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課 知足常樂,平靜安詳
1.放下貪欲,知足才是福
人要懂得什麼是值得我們去爭取的,什麼是要放棄的,生活中到處充滿哲學的揚棄。貪欲無邊是人生俱有來的缺陷,是人的天性之敵,是人類要急於改變的弱點。珍惜眼前的所有,拋棄無謂的抱怨和幻想,懂得惜福,才會成為一個快樂滿足的人。
《佛遺教經》雲:“知足之法,即是福樂安穩之處。知足之人,雖臥地上,猶為安樂;不知足者,雖處天堂,亦不稱意。不知足者,雖富而貧知足之人,雖貧而富。”
人生最大的幸福莫過於滿足,滿足即是幸福。過往雲煙,功名利祿在這個時候也隻是下酒的小菜罷了。人生最大的悲哀莫過於貪婪,貪婪導致不幸。越是不想要,卻越是想要,克製不住的欲望啊,能將活生生的人化為利益的行屍走肉。
一個農夫每天早出晚歸地耕種一小片貧瘠的土地,但收成卻很少。一位官員可憐農夫的遭遇,就對農夫說,隻要他能不斷往前跑,他跑過的所有地方,不管多大,那些土地就全部歸他。
於是,農夫興奮地向前跑,一直跑,不停地向前跑累了,想停下休息,然而,一想到家裏的妻子、兒女,需要更大的土地來耕作、來賺錢,他又拚命地在往前跑,最後農夫上氣不接下氣,實在跑不動了。
可是,農夫又想到將來自己年紀大,可能乏人照顧,需要錢,就再打起精神,氣喘不已,再奮力向前跑。最後,他體力不支,咚地一聲倒在地上死了。
一位哲人說過“人的欲望是一座火山,如不控製就會害人害己”。 人的欲望是無止境的,司馬遷說:“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人不能病態地沉溺於欲望的滿足,而知足則是一種心理的健康,一種精神上的節製和坦蕩。人如果隻為滿足欲望而活著,那麼永遠也滿足不了。因為滿足了一種欲望,同時就有十種欲望受到壓製,又有百種欲望隨之產生。它們不可能一一得到滿足,定會使人常不樂或者樂不常。
人自出生就有種種欲望的,欲望隻是一種原始的需求,就連不諳世事的孩子也有想得到種種玩具的欲望。可當這種欲望被無限製地拔大時,那膨大的欲望也就成為一種不知足,成為我們人生前進道路上的一塊絆腳石。古語中也有許多關於欲望的警句,如“人心不足蛇吞象”,“做了皇帝想成仙”等等。
世人多把欲望當作動力前行,而欲望在驅使他們的同時,也在吞噬著他們,當他們意識到這點時,才發覺欲望已無處不在。而欲望可以用知足來抵製,知足則心靜,知足則知明。古往今來,未找到一位偉人沉迷欲望的池塘,甚至深陷其中,欲望之消極遠大於其積極,一旦沾上,就難以戒掉,如同毒品般的存在,知足才是福啊!
