻煩,統統都選擇性的遺忘在家裏了。
此時的神仙山上,就是這樣的一副場景,清風自打離開百花鎮玲兒家後,為了能夠早點回到出雲國中,清風不得不翻山越嶺的直線行走。
因為根據這具身體的記憶得知,自己家中還有一個年僅十五歲的妹妹和一個五十多歲,體弱多病的母親,要是讓他們知道自己戰死疆場的噩耗,恐怕打擊對這個家庭而言,將會是毀滅性的。
雖然自己算起來根本就不算是這個家庭的成員,可自己終歸占據了人家兒子和哥哥的身體不是?要是不管人家母女的死活,自己的良心會過意得去嗎?
作為一個二十一世紀的合格特種兵,這個答案是肯定的,一定會過意不去!
所以清風才如此的匆忙,以至於連獵狩點幹糧的時間都舍不得抽出,其結果直接就導致自己一個下午未曾進食,在加上昏迷這段時間主要是靠藥物調養,就更沒有機會去吃點兒別的了,當繁星閃爍的時候,翻山越嶺了一個下午的清風,直接就餓得雙腿發軟了。
什麼是幸福?幸福就是貓吃魚,狗吃肉,奧特曼打小怪獸。
就在清風餓得差點走不動路的時候,迷迷糊糊間,看到不遠處的山腳下,一個大大的四方祭台上,竟然擺放著大量的食物,而且多是肉類,偶爾有兩盤素食,還不是果盤就是果盤。
天助我也啊,清風當下就毫不猶豫的衝到了祭台麵前,也不管這是什麼地方,祭奠的是什麼,吃了以後甚至會不會闖禍等等,他隻知道,自己現在最需要的,就是眼前的食物,隻要把它們統統都吞進肚子裏,自己就有力氣繼續趕路了。
這一刻,清風無疑是幸福的,可是這種幸福還未曾持續多久,一聲“救命啊…”的呼救聲遠遠地傳了過來,還未等清風分辨清楚聲音的來源,這時…
嗷嗷嗷…
一連片的狼嚎之聲也從離清風不遠處的樹林裏麵傳了過來,很明顯,這是有人遇到狼群了,而且好像還是一個女孩子,這不由得讓清風想起深山野林,狼群圍攻,英雄救美,最後投懷送抱的故事來。
嗷……
就來清風意銀時,又一聲狼嚎傳了過來,打斷了清風思考接下來的故事發展思路。
“啊呸呸呸呸呸…,我這是在想什麼亂七八糟的啊?趕緊救人去吧!”
清醒過來的瞬間,清風狠狠地給了自己額頭一巴掌後,嘴裏還未啃完的半截雞屁股就那麼隨口一吐,抄起身邊的鋼刀就向著狼嚎的方向奔去…
“美女,別怕,等著我,哥來也…”
百餘米的距離轉瞬即逝,在穿過一片野菊地後,清風終於來到了狼群圍攻的現場,隻見一大片狼群聚集於此,形成了一個大大的包圍圈,包圍的獵物,自然就是中間地帶的那一襲綠衣打扮之人了。
不知道是出於什麼原因,現場起碼近百頭餓狼VS一個人,居然還隻敢圍,不敢攻擊,這一幕落在清風的眼中,實在是覺得匪夷所思。
嗷嗚…
又是一聲狼嘯傳來,清風這才注意到,在離狼群不遠的岩石上,一身火紅的狼王正焦躁不安站在那裏,不停地向天怒吼著,伴隨著它的每一次的怒吼,漸漸的,又有新的野狼陸陸續續的趕來,加入到了這個包圍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