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伯在京中的風評並不很好,是個在女色上沒有節製的人。
當然,大環境下,寵妾滅妻是不行的,他也知道個中利害,並沒有犯原則性的錯覺。
城鄉伯夫人受的是典型的貴女教育,不管城鄉伯有多少女人,她都麵不改色。
成婚之後,她就霸著城鄉伯,先生了二兒二女,之後就對城鄉伯不聞不問了,隻敲打了一番有名分的妾室與通房,叫她們好生伺候著伯爺,甭叫他出了門兒不體麵便罷。
發生了這樣的事兒,城鄉伯也是懵懵的,而且覺著自個兒巨冤。
這小婦人,不帶這麼欺負人的,誰做惡,你告誰不就完了,非得拖我下水是怎的?
因著被告了,城鄉伯少不得要自辯一回。
這也是正常流程,皇帝允了。
滿朝文武都豎起了耳朵,聽城鄉伯說出個子醜寅卯來。
然而,城鄉伯的自辯是不成功的。
因為,無從說起。
城鄉伯府倒是規規矩矩的,可那是城鄉伯夫人的功勞。
對伯府這些不遠不近的親戚,城鄉伯夫人的態度很明確,皇帝且有兩門窮親戚呢,何況伯府,打秋風可以,但打著伯府的名頭橫行霸道,那就讓人尷尬了。
帝京這邊的親戚被城鄉伯夫人照應得滴水不漏,還從遍地的歹竹挑出了兩個相對來說的好苗子。
離得遠些的親戚,城鄉伯夫人就鞭長莫及了,隻叫城鄉伯寫信回族裏,叫他們好生約束族人,莫要為惡。
新帝心思深不可測,撞到他手裏,鐵定要脫層皮的。
很顯然,城鄉伯的自辯叫皇帝很不滿意。
不過,在此事之中,城鄉伯到底扮演了什麼角色尚未可知。
皇帝也不能僅憑一紙血書,就定了勳貴的罪。
先前,他裁定衡陽長公主與裴駙馬和離,看著兒戲,實則是合情合理,甚至是合法的。
這兩人的關係,從國禮論,衡陽長公主是君,裴駙馬是臣,君告臣,合該。
然而從家禮論,衡陽長公主是妻,裴駙馬是夫,妻告夫,就有些荒唐了。
何況,空口無憑揭發夫君置外室,寵妾滅妻,任何人主審此案,都會斷定兩人感情已經破裂。
在大胤,嫡妻的地位很高,不好生愛重嫡妻,反而養了外室,這顯然是不將妻子放在眼裏了。
而妻子揭發丈夫置外室,一旦坐實罪名,夫家的前程與名聲在這一代算是毀了。
這是結仇!
皇帝要用裴恒,要用裴家,當然不能由著衡陽長公主給裴恒潑汙水。
再者,裴夫人謝恩,裴恒未有隻言片語,也是默認了皇帝的決定。
和離才能順利。
可餘氏狀告,並非是直接針對城鄉伯。
就目前而言,城鄉伯頂多就是約束族人不力,致使表弟犯下滔天大罪。
就是連坐,也怪罪不到城鄉伯頭上。
餘氏則認為,沒有城鄉伯府在後頭撐腰,城鄉伯那表弟就是個無能的廢物,豈敢這樣囂張?
可是,她也不蠢,知道這金殿之中,都是人精,多說多錯,不若沉默,相信陛下聖明,定能為她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