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夫婦部(分)(1 / 3)

孤陰則不生,獨陽則不長,故天地配以陰陽;男以女為室,女以男為家,故人生偶以夫婦。陰陽和而後雨澤降,夫婦和而後家道成。

孤:孤獨,單獨。

陰陽:古代哲學認為宇宙中通貫所有物質的兩大對立麵。天為陽,地為陰;男為陽,女為陰;白天為陽,黑夜為陰;太陽為陽,月亮為陰,因此月亮又稱為太陰;萌生為陽,死亡為陰;生發為陽,蟄伏為陰;孕育為陽,潛藏為陰,等等。

東漢?班昭《女誡?夫婦》:“夫婦之道,參配陰陽,通達神明。信天地之弘義,人倫之大節也。”

室:古代指妻子,如妻室、繼室。男子有妻叫做有室。

晉?潘嶽《西征賦》:“鰥夫有室,愁民以樂。”

家:古代指丈夫。女子有夫叫做有家。

《詩經?國風?周南?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華,之子於歸,宜其室家。”(子魚注:夭夭,桃樹嫩枝的健美之姿。灼灼,鮮明耀眼。華,同“花”。之子,這個女子。於歸,古代女子出嫁稱“於歸”。宜,和順。室家,指夫婦。

詩句大意:桃樹枝兒多矯健,桃樹花兒多明豔,美麗的姑娘要出嫁,夫婦和順好姻緣。)

《孟子?滕文公下》:“丈夫生而願為之有室,女子生而願為之有家。”

明?汪廷訥《獅吼記?贈妾》:“男室女家,大倫攸係,天長地久,樂意相關。”(子魚注:男室女家,即男婚女嫁。)

家道:家境。如,家道小康、家道殷實、家道中落。

夫謂妻曰拙荊,又曰內子;妻謂夫曰槁砧,又曰良人。

拙荊:舊時對別人稱自己的妻子的謙詞。也稱“荊妻”。

內:妻妾的泛稱。後專指妻,如南朝人徐悱有《贈內》詩。今人也有謙稱自己的妻子為“內人”、“賤內”的。

內子:對人稱自己的妻子。

東漢?劉熙《釋名?釋親屬》:“卿之妃曰內子。子,女子也,在閨門之內治家也。”

槁砧:古代婦女稱丈夫的隱語。

良人:古代女子稱丈夫為“良人”。(子魚注:但有時也稱妻子為“良人”。

《詩經?國風?唐風?綢繆》:“綢繆束薪,三星在天。今夕何夕?見此良人。”

綢繆:纏綿。束薪,以薪芻緊束,比喻夫妻同心,情意纏綿。古代用束薪比喻婚姻的結合。三星,參星。良人,漂亮的妻子。

詩句大意:纏綿相擁緊又緊,參星已在夜空明,今夜是否在做夢,見到我的好媳婦兒。)

賀人娶妻,曰榮諧伉儷;留物與妻,曰歸遺細君。

榮諧伉儷:祝人夫婦和諧美好。(子魚注:“伉儷”主要用於不僅感情融洽而且有相同愛好或情趣的夫妻。)

明?丘浚《成語考?夫婦》:“賀人娶妻曰榮諧伉儷。”

伉:配偶,夫妻,常“伉儷”連用。

《左傳?成公十一年》:“已不能庇其伉儷而亡之。”

晉?潘嶽《楊仲武誄》:“子之姑,餘之伉儷也。”

儷:配偶。

《左傳?成公十一年》:“鳥獸猶不失儷,子將若何?”

宋?曾鞏《說非異》:“不儷不嗣,辟而無用。”

細君:指妻子。

東漢?班固《漢書?東方朔傳》:“久之,伏日,詔賜從官肉。大官丞晏日不來,朔獨拔劍割肉,謂其同官曰:‘伏日當早歸,請受賜。’即懷肉歸。大官奏之。朔入,上曰:‘昨賜肉,不待詔,以劍割肉而去之,何也?’朔免冠謝。上曰:‘先生起,自責也。’朔再拜曰:‘朔來!朔來!受賜不待詔,何無禮也!拔劍割肉,一何壯也!割之不多,又何廉也!歸遺細君,又何仁也!’上曰:‘使先生自責,乃反自譽!’複賜酒一石,肉百斤,歸遺細君。”

明?張岱《夜航船?倫類部?夫婦?歸遺細君》:“東方朔割肉懷歸,武帝問之,曰:‘歸遺細君。’”

(子魚注:東方朔(公元前154?—公元前93年?),字曼倩,平原厭次【今山東省惠民縣】人。聰明機敏,有才智膽氣,性格詼諧,善諷刺,放言不羈。武帝初,上書自薦,而待詔公車,奉祿微薄;後因滑稽笑謔,受到愛幸,先後任過常侍郎、太中大夫、給事中等職。東方朔關心政事,熱衷仕進,時常“觀察顏色,直言切諫”【《漢書?東方朔傳》】,武帝好奢侈,起上林苑,東方朔直言進諫,認為這是“取民膏腴之地,上乏國家之用,下奪農桑之業,棄成功,就敗事”【《漢書?東方朔傳》】。他曾言政治得失,陳農戰強國之計,但武帝始終將他當作俳優一類的弄臣,而不予重用,因此內心憂憤之中,越發放誕,嬉笑怒罵,玩世不恭,是寫《答客難》、《非有先生論》,以陳誌向和發抒自己的不滿,被視為“狂人”。

