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欲擒故縱(1 / 2)

天亮了,一塊寫有“爺爺秦華之墓”的木牌子,沐浴在第一縷陽光中,墳墓前麵跪著秦歌,秦歌摸著木牌上被風雨摧殘留下的痕跡,說道:“爺爺,我來看你了。”

“要不是爺爺撿我回家,養我長大,這世上,早沒有我的存在了……”

秦歌回憶著與爺爺相依為命的一幕幕畫麵,緬懷半晌後,秦歌看向遠處說道:“爺爺,你曾說過,那是塊好地,要是能葬在那裏,死了都願意;爺爺,你放心,我在你墳前發過誓,會完成你願望的!”

咚!咚!咚!

磕了三個響頭之後,秦歌站了起來往荷葉村村長劉百強家裏走去,那塊地正是劉百強的,別看劉百強隻是一個小小的村長,可他卻是方圓五百裏出了名的蠻不講理,欺壓村民、為非作歹簡直就像吃飯、喝水一樣平常,特別是近幾年,他的名聲還傳到了東興城裏,因為五年前劉百強的女兒劉鶯鶯成了東興城城主的第十七位妻子,據說還頗為受寵,這也讓劉百強欺壓起他人來,更加肆無忌憚了。

雖然劉百強是這樣一個人,但秦歌還是有把握能拿下那塊地,那些金幣足夠讓劉百強動心了,一路上,魂老沒有給秦歌下什麼命令,可秦歌卻是抓緊每分每秒修煉著泡妞十八式;自然,魂老也知道了秦歌要做的大事,暗自念道:“原以為他拿到金幣的第一件事是去找女人,沒想到卻是報恩,倒是一個有情有義的小子,看來我的選擇沒有錯!”

劉百強的家越來越近了,秦歌卻是聽到有淒厲的慘叫聲從裏麵傳出來,皺了皺眉,秦歌走到門口,卻被守門的給攔下,這個守門的實力還不低,是四星戰士,雲台鎮的鎮長都沒有這樣的待遇,顯然這都是因為劉鶯鶯的緣故。

“要飯的,滾到一邊去。”

秦歌心急爺爺的大事,一直未換過衣服收拾過自己,再加之一番奔波,形象更糟糕更落魄,倒是和要飯的差不多,秦歌也懶得多說廢話,直接從口袋裏掏出一個金幣,在守門的眼前晃了一下,說道:“我是來給村長送錢的。”

守門的看到金幣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起來,在秦歌那個口袋上盯了好一會兒,才帶著秦歌走了進去,沒走多遠,就看到五六個正追著一個和他年紀差不多的女孩兒,女孩兒長得挺清秀,隻是臉上堆滿驚慌,後麵一男的破口大罵著,“瑪的,小賤人,你是本公子花了三十個銀幣買回來的,本公子要玩你是你的福分,你竟然還敢逃!給本公子站住!”

眼看女孩兒就要被追上,女孩兒看到了秦歌,眼睛猛地睜得大大,緊接著,速度陡然一下加快,往秦歌衝去,那人又喊道:“老朱,給本公子抓住她,抓住了,重重有賞。”

老朱趕緊攔上去,這可是一個表現的大好機會,眉頭鎖得深深的秦歌,突地出手抓住了他的右手,老朱掙紮了半天,也沒有掙脫出來,趁此機會,女孩兒跑到了秦歌的身後,抓住秦歌的衣角,低聲說道:“哥哥,救救婉兒。”

見邀功的大好機會被秦歌破壞掉,老朱氣急敗壞地吼道:“要飯的,快給老子撒手,不然老子對你不客氣了。”說著,老朱抬腳往秦歌踹去,秦歌適時放手,老朱重心不穩,一下子摔倒在地,而秦歌也被追來的六個人給圍住了。

“你是誰?敢壞本公子的好事!”

說話這人正是劉百強的獨子劉日金,取“日進鬥金”之意,劉日金已經三十多歲,卻還自稱本公子,是因為他覺得這樣夠霸氣,有麵子,劉日金的臉色有些發黃,卻是荒淫太過無度導致,此時那雙沒有神采的眼睛,正陰狠地盯著秦歌。

秦歌說道:“劉公子,婉兒還小,饒過她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