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會是人為的,有了機會,何愁不夢想成真?
秋天這個人,潘美蓮是了解的,雖然之前悟得不是很透切,讓她失去了他,卻讓她總結出一條潘氏定律:不是他討厭的人,他都有可能喜歡她或者愛上她。
還是那句話,隻要秋天不結婚,誰都有可能成為他下一任妻子,包括此刻睡在她身邊的李靜。
潘美蓮也算是過來人了,能看不出李靜那點小心思嗎?她不說,並不代表她不想啊。
潘美蓮看了看身邊的李靜,見她還在期待她回答剛才那個問題,尷尬地衝她笑笑,說:“許總裁隻是有點輕微的狐臭,我對她身上的氣味有些敏感,可能在別人眼裏那種狐臭就會變成一種幽香了。同性相斥,異性相吸嘛……”
聽了潘美蓮的話,李靜憂心忡忡地問:“QQ哥喜歡嗎?”
潘美蓮一愣,沒想到她問得這麼直接,連腹稿都不打,一時真不知道該怎麼回答她,有些難為情地說:“這個我不知道……”
李靜心裏藏不住事,快言快語地問:“你不是QQ哥的前女友嗎?你跟他在一起三年,呆的時間最長的了,應該比誰都了解QQ哥……”
潘美蓮略顯不悅地埋怨:“你哥不是跟QQ是十幾二十年的好朋友嗎?你應該比我們之中的任何都人先認識QQ吧?”
“是的,我是比你們都先認識他,但是我的年齡跟他相差十歲,我們之間有代溝,而且之前我非常討厭他。”
說到以前,那種討厭他的那種情緒一不小心又流露出來。
稍微整理了一下,說:“有件事你可能還不知道,他大學剛畢業的時候,天天去我家喝酒,也不是我家啦,是我哥用我家改成了飯店,他就在我哥的飯店喝酒,幾乎是天天去喝酒,也不是天天去喝酒啦,QQ哥是業務員,經常出差,出差在外他喝不喝我就不知道了。不過回到桂城後,他就會天天來我家喝酒,每次都喝得酩酊大醉,然後就叫著一個女人的名字。後來我從我哥哥的嘴裏才知道,那個女人是他的大學同學。喜歡一個人,把她娶回家就得了,何必借酒澆愁?能有點擔當不?後來我哥告訴我,他的那個女朋友喜歡大城市生活,他不想讓她跟著他來小城市受苦,所以放棄了,就整天借酒澆愁,麻痹自己的腦神經……”
可能是很久沒有找到一個傾訴的對象,李靜像竹筒子倒豆子一句不留地抖出來了,聽得潘美蓮一驚一乍的。
不用問,她也知道李靜說的是自己。畢竟那是兩人的初戀,兩人都用情很專很深,要不然她也用不著五年才答應林雪峰的求婚了,也不會在新婚之夜的第三天才把自己為他守身如玉的身子交給林雪峰了。
這一切都是為了他,她提議秋天當林雪峰的伴郎也是為了刺激他的神經,隻要他的一個眼神她就立馬跟他走,哪怕是在婚禮,她也會毫不猶豫地跟他走,可是他沒有,當時他連一個正眼也沒有給她,好像是從來沒有認識她這個人是的。
這個神經病,他寧願一個人喝苦酒,也不願跟她共飲美酒!
還好意思說她向往大城市生活。
大城市多姿多彩的生活,誰不喜歡啊,以前你不是也經常流露出對大城市的向往,你隻不過是怕別人罵你是白眼狼,才回到桂城的。
你有叫我跟你一起回桂城嗎?你跟我商量過回桂城的事嗎?
潘美蓮真想逮住他問一問,把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前因後果說個清楚明白,可是轉念一想,事情都過去這麼多年了,何必再追究誰對誰錯。
李靜沒有感覺到她的不快,側著身子問:“潘姐,你還喜歡他嗎?”
喜歡嘛,說不出口,畢竟她已為人妻。
說不喜歡,也不好意思說,好像心裏麵還是有那麼一點點喜歡他。
糾結了半天,潘美蓮說:“我們已經成為過去式了。”
不甘又怎麼樣?她跟他的關係早就已經有結局了。
“也是,現在在他眼裏隻有那個陽小陽,其他的人都是陪襯。”李靜輕歎一聲。
秋天身邊的好幾個女人都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隻是陪襯,也就是他人生中一個匆匆過客,有點甚至連一個過客也談不上。
就像一部電視劇一樣,無論你怎麼努力,配角就是配角,永遠也無法成為女一號。
明明會是這樣的一個結果,他們還是想跟他在一起,哪怕就在他身邊偷偷地看上一眼,她們就心滿意足了。
這樣的要求不高吧?你們不會認為她們賤吧?
感覺到李靜的情緒不對,潘美蓮想到了李靜看秋天的眼神。
李靜把對秋天那種愛隱藏得很深,秋天也隻是簡單地跟他們介紹,她是他朋友的妹妹,但是誰都看得出來這個妹妹不簡單。
潘美蓮好奇地問:“剛才你不是說,你很討厭他嗎?”
“以前,我是很討厭她,在我的心裏他就是一個酒鬼,充其量是一個比較帥氣比較文雅的酒鬼而已。說他帥氣,是因為酒鬼給我的形象是蓬頭垢麵衣冠不整,而他倒好,頭發依然整齊光潔,衣服上也聞不到絲毫的酒味。說他比較文雅,是因為……想必你應該知道,喝醉了酒的人酒勁上來就會隨時隨地嘔吐,可是他不一樣,明明知道快要吐了,還是強忍著,跟大家打一聲招呼,說是要上洗手間,走路的姿勢也很優越,讓人看不出破綻。走進洗手間,他便關上了門,讓人覺得他是真的在上廁所。嘔吐的時候,也沒有聲音,不像有些人,嘔吐的時候大吼大叫,隔幾條街都能聽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