受寶即是娶妻,納寵謂人取妾。

寶:敬辭,用於稱別人的。如稱對方家眷為寶眷。

寵:寵愛,寵幸。

妾:舊社會男人在正妻之外的配偶。

《鄒忌諷齊王納諫》:“臣之妻私臣,臣之妾畏臣。”

正妻謂之嫡,眾妾謂之庶。

嫡:封建宗法製度中指家庭的正支,跟“庶”相對。如嫡子(正妻所生的兒子)、嫡長子(正妻所生的長子)、嫡出(正妻所生的孩子,區別於“庶出”)。

庶:宗法製度下家庭的旁支,與“嫡”相對。如庶子(妾生的兒子)、庶母(嫡出子女稱父親的妾)、庶出(妾生所生的孩子)、庶姓(古代稱與帝王沒有親屬關係的異姓諸侯)。

稱人妻曰尊夫人,稱人妾曰如夫人。結發係是初婚,續弦乃是再娶。

如夫人:指妾。

明?張岱《夜航船?倫類部?夫婦?如夫人》:“齊侯好內,多內寵,內嬖如夫人者六人。”

結發:束發,意即年輕時。結發夫妻即是年輕時結成的夫妻,指原配夫妻。

漢?蘇武《詩四首》:“結發為夫妻,恩愛兩不疑。”

續弦:男子喪妻以後再娶。(子魚注:古人以琴瑟比喻夫婦,故又以“斷弦”喻喪妻,以“續弦”喻再娶。)

(子魚注:“結發”原是古人成人禮的一部分,就是束發。古時候,不論男女都要蓄留長發。男子在二十歲的時候舉行冠禮,就把頭發盤成發髻,謂之“結發”;女子則在十五歲舉行笄禮。笄,即簪子。

自周代起就規定女子在訂婚後出嫁前行笄禮。一般在十五歲舉行,如果一直待嫁未許人,則年至二十也行笄禮。受笄時也要改變幼年的發式,將頭發綰成一個髻,然後用黑布將發髻包住,再以簪插定發髻。古代無論男女,隻要舉行了成人禮,就意味著到了成年,代表著一個人到了可以結婚成家的年紀了。

到了漢代,“結發”成了新婚夫妻成婚的儀式之一。漢代蘇武有詩雲:“結發為夫妻,恩愛兩不疑。”

宋孟元老《東京夢華錄?娶婦》中記載:“男左女右,留少頭發,二家出匹緞、釵子、木梳、頭須之類,謂之合髻。”在洞房花燭夜,飲交杯酒之前,新郎新娘就床而坐,各自剪下自己的一綹頭發,再把這兩縷長發相互綰結纏繞起來,以誓結發同心、生死相依。古人還有詩總結:“交絲結龍鳳,鏤彩結雲霞。一寸同心縷,千年長命花。”發“結”在一起,有牢固、結合、結伴之意,也寓意著新婚夫婦恩愛纏綿、白頭偕老。因而“結發”自然就有了成婚的意思,人們也就稱首次結婚的男女為“結發夫妻”了。在《古詩為焦仲卿妻作》裏就有“結發同枕席,黃泉共為友”的句子。)

婦人重婚曰再醮,男子無偶曰鰥居。

醮:jiao,四聲,古代用於冠禮和婚禮的一種斟酒儀式。舊時婦女出嫁也稱作“醮”。

清?蒲鬆齡《聊齋誌異?陸判》:“妹嫁而喪二夫,故十九猶未醮也。”

(子魚注:漢景帝之王皇後,即漢武帝生母就是再醮之婦。《漢書?外戚傳》記載:“孝景王皇後,武帝母也。父王仲,槐裏人也。母臧兒,故燕王臧荼孫也,為仲妻,生男信與兩女。而仲死,臧兒更嫁為長陵田氏婦,生男蚡、勝。臧兒長女嫁為金王孫婦,生一女矣,而臧兒卜筮曰兩女當貴,欲倚兩女,奪金氏。金氏怒,不肯與決,乃內太子宮。太子幸愛子,生三女一男。男方在身時,王夫人夢日入其懷,以告太子,太子曰:“此貴征也。”未生而文帝崩,景帝即位,王夫人生男。”

漢景帝的王皇後,是漢武帝的母親。王皇後的母親臧兒先是嫁給了王仲,生了王信和兩個女兒;後來王仲死後,臧兒又改嫁田氏,生了田蚡和田勝。而王皇後就是王仲和臧兒的長女,開始是嫁給了金氏人家,但是臧兒給女兒算命,算命的告訴她,她的兩個女兒都是貴人,臧兒就覺得女兒嫁給金氏不會有什麼大出息,就又把女兒獻給了當時還是太子的漢景帝,生了一個男孩,即是後來的漢武帝。王氏能以再嫁的身份稱為太子的妃子,可見當時人們的思想較後來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