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親兄弟算明賬(1 / 2)

股權,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財產權益的一種綜合性權利。即股權是股東基於其股東資格而享有的,從公司獲得經濟利益,並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權利。

股權是股東在初創公司中的投資份額,即股權比例,股權比例的大小,直接影響股東對公司的話語權和控製權,也是股東分紅比例的依據。

這是萬能的百度百科上麵對於“股權”的解釋,通俗來講,股權就相當於話語權,股權同時也與承擔的風險和取得的收益密切相關。

這不,在新公司占股方麵易梓航同程東嶽陶十三產生了分歧,陶十三和程東嶽認為三人股份應該均等:各占33.33%,理由是凡事好商量,這樣才能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

易梓航卻不同意這麼簡單粗暴的等分股份,他說,雖然現在大家都能好商好量的,可是誰能保證以後呢?身為經管類財會專業的他,見過太多太多失敗的例子。所以為了公司未來的長足發展,他不同意這個分法,理由是這個方式將來容易產生內耗。

最快捷有效的方式是必須要有一個拍板的帶頭人,當大家意見產生分歧的時候,必須得有一個強有力的人來最後拍板決定,不然事情便難以進行下去。而這種內耗也是初創公司的大忌,對於初創公司來說,其抗擊風險的能力本來就極其有限,還要花費精力在內部協商溝通上,市場瞬息萬變,如何在夾縫中生存下去是首要考慮的問題。

易梓航之所以這麼堅持自己的主張是因為他這幾年見過太多失敗的商業案例,期初創業的時候大家為了一個信念確實是可以勠力同心,以一當十。可是當發展到一定程度之後就會因為起初股權設計的隨意性而產生各種各樣的問題,隻有提前將這些因素考慮周全了,才能盡量減少內耗。專心經營——指哪打哪。

在易梓航的極力說服之下,陶十三和程東嶽最終還是“默認”同意了他的方案。易梓航擔心他們倆有情緒,說道,“既然誰也不能徹底說服誰,那就用原始入股金額來確定股權占比,好嗎?”

這似乎是最為公平有效的方式了,簡單卻不失理性。陶十三和程東嶽表示,他們最多隻能湊夠30萬投入公司運營,易梓航則表示自己可以出資一百萬,這樣他就占股62.5%,擁有絕對話語權。陶十三和程東嶽各出三十萬分別占股18.75%。很顯然,易梓航在公司經營中享有最高話語權,同時也將承擔最大風險和享有最高收益。

如此看來,能用錢解決的事兒真就不是事兒!

程東嶽和陶十三沒有想到易梓航能夠一下子拿出這麼一大筆錢投入公司,甚是好奇?易梓航隻得謊稱老家修建機場房子拆遷補償的錢全部被他挪用了。他這也是孤注一擲放手一搏。希望可以和兄弟們一起努力做點事情。程東嶽開玩笑說,有這麼一大筆錢,你怎麼不再買套房子等著它將來升值呢?陶十三也表示讚同,武漢這幾年的發展有目共睹,房價還有很大的上升空間。買房絕對是穩賺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