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皇為皇,五帝為帝。
皇:傳說中遠古的帝王。
帝:帝王、君王。
三國·諸葛亮《出師表》:“先帝創業未半,而中道崩殂。”
唐·張守節《史記正義》:“鄭玄《中候·敕省圖》雲:‘德合五帝坐星者,稱帝。’又坤靈圖雲:‘德配天地,在正不在私,曰帝。’”(子魚注:張守節撰寫的《史記正義》,傾注其畢生精力,對《史記》的注音釋義都比較嚴謹,對地理的注釋尤為詳明。
另外,南朝劉宋中郎外兵曹參軍裴駰所作的《集解》八十卷、唐代司馬貞的《索隱》都較為著名。裴氏《集解》主要利用儒家經典和各種史書來注釋文義,吸收了不少前人成果。司馬氏《索隱》比《集解》向前跨越了一大步,不僅注音,還注重釋義,音義並重。張守節撰《正義》傾注畢生精力,注音釋義都比較嚴謹,對地理的注釋尤為詳明,質量比《集解》、《索隱》又有所提高。
裴氏、司馬氏、張氏三家的注釋,被公認為古代最有權威的訓釋之作,人們習慣上合稱“三家注”。)
《爾雅·釋詁》:“林、烝、天、帝、皇、王、後、辟、公、侯,君也。”
晉·郭璞《爾雅注疏》:“‘林、烝、天、帝、皇、王、後、辟、公、侯,君也。’皆天子諸侯南麵之君異稱也。帝、皇者,班固《白虎通》雲,德合天地者稱帝,帝者諦也,象可承也。皇,美也,大也,天之總美大稱也。時質,故總稱之。號之為皇,煌煌人莫違也。天、帝、皇、王惟謂天子,公、侯惟謂諸侯。”
皇帝:史稱古代三皇為“皇”,五帝為“帝”。夏、商、周三代之君稱“王”,秦王贏政統一全國以後,王綰、李斯等根據三皇的名稱,上尊號為泰皇。嬴政自認為“德兼三皇,功高五帝”,決定兼采帝號,稱為皇帝。從此,曆代封建君主都稱皇帝。
西漢·司馬遷《史記·秦始皇本紀》:“丞相綰、禦史大夫劫、廷尉斯等皆曰:‘昔者五帝地方千裏,其外侯服夷服,諸侯或朝或否,天子不能製。今陛下興義兵,誅殘賊,平定天下,海內為郡縣,法令由一統,自上古以來未嚐有,五帝所不及。臣等謹與博士議曰:‘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貴。’臣等昧死上尊號,王為“泰皇”。命為“製”,令為“詔”,天子自稱曰“朕”。’王曰:‘去“泰”,著“皇”,采上古“帝”位號,號曰“皇帝”。他如議。’”
(子魚注:丞相王綰、禦史大夫馮劫、廷尉李斯等都說:“過去五帝管轄千裏見方的區域,在這個區域之外的侯服、夷服,有的諸侯朝貢,有的諸侯不朝貢,天子不能控製。現在陛下調遣正義之軍,誅暴亂討殘賊,平定天下,於四海之內設置郡縣,統一法令,這是自上古以來所沒有過的事,五帝也望塵莫及。臣等謹慎地和博士們討論以後說:‘古代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高貴。’臣等冒死獻上尊號,王稱為‘泰皇’。天子之命稱為‘製’,天子之令稱為‘詔’,天子自稱‘朕’。”秦王說:“去掉‘泰’字,留下‘皇’字,采用上古表示地位稱號的‘帝’字,稱作‘皇帝’。其他的遵照議定的意見。”)
明·張岱《夜航船·人物部·帝王·皇帝》載:“古或稱皇或稱帝。秦始皇自謂德過三王,功高五帝,乃更號曰皇帝。命曰製,令曰詔,自稱曰朕。古者稱朕,上下共之。咎繇與帝言稱朕;屈原曰‘朕皇考’。至秦獨以為尊。”
(子魚注:“服”的原義是為天子服務中有關的服事、職務、官位之類。《尚書·酒誥篇》說殷商分為內外二服:邦內官吏為內服,從王朝百僚到基層裏君都是;四方諸侯為外服,有侯、甸、男三種。由於諸侯擁有土地,所以侯、甸、男等服逐漸引申發展成為指各服的地域。這些都是曆史上存在過的。其後逐漸離開實際,衍成紙上文章。
東周時的《周語》中出現了係統地由近及遠的甸、侯、賓、要、荒五服,但尚未規定其地域大小、疆界裏數。到寫進《尚書·禹貢》中,便機械地規定了各方每五百裏為一服,依次為甸、侯、綏、要、荒五服,成了完全不顧地理實際的空想的非科學的東西,以此來對全天下作出飛鳥距離式的地域區劃,後來發展成《周禮·職方氏》的“九服”及《大司馬》的“九畿”,就更為悠謬無稽。
《周禮·夏官·職方氏》記載,天子直接管轄的長寬各一千裏的地區稱王畿。其外為對天子稱臣的小國,由近及遠分為九服,即侯服、甸服、男服、采服、衛服、蠻服、夷服、鎮服、藩服,服內各按規定提供職貢。每服相去五百裏。這僅是一種理想的政治區劃。這裏說“侯服”,表示距王畿較近的地區;說“夷服”,表示距王畿較遠的地區。夏、商代則分為五服,即侯服、甸服、衛服【或稱綏服】、要服、荒服。)