古代有一個書生,他因大火失去了一隻眼,他並不沮喪,因為他說我還有一隻眼啊。但厄運並沒有停止降臨,不久,他又因車禍瘸了腿,他的父母很是傷心擔心他不能娶妻生子,他安慰他的父母說,我雖然瘸了,但還能走啊,你們看其他人,他們出車禍不是死了就是斷了腿,我還不夠幸運嗎?你們不要傷心了。後來他終於娶上了媳婦,可是他的媳婦卻老是喜歡罵他,鄰居都看不下去了。他卻笑著說:“我媳婦能嫁給我是我的福氣,你們看她一個人把我們這個家整理的幹幹淨淨,還給我生了個孩子,我覺得已經是很幸福了。幾十年過去了。他已經白發蒼蒼了,一場大病讓他年邁的身子更加的虛弱,他離死亡不遠了。他的妻子很傷心,整天以淚洗麵,他握著他的妻子的手溫柔的說道:“親愛的,你不要哭,我覺得這一生很幸福,我沒有錢卻有父母疼,我殘廢了卻還有另一半的健康,我甚至還擁有你,我勤勞的妻子,還有我們的孩子。我活到了七十多歲了,不算年輕了,也該走了,你要好好活下去。”
一個人豁達開朗到這個程度他無疑是幸福的。一個人能夠不怨恨上天所賜予他的苦難並用知足來麵對他的苦難,他無疑是快樂的。學會知足,就能夠獲得快樂。學會知足就能夠獲得幸福。
人能做到事事知足了,你就能控製自己無限膨脹的欲望,做到平淡自足。人生的起起落落,欲望是其根源。因此,自我控製的層次,亦可視為個人修持成就之指標,不能控製六根欲望的人,自然就得不到安詳。
因為不知足,我們會失去很多。我們會失去快樂。當心中常懷著那種不知足時,我們的心便永無寧靜之日,時時被失落折磨著,那絲快樂當然會離我們而遠去,我們會失去幸福。因為眼睛總是盯著高處,我們會對自己已經擁有的幸福視而不見,我們甚至會失去我們所已經擁有的。
西方有這麼一句話:“貪婪往往是禍患的根源”。在物質上的不知足,就會使人失去理智,迷失自我。隻有學會知足,才能拋開一切名韁利鎖的束縛,使你的人生得到充實、豐富、自由、純淨。因為知足,便沒有了患得患失,沒有了負擔,輕裝上陣自然如魚得水。
舍得智慧:
學會知足,無疑會幫助我們在紛繁蕪雜的生活中形成一個良好的心態,無論風雲怎樣變幻莫測,也能泰然處之。知足是一種境界,知足的人能寬容地麵對所有的一切,對他人寬容,對社會寬容,也對自己寬容,知足才能常樂。
2. 不要羨慕別人
範潔出差回來後對客戶經理吳敏讚歎不絕,說她皮膚怎麼怎麼好,孩子特別可愛,身材依然很好,看不出生過孩子。前幾天,她剛好跟那個客戶經理聊天,順便打開了她的博客,看到她照片,於是招呼同事過去看,幾個女人擁簇而上,把範潔的辦公桌圍了個包圍圈。看著吳敏的照片,大家一片讚歎,好漂亮,好年輕。一問,大家大受打擊,人家比辦公室所有人都要小,難怪人家皮膚還那麼好呢。看吳敏在全國各地地旅遊的照片,大家也是羨慕不已,能去那麼多地方旅遊,肯定家裏有錢。看他們夫妻合照,又羨慕人家夫妻恩愛。二百平米的房子,裝修得很豪華,具古典風格,看起來大氣又富貴。老公事業有成,有房有車夫妻恩愛,一切近乎完美,真的是令人羨慕甚至嫉妒。
其實,別人有別人的幸福,我們有我們的快樂。其實我們大可不必覺得自己冤,畢竟生活是自己的,在自己目前所擁有的條件下盡量讓自己幸福就可以了。再說,他人再光鮮,也是表麵,誰知背後她沒有煩惱呢?
