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受害者的前男友叫吳鬆,他是一位商業大亨的兒子,錢財自然不必說了,他也是有名的花花公子。據他交代,他是去年底跟受害者認識的,當時受害者是一家商場的經理。但他們雙方交往一段時間後,他們卻發現彼此的性格不合,到後來幾乎每天都要吵一次架。後來他們不得不在今年的四月份分手了,分手時,他還賠了好幾十萬的分手費給受害者。對於受害者發生這樣的事情,他也感到很悲憤,表示無論花多少錢,他都支持警方盡快抓到凶手。”
“如此說來,他跟受害者的感情倒沒有太大的問題,不會嚴重到為了感情或錢財去謀殺受害者的程度。基本上可以將他排除在疑犯之外了。”吳用若有所思地道。
“第二條,”鍾思欣白了吳用一眼,繼續道,“受害者生前是萬佳商場的營業部經理,是個典型的職業白領。根據萬佳商場的員工反映,受害者對工作非常積極負責,有時一天工作12個小時以上。這導致了她的交友圈子不廣,將近三十歲了還是單身一人,而且除了前男友在她們交往的那段時間裏,經常來接她出去玩外,其餘時間都很少見到有人來找她……”
“等等,她在商場工作的時間長嗎?”吳用突然打斷她的話問道。
“將近五年了,她從學校一畢業就到商場來工作。”
“她對待員工怎麼樣?員工的評價好嗎?”
“員工反映說,她對員工很嚴格,要求絕對不能遲到早退,甚至不能在上班時間聚集在一起聊天,要主動地向顧客介紹推薦商品。這難免讓一些員工產生一些怨言。但她要求雖然嚴格,卻做得並不過分,她所做的事,都是在她的職責範圍內的,符合商場裏的規定。所以盡管她得罪了不少的員工,但都是些小恨小怨,上升不到搶劫殺人的程度。”
“最近商場有沒有發生過比較特別的事?比如顧客對某些服務不滿意,投訴、爭執等?”
“好像沒有吧?我沒問他們這個問題,我想,如果有比較特別的事,他們應該會告訴我的。”鍾思欣搔搔頭,有些不好意思地道。
吳用皺了皺眉頭,欲言又止道:“同誌,他們不是警察,不可能知道哪些細節是有價值的,哪些是沒價值的。作為一個辦案人員,我們需要主動地去詢問我們想知道的內情,引導他們把有價值的東西說出來,如果他們都知道是怎麼回事了,還要我們去調查嗎?直接通知武警去抓罪犯得了!”
聽了吳用的話,鍾思欣的臉白一陣紅一陣,胸脯在劇烈地起伏著,她再也沒想到,自己辛苦了一夜,得不到他的嘉獎不說,還挨這樣當麵教訓一頓。這都是什麼跟什麼嘛,就算不接受自己的示愛也不必這樣無情啊。哼,天下又不隻是你一個男人,比你帥的男人多得是了。拽什麼拽呀,大門牙,本小姐明天就去找一個比你帥比你有地位的,哼!鍾思欣想到這,頭一甩走了,也不管吳用還有什麼需要向她刺探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