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用的不是車,他的交通工具是一個像船的木法,上放和下方用的是動物的毛皮,好幾層,非常有韌性。這種東西在沙漠中行走,速度是隨著風沙的大小而變化的,總體要比汽車快一些。
“拿著這個。”他給我一個帽子:“把你的臉個脖子都捂好,別放風沙吹進去,尤其是要保護眼睛,我這裏有護目鏡。”
“我們把她一個人丟在這裏,安全嗎?”
“沒有比這更安全的地方了,我們隻去一天而已,她也醒不了。風沙進不去的,你就把心放在肚子裏。”
沙舟經風一吹,動了起來。這個滑坡下去速度非常快,我拽著上麵的繩子,連著舟帆,動力巨大。好幾次大叔都擔心我的力氣太大,把繩子給扯斷了,這下我們就真的困在沙漠內,他總在背後推我一把。我們兩個人也無法交流,即使說話對方也聽不見。一會兒是平路,一會兒是下坡,他能很好的控製住舟帆的方向,不讓這玩意兒走上坡。
天黑前,我們進入商人小鎮。
金在文應該還在這個地方。
一路上過來蠻累的,我們先進餐廳吃一頓。他的錢比我多,都是用動物的皮貨換來的。
“洛可!”服務員衝他打招呼。
大叔打了個響指:“來老一套,外帶兩瓶啤酒。”
午餐匆匆忙忙吃完,他帶我去了賣貨的地點,隻有一個木箱子,裏麵裝的滿滿的皮毛。商人交易場所最大的地方在小鎮中央,也隻有那裏才有收皮貨的人,而大叔的貨物又是所有人當中最好的,因此,他剛一露麵就有很多人圍了上來。
“洛可,這貨怎麼賣?”一人翻看箱子:“還是蜥蜴皮,你應該換點新鮮花樣。”
“這不能怪我,風沙太大了,我弄不到蛇皮了。最近市場困難,你得給雙倍的價錢。”
市場,主要由大叔一個人說了算,誰讓那麼多的沙漠之中,也就他的地理位置最好,偏偏那個無人區又沒人敢去。你想買就得按照他說的來。
再貴都有人買,不到半小時,這些東西全部賣光,他的錢包也是鼓鼓的。這些錢正好用來買子彈。在美國這種地方,到處都可以找到賣槍的小店。就在市場中心內,也有人擺地攤賣槍的。
大叔永遠隻挑選散彈槍:“這個槍不錯,和我的挺配套,有足夠的子彈嗎?”
老板把抽屜拉開,捧著幾個盒子上來:“有上千發子彈,說多也不多,隻有這麼多了。這種槍現在絕版了,也隻有我這個店裏還有最後一把。你想要?我可不打折。”
“你要多少錢?”
“五百美金。”
大叔搖搖頭:“太貴了,你知道我賣一次皮貨才三百多美金而已。”
老板不相信:“得了吧,誰不知道你洛可的本事。去年聖誕的時候,你一次出貨就賺了兩千美金。你躲在那個鳥不拉屎的地方又沒處去花,留那麼多錢幹什麼。”
“嗬嗬,看來你是吃準了我一定買下。”
“我可沒這麼說。”
大叔摸摸胡子,拿出大衣裏的酒壺喝了一口:“嘖——我隻出一百美金,但我不買你的槍,我要這個型號的所有子彈。”
“什麼?!”老板明明聽清了,卻裝糊塗:“別開玩笑了,老兄。我剛剛已經說過了,這槍絕版了,子彈不會再生產。你把子彈都買光了,我這槍留給誰用?”
大叔拿起槍,仔仔細細的看了一番:“哼哼,這槍是新槍,我剛從集市那邊過來,看見好幾個人都在賣,你擺明了是忽悠我。我隻買子彈,多一分錢都不行,你不同意就算了。”
我們正要走,老板喊住我們了:“哎,碰上你算我倒黴。得了,這子彈你拿走吧,但你得給我加錢,我要多五十美金。”
東西買好了。我問大叔,為什麼要騙這個老板,人家的絕版槍賣不出去也挺可憐的。大叔嘲笑我傻,要真是絕版槍,那人肯定不會擺在櫃台裏販賣,而是拿到黑市上去估價交易,一把絕版槍可以賺幾千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