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尋找出路(1 / 2)

“我考慮過了,如果真要營救你的妹妹,二十萬恐怕不行,因為她不在我的管轄範圍之內,我得用錢去跟天堂之路進行交涉,還需要賄賂她們之中的人,這麼一點是不夠用的。你再加多一倍,四十萬吧!”鬼魂考慮良久之後,終於道。

吳用心裏竊笑,這家夥終於上當了。但他表麵卻裝出一副無法接受的樣子,道:“你怎麼能這麼漫天要價呢?本來兩個人隻要二十萬的,可你卻一下子增加了一倍。就算是我妹妹在天堂之路裏,營救她需要疏通關係費,那也隻是她的那部分增加十萬而已啊,怎麼連我的也一起漲了呢?你太不厚道了。”其實,隻要能出去,付出再大的代價他也願意的,但他知道,自己越是表現得小氣,越是跟她斤斤計較,她就越覺得做這交易是劃得來的,相反,如果自己非常猴急,一副滿不在乎的樣子,她反而會認為,是自己吃虧了,要不然,那家夥怎麼會那麼爽快呢!

“你那麼小氣幹嗎?你以為我掙這點錢容易啊,得越界,得冒著引起外交糾紛的風險,還得浪費我那麼多的時間去幫你尋人。如果不是最近經濟環境不好,掙錢艱難,我才不會答應幫你做這樣的事呢。你可知道,我在經濟環境好的時候,一小時掙多少錢嗎?單單是出租幹燥之地,我就可以收入數萬,而且幹燥之地的出租是以分鍾算的,不像現在,以小時來算,價格還那麼低,我真的是虧死了,我!至於出租床鋪的收入和提供飲食的收入,多得你都不敢想象!”

“那你也應該懂得,此一時彼一時的道理啊。說不定,我的上一輩子,還是個世界首富,金銀珠寶多得,數都數不清呢!如果我是那樣的,我又怎麼會在乎這幾十萬塊?”

“我不管,反正四十萬是市場價,你接受就做,不接受,你就在這裏等著,反正我已經虧本了,等多久都無所謂。”價錢談不攏,鬼魂幹脆就靠耍賴,這是女孩們鬥不過別人時的典型做法,沒想到鬼魂居然也繼承了。

時機成熟就出手吧。吳用裝作很心痛的樣子道:“好吧,我服了你了,我再也不願在這地獄裏多呆一分鍾。就按你說的,四十萬成交。現在能帶我出去了嗎?”

“暫時還不行,現在這地獄之水的水位那麼高,我想,你也不願意潛入水底去找出口吧?而且你隻在幹燥之地上站了半個小時,還沒到規定的時間呢。我可不是個不守信用的人,你不在上麵站夠一個小時,我就不讓你走。”

“有沒有搞錯啊,鬼魂大姐,請你尊重一下消費者的權益好不好?我不想接受服務了,可以隨時終止的,錢我已經按照你的要求給你了,我不要你退回來了,這樣還不行麼?”碰到這樣較真的鬼魂,吳用也隻有抓狂的份。

“不行,我跟你交易,等於口頭上形成了一個協議合同,既然是訂立了合同,任何人就不得以任何借口去違反,如果合同都能隨意違反,那麼這合同還有什麼法律效力呢?所以,你一定得接受完我的服務,絕不能提前退出,更不能拖延,如果你違反了上述條款,你就得承擔撕毀合同的責任,我是有權利追究你違反合同給我造成的損失的。”吳用雖然是個警察,但他並沒有接受過正宗的法律知識培訓,竟然被鬼魂合同不合同的繞來繞去,給她繞暈了,半天都說不出反駁她的理由來。

半個小時之後,那滔天的地獄之水,終於緩緩地退去了。吳用正看著退去的地獄之水感慨萬千,耳邊卻傳來鬼魂的聲音道:“時間已經到了,你快點離開幹燥之地。”

“可是,下麵的水位還有一米多,現在下去,我又要泡在那又髒又臭的地獄之水裏了。”

“怎麼?你想違反合同是不是?違反合同的後果可是很嚴重的,你可要想清楚了。”

吳用知道,跟這樣的人是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的,泡就泡吧,反正一個小時之前已經泡過了,再多泡一次也沒有什麼關係。吳用於是一聲不響地跳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