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有人在開槍,不知道是從哪邊……”
“把手舉起來!”
我去,大哥,你聽得懂人話麼?我手上沒槍,一看就不是我的殺的。他們不聽我解釋,也該著我倒黴,上來兩個人就把我按在汽車邊上,手銬哢的一下就銬住我。
“人不是我殺的!”
“這話你留著到法庭上去說。”
尼瑪!就算老子是嫌疑犯,也不用張口就說法庭吧。
上車,我才恍然大悟——我被人擺道了,有人在跟蹤我,有人在陷害我。不用說,一切都是王林幹的,今天晚上桐姐請我吃飯,什麼重要的話也沒說,她安排了這次槍擊事件?
黃口監獄,在城市的西邊,臨近舊城區。我已經看到那幾個大字了,但我還很年輕,我不想坐牢,殺人……不是坐牢,這是要槍斃的。可我真的沒殺人,老天爺作證。他們推著我進監獄,太不對勁了,不是應該先去警察局進行一番審問嗎?王林,你狗日的就算手眼通天,至少也要走個基本的司法程序啊。
“你們聽著,人不是老子殺的!人是被槍殺的,我沒槍!”
“少廢話。”這警察從後麵踢了我一腳:“給我進去!”
牢房,但門獨院的地方,我在電視上看過,這叫‘小黑屋’,屁大點的地方,沒人和你說話,隻要幾天就能憋死你。
“唉!”那邊過來一個獄警:“什麼情況?”
“殺人犯。”警察說。
我衝地上啐了一口:“我呸!有你這麼當警察的麼?!你不經過調查和審問,直接把爺爺關到這個鳥地方來,你們這些混蛋!”
獄警疑惑著:“還挺橫的,這個人犯你們沒調查?”
警察當即拿出一張什麼東西,舉著給獄卒看:“這是文件,你們局長那邊已經辦好手續了。”
操--你祖宗!老子直接從案發現場過來的,能有什麼鳥手續那麼快!這是提前就弄好的,這是假的!
“我要上訴!我要上訴!”
獄警撇了我一眼,把這間牢房關起來,我還以為他是良心發現的,他卻說:“這個牢房已經有人用了,是蔣光頭。”
“那還有別的牢房嗎?”
“恐怕沒有了,隻能讓他去住‘集體宿舍’了。”
警察說不行,還靠過去在對方耳邊說了什麼話,讓對方給安排一下。
“那……要不這樣吧。”獄警指著這條路最末端的一個房間:“17號房間,裏麵就一個犯人,是個小偷,掀不起多大的風浪,能保證安全的。”
安全?
我被推入17號房間,燈還亮著,一共八張床,很想浴室的做派,還有個單獨的隔間作為拉屎拉尿的地方。麵朝北的一張床上躺著個人,正在看書,胸口衣服上豎著個3字,已經很破舊了。聽到身後的門被掩上前,洗臉盆和牙刷毛巾都擱在牆角,我從未受過如此的侮辱。
站在原地,一動不動,我就這麼坐牢了?
不,我絕對不能坐牢的,我不可能在這種地方渡過下半輩子。
“喂!”那邊的犯人衝我喊道:“傻愣著幹什麼,到這兒就是到家了,快找地方坐啊,隨便坐,別客氣,嗬嗬……”
摸到最近的一張床的邊沿,坐下,雙手托著臉,我特麼倒黴不倒黴。
“嘿嘿嘿。”
怎麼?
他的書朝我飛了過來,沒砸著我的臉,落在我腿上了。接著,這瘦的皮包骨的哥們可嗬嗬的衝我發笑:“看你的樣子,跟霜打了似的,至於麼。男人大丈夫,能屈能伸,坐牢算個球。別娘們兒兮兮的,跟我說說,你犯了什麼罪?”
“我沒犯罪。”
“嗬嗬!逗吧你是,沒犯罪人家能把你弄到這裏來。”他舔著舌頭,也坐到床邊,饒有興致的樣子:“說說唄,說說說說,有什麼大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