有句話很經典,不要羨慕別人,因為你不知道別人經曆過什麼。羨慕別人是因為我們期待完美,期望可以活得更好。可是我們卻忽視了一點,每個人的處境都不同,別人永遠無法模仿。不過我們可以通過觀察別人的長處來修正自己的短處,與其仰望別人的幸福,不如注意別人經營幸福的方法;與其羨慕別人的好運氣,不如借鑒別人努力的過程。
我們總是不自有自主地會去羨慕別人所擁有的東西,羨慕別人的工作,羨慕朋友買的新房,羨慕別人的車子,唯獨忽視了一點,我們自己也是別人所羨慕的對象。
其實人總是在這樣互相羨慕的。有的人常常幻想有一天一覺醒來,自己就會成為某某一樣的人。可能是因為我們深知自己人生的缺憾,所以就會拿那些我們認為比較完美的人生來作比較,當做人生的坐標。
其實這個世界上並不存在十全十美,那些我們所羨慕的人同時也在承受著他們的不如意。所謂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人虛榮的本性使他們原把自己風光的一麵展示給人,又有誰能真正看到別人風光背後呢?很多時候,得到的就是所承但的,每件事都像硬幣一樣有兩麵,有正麵就有負麵。
幸福隻有兩個字。幸福是感覺出來的,知足而樂,知幸而福。幸福是個人的感覺,別人誰也無法代替,不要羨慕別人的幸福,因為每個人對幸福都有著屬於自己的不同的定義,所以請你相信,你身上也有著幸福的影子,也許現在是白天,也許今天是雨天,你看不到那影子其實牢牢地跟在你的身後。等到陽光燦爛的那天,等到夜幕降臨的時候,回頭看看身後,其實幸福就在默默地與你微笑著。
每個人來到這個世上都是一種幸福。無論你是誰,身在何處,一定會有許多熟悉的或陌生的人在羨慕著你。試想,如果我們在羨慕別人的時候,知道自己也是別人眼中的風景,那麼,我們就會心平氣和一些,心滿意足一些。有時,我們是否真正想過,羨慕別人所得到的,不如珍惜自己所擁有的,哪怕是失敗的經曆、膚淺的想法、無奈的傷感,甚至是悲傷的追悔、悄無聲息的平凡。
卞之琳曾寫過這樣一句話:“一個人總是仰望和羨慕別人的幸福,一回頭,卻發現自己正被別人仰望和羨慕著。”我們都有一個錯覺:幸福總是別人的,唯有煩惱屬於自己!於是,我們一天天感受著所謂的煩惱,一天天尋找著其實就在身邊的幸福!
女兒一直很優秀,出類拔萃,去年如願考入理想大學。可最近總是失眠,問及原因,說是學校裏人才濟濟,於是在羨慕別人的同時,便感到力不從心,壓力增大導致失眠。父親笑曰:“你回頭看看,沒準現在好多學生排列整齊,站在你身後,正羨慕你呢!”她笑了:“我怎麼沒發現,或許真有這回事呢!”有的時候,換一種角度思考,或許煩惱就變成了幸福!
如果我們將幸福比成一扇門,那不幸福的也許就是另一扇門。很多時候,人生其實就像是一次加減法,有得必有失,我們不必總是活在羨慕別人幸福的世界裏。
有些人總容易被別人的言論影響並動搖自己的某項堅持,有些人總喜歡羨慕別人所謂的幸福以此對比自己的一無所有,有些人總愛羨慕別人文字的優美和婉約卻終無積極的思想。羨慕別人,這或許不是你所想要的,你實在是在做違背自己的事情。
不要再去羨慕別人如何如何,好好算算上天給你的恩典,你會發現你所擁有的絕對比沒有的要多出許多。而缺失的那一部分,雖不可愛,卻也是你生命的一部分,接受它且善待它,你的人生會快樂豁達許多。
所以,真的不必去羨慕別人。守住自己所擁有的,想清楚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麼,我們才會真正的快樂!
舍得智慧:
幸福很多時候都是與個人的選擇與追求有關,當你羨慕別人的幸福,另一些人也在羨慕你的某些方麵。不要去羨慕別人,你的生活永遠屬於你;不要去羨慕別人,你的世界永遠屬於你;不要去羨慕,做一個永遠真實的自己。
3.懂得珍惜就是幸福
人生不論長短,都要努力讓這輩子沒有遺憾,無遺憾的人生才有意義。人生如何才會如意?就要學知足,知足才會知福,知福才會再造福。幸福不是坐擁豪宅、香車,不是享受美食,幸福也不是位高權重、呼風喚雨的感覺,幸福是一種心態,幸福要懂得珍惜。
得之不喜,失之不悲。然得之豈能不喜?失之豈能不悲?曰:“不大喜即可不大悲。”常有人說:世間最珍貴之物,乃“得不到”和“已失去”。其實,世間最珍貴之物,乃是把握現在的幸福。善待已得之幸福,則失之心無憾也。輕視己之所“得”,則必重創於己之所失。且得必為順天之得,方不失於大道。若以邪道得之,則失心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