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慫包了?沒膽子出來?”
我這個暴脾氣,居然還敢嘲諷老子。讓你知道知道老子的厲害!
“別去!”
轟隆隆——暮色下,應該說是在月光下,一輛藍色摩托衝進了小鎮,把這些人群都給衝散了。好霸氣的出場,這哥們是誰?那人摘下了頭盔,是個小夥子,年紀很輕,二十五歲上下,一頭金光的頭發整整齊齊。
“你是什麼人!”首領問道。
“你不配知道我的名字。”
“難道你就是白天來攪局的那個小子?”
“老大,不是他。”身邊的胖子說道:“白天那個人怎麼說也有三十歲上下了,而且還是個黃皮膚人種。”
首領輕蔑道:“你是路過的嗎?真會挑時候,本來我可以放過你,但是你嘴巴太欠了,所以……你得死。”
不料男孩兒卻說:“本來我也可以放過你,但是你嘴巴太欠了,所以,我必須宰了你。”
學他說話?這不是找死麼,我估摸著,這男生本來就是要找這些人的麻煩的,不然路那麼寬,非要從人群中間走。男孩兒身上有槍,兩把。
“這個人你認識嗎?”我問身邊的兄弟。看他的樣子是在無語中:“你見過這個人?”
“聽說過,但是沒見過。我沒來這裏的時候,聽說有個小子在附近幾個鎮子上救人,還用槍對付這群蠢蛋。但他從來不殺人,子彈都不打在關鍵部位。”
哦……原來是這麼一回事。人在打槍的時候,經常會吃不準,除非是受過訓練的特種兵,才是指哪兒打哪兒的。這小男生槍法居然可以做到每次都不傷人性命,也不簡單了,而且還那麼年輕。
那些人拔槍,要不是我的視力好,還真摸不準這個男孩兒是怎麼開槍的。他的手法快如閃電,即使我也沒這麼快的出刀速度。等他的槍塞回槍袋的時候,人群手中的槍已經盡數落在地上。跟著是遠處傳來的槍口回音,一聲接著一聲。
這是佐羅在世嗎?
美國臥虎藏龍啊,日係的山口組可沒這麼厲害的角色。
“小子!你敢開槍,你知道我們是什麼人嗎?!”
“大哥!”胖子喊道:“我記得了,他就是在卡魯鎮對付過我們兄弟的那個小混蛋。愛裝英雄,喜歡英雄救美。”
“英雄救美?這裏也沒個女人呐。”
男孩兒喂了一句:“你們這些人,到底還動不動手了。別讓我就這麼解決掉你們,把槍撿起來,換個槍法好的和我鬥一鬥,爺們兒沒興趣和傻子較量。”
“狂妄的家夥,看槍!”首領撿起槍,速度倒是不慢,可他剛撿起來,手中的槍就被子彈打落了,雙腿還顫抖了一下:“你……你……你……”
“你什麼你,真廢物。要麼就和我較量,要麼就滾出去。別在這裏丟人現眼。”
“你有種,你等著。兄弟們,走。”
這是我見過解決問題最好的辦法,不殺人,甚至不傷人,用子彈去打掉槍,我學到了一招。男孩兒開始放人時,我們走了出去。他也注意到我們了,槍法一流的人,能察覺到別人觀察自己,即使你藏的再好,隻要在特定範圍之內,這些槍神的耳朵很尖。
“他們要找的人就是你們兩個吧。”
“是的,你槍法不錯。”我先讚美一句:“你一個人來真不怕死,我們得謝謝你救了命。如果不介意的話,請你喝一杯,怎麼樣?”
“太好了,我就喜歡喝酒。”
稍微了解了一下,這個男孩兒來自加州,一個叫戴肯的小鎮,他的槍法是和一個中年人學的,還是自己的叔叔。本來要去城裏打工的,可是半路上女朋友讓人給害死了,就是這些裝酷的混蛋,男孩兒才義無反顧的當起了英雄,但他能把仇恨壓縮在最小範圍內,他一直在找殺死自己女朋友的真凶,至於別人,他從不下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