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江舟談玄 3(1 / 3)

1老子

當1993年我國的考古學家挖掘出來戰國時代的《老子》原著時,驚奇的發現我們讀了兩千年的《老子》,原來是被漢儒篡改以後的版本。由於偽作流傳已廣,我們今天大多數人研究的還是儒家偽本。悲催,還是可笑。

我們今天學習的《老子》,正是玄學家王弼校對的《老子》

玄學的世界觀是以無為本,以有為末。這是王弼提出的。這是對老子‘有出於無’思想的‘發揮’,不是發展。

老子崇尚無為,但老子的自然(即世界觀)不是以無為本,而是‘玄之又玄,眾妙之門’。用大白話就是----太玄妙,搞不清楚。有人會說搞不懂也叫一種世界觀嗎。筆者要說老子的世界觀是已知的最精準的世界觀。大自然是奇妙的,人類根本不會完全認識大自然。但是有一點又是確定的,人類多認清一點,就會多受益一分。

《老子》的核心哲學結論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這裏重點不是道法自然,而是推導出“人法自然”。

“人”指人類,《老子》的核心哲學結論其實是指:人類社會服從自然世界的規律。

老子又進一步說:“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萬物得一以生”。那反過來就是“萬物無以生將恐滅”,指不服從客觀規律就隻剩下滅亡了。

說到此,有人會糾結於老子的自然規律和我們今天認識的自然規律不同。其實不管老子認為自然是一陰一陽的,還是變換無常的,還是神秘的,這隻是他自己對客觀自然的認知。對此不必過分解讀。

玄學崇尚老子,就是崇尚老子的人法自然。但是晉朝人對自然的認知已經變了。老子認為自然玄而又玄,而玄學家認為自然規律是“以無為本”。因此玄學家便認定人要服從以無為本的自然規律。這還是人法自然。因此馮友蘭把玄學看做道家的一個分支。

東晉玄學家孫盛在《老聃非大賢論》中批評老子不僅不是聖人,甚至連“大賢”都不算。孫盛第一個批判點就是“(老子)故冥體之道,未盡自然,運用自不得玄同。”指老子沒有看懂自然(規律)。為是麼孫盛這樣說?其實質是玄學和老子對自然規律的認知不同了。同一宗旨的人法自然,卻因自然認知變化了,最終結論也不同。

而今天的人認為自然規律就是客觀科學,今天再講人法自然就是社會服從客觀科學。

因而老子的《道德經》論證了人類社會的發展必需順從客觀世界,強調社會觀服從世界觀。老子是從社會的角度看世界,即從人類的角度看。

《道德經》最大的貢獻就是闡述了客觀世界對人類社會的影響,強調人類社會的發展必需順從客觀世界,強調社會觀服從世界觀。所謂“上德無為而無以為”,人順應自然無心作為,卻能不為而成!

老子作為東周直屬官員,從東周朝廷的利益出發,宣揚小國寡民思想。別管秦國還是齊國,如果隻封他們一個城堡,他們什麼大事也幹不成,周朝不就安穩了。這個思想乍一聽還對,可是脫離現實,且不說東周之外還有強國,就說隻有一城一地的諸侯,在新農業科技的支持下,在利益的驅使下,也能強大起來。

但是,道德經把客觀世界(道)對人的影響力,闡述的淋漓盡致。道與德,以世界觀、社會觀來規劃這個世界,對後世各種思想潮流產生巨大影響。

老子曰:是以聖人之治,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

大道廢,安有仁義。

絕聖棄智,民利百倍;絕仁棄義,民複孝德。(這一句兩千年來都被用作批評儒學的話,可是這句是西漢偽造。1993年10月,發現戰國竹簡,原文為:絕智棄辯,民利百倍;絕偽棄慮,民複孝德。)

請讀者注意:老子這裏講的全部都是整體的‘民’,是一個集體,也就是人類社會,而不是個體的人!這說明本身老子討論的是世界觀和社會觀的關係。

這時我們就能清晰地看出道家與儒家最基本的區別。

道家信奉社會觀服從世界觀。

儒家信奉人生觀服從社會觀。

黃老道家信奉社會觀服從自然,即人類社會服從自然規律,這個自然規律是什麼?用現在的眼光看來就是自然科學。不管是建造一條小船還是建造核電站,不遵循客觀條件,憑著美好的願望是要出人命的。烏托邦式的違反自然規律的事不能做。

老子認為社會應服從自然規律,因此否定社會規律。老子曰: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在這裏老子否認的不是仁義,而是不認同社會規律。

把老子的說法解的俗一點,就是講:這人若不按自然規律辦,就隻能用“德”來保護自己;這人若是還沒有道德,就隻能搞人際關係(仁);連仁心都缺失了,就隻能靠拜把子(義);不仁又不義,那就得在神明前發個誓了(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