《國語·周語上·祭公諫穆王征犬戎》:“夫先王之製,邦內甸服,邦外侯服,侯衛賓服,夷、蠻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賓服者享,要服者貢,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時享、歲貢、終王,先王之訓也。有不祭則修意,有不祀則修言,有不享則修文,有不貢則修名,有不王則修德,序成而有不至則修刑。於是乎有刑不祭,伐不祀,征不享,讓不貢,告不王。於是乎有刑罰之辟,有攻伐之兵,有征討之備,有威讓之令,有文告之辭。布令陳辭而又不至,則增修於德而無勤民於遠,是以近無不聽,遠無不服。”
(子魚注:邦內,指國都四麵方圓千裏的區域。夏代稱邦內,殷商稱邦畿,周代稱王畿。
甸,田,古代稱國都郊外的地方為甸。邦內甸服,邦內之人以耕作田地交錢出兵車服事天子,故稱甸服。
邦外,之甸服以外五百裏的區域。侯服,言諸侯國為王前驅而服事天子。
侯衛,諸侯國的外衛,即侯服以外五百裏的區域。賓服,因不是諸侯,而是以賓客的身份服事天子,故稱賓服。又一說,以侯為侯服,衛為衛服。賓,朝見,即言侯服、衛服區域內的要定期朝見天子。
夷蠻,古代對邊遠地區民族的蔑稱,俗謂東夷、西戎、南蠻、北狄。要服,指侯衛以外五百裏的區域。要,束縛,因蠻夷之地距國都甚遠,依靠立盟定約,用約束性的規定使其服事天子,故稱要服。
荒服,因戎狄之地距離國都更遠,處於荒野,順應其風俗而使之服事天子,故稱荒服。
祭,供應天子每天祭祀所需要的物品。祀,指供應天子每月的祭祀用品。享,獻,指供應天子四時【即四季】的享獻,祭祀天子的始祖。貢,歲貢,要服者六年一朝覲天子,貢納祭品祭祀天子的遠祖及天地之神。
荒服者王,指夷狄的首領稱人周天子的正統地位,每一王去世,新王即位,即以本國珍寶作禮物來朝見天子。
意,思想意念。修言,指天子自己檢點所發布的號令,是否合乎古製。文,政令教化。名,尊卑職貢的名分。德,文德,指仁義禮樂。序,次序,指以上“意、言、文、名、德”五者的次序。刑,刑罰。讓,譴責。辟,法令、條例。勤,勞苦。)
《尚書·禹貢》:“五百裏甸服:百裏賦納總,二百裏納金至,三百裏納秸服,四百裏粟,五百裏米。五百裏侯服:百裏采,二百裏男邦,三百裏諸侯。五百裏綏服:三百裏揆文教,二百裏奮武衛。五百裏要服:三百裏夷,二百裏蔡。五百裏荒服:三百裏蠻,二百裏流。”
(子魚注:甸服,《尚書·禹貢》“五服”的第一服。
侯服,這是《尚書·禹貢》“五服”的第二服。在本服內按遠近規定了三個地域:一、采。【曆史上有過采邑,文獻早者見於《尚書·康誥》,金文中亦有之。】二、任國。【《尚書·禹貢》作“男邦”,亦見於西周文獻及金文。甲骨文中則固作“任”,知《史記》有據。但曆史上男服原與侯、甸並立,此則降隸於侯服。】三、諸侯。對他們的貢賦如何定,沒有說。蘇軾《書傳》雲:“此五百裏始有諸侯,故曰侯服。”其實周代虢、畢、祭、鄭、晉等諸侯皆在甸服,此說顯誤。總之這是違反原曆史實際的侯服。
綏服,《周語》中此為賓服,《尚書·禹貢》改稱綏服。賓服原指對前代王族的封地,,此則不著邊際地說“三百裏揆【度】文教,二百裏奮武衛”,可能是以文教招徠四夷,以國防抵禦四夷,因此叫“綏”。但各占三百裏、二百裏,實屬硬湊。
要服,義同《周語》馬其昶雲:“要、徼通用,邊塞曰徼,要服即邊服。”
荒服,“荒”,荒遠之意。要服離王都一千五百裏外之地,荒服離王都二千裏外之地。要服住夷族,荒服住蠻族,這又是硬派,《國語·周語》裏安排的夷、蠻都屬要服,也與此異。又要服安置判處“蔡”刑的罪犯,荒服安置判處“流放”刑的罪犯。但“蔡”是僅次於死刑的最重刑,反比流刑處理輕,亦不合理。)
《周禮·夏官司馬·職方氏》:“方千裏曰王畿,其外方五百裏曰侯服,又其外方五百裏曰甸服,又其外方五百裏曰男服,又其外方五百裏曰采服,又其外方五百裏曰衛服,又其外方五百裏曰蠻服,又其外方五百裏曰夷服,又其外方五百裏曰鎮服,又其外方五百裏曰蕃服。”
三皇五帝:大致有以下幾種說法——
第一,以天皇、地皇、泰皇為三皇【見《史記·秦始皇本紀》】,以黃帝、顓頊、帝嚳、堯、舜為五帝。【依《大戴禮記·五帝德》、《史記·五帝本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