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淳擒巨盜

拾貝

明朝時,永康縣有個巨盜盧十八,殺人越貨,凶悍異常。

有一次,竟然盜竊了官庫中的大量黃金。這一來震動了朝廷,嚴令各級官府緝捕。可是盧十八神出鬼沒,一晃十幾年,始終逍遙法外。

這一年,張淳出任永康縣令,某禦史知道他很能幹,就請他負責緝捕。張淳一口應允。

禦史問:“你需要多少時間?”

張淳答道:“隻要大人全力相助,3個月內,卑職定能將其擒獲。”

於是,張淳便請禦史在一月之中,連續下發了數份布告,張掛於境內各處,懸賞捉拿。

又過了幾天,張淳故意笑著對部下道:“我們搜尋多日,毫無影蹤,那盧十八一定是早已遠遠地逃離本縣了,到哪兒去追尋?”

於是,不再讓部下緝捕。

縣衙裏有個捕快叫王榮,其妻冒氏長期與盧十八私通。這王榮得了盧十八不少錢財,就暗中充當盧十八的耳目,很快就把張淳的話悄悄告訴了他。盧十八吃了這顆定心丸,不久便又潛回了永康縣。

張淳早已掌握了這一情況,便指使另一個捕快,要他誣告王榮借錢不還。張淳不由分說,將王榮關進了獄中。

一天深夜,張淳單獨提審王榮。

王榮不住地大聲喊:“冤枉啊,冤枉!”

張淳拍案喝道:“你確實冤枉,也的確沒有借李甲的錢,可是你為巨盜盧十八通風報信是事實,這樣你就成了凶犯的同黨,這可是十惡不赦的死罪,你怎麼抵賴得了?”王榮嚇得麵如土色,連連磕頭求饒。

張淳道:“王榮,你要想活命,除非擒住盧十八,你才能將功抵罪,才可能回家。”

王榮哭喪著臉說:“盧十八凶暴剽悍,力敵萬夫,小人去不是活活送死嗎?”

張淳笑道:“你何不如此如此……”

第二天,冒氏就被關進獄內,算是代替丈夫作人質。王榮則被放回家中,四處籌集資金,說是待湊足錢償清了債務,就能贖出妻子。

盧十八見心上人身陷囹圄,憂心如焚,急忙喬裝改扮一番後,混入獄中探視。冒氏早已被張淳曉以利害,願意合作,這時便一杯接一杯地勸盧十八痛飲,直把他灌得酩酊大醉,盧十八自投羅網,在獄中束手就擒。

結果,張淳隻用了兩個月就將盧十八押送給了禦史。

選自《人力資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