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嫌疑對象(1 / 2)

“小鍾,你手機上的相機分辨率怎樣?拍的照清晰嗎?”

“還可以,我的手機是1999元的小米,拍照效果不比蘋果差。怎麼?發現什麼了嗎?”對於吳用的突然提問,鍾思欣感到有些奇怪,她臉上的紅暈還沒有褪去,剛才的那一幕實在是太丟人了。也難怪她會有這樣的想法,吳用實在是壞師傅的典型,誤人子弟,害人不淺啊!

“唔,你拿來,我把它左手食指的這個指甲拍下來,我要多拍幾張,以便跟早上拍的相比較。”吳用並沒有注意到鍾思欣感情的變化,他現在全身心都投入到工作中了。

“這沒什麼好奇怪的啊,劉法醫檢查過屍體,她在屍體上留下檢查的痕跡也不是什麼稀罕事!”鍾思欣並不明白吳用的發現有什麼意義,那一點點痕跡能說明什麼。

“不是,如果是她留下的,她可能發現了什麼。但她為什麼不在報告裏提到呢?她是不是在隱瞞什麼?如果不是她……不行,你得幫我一個忙,去查一下今天除了劉法醫外,還有誰進過這停屍房以及誰接觸過屍體。”

看來藍警官確實是發現了重大的線索,否則他也不會那麼緊張著急地要去調查排除嫌疑人。鍾思欣於是在幫吳用把屍體推回屍體冷凍櫃後,著手去調查吳用所說的問題了。

吳用盡管將劉法醫列為懷疑對象,但支持這懷疑成立的證據嚴重不足,首先是作案動機問題,如果僅是為了錢財,她當法醫的收入並不低,一個月有五六千塊,這還不包括各種獎金、特殊津貼等福利,在W市這個經濟還不算十分發達的省會城市,以她這樣的收入水平,要買房買車並不是什麼遙不可及的事,她沒必要冒著那麼大風險去搶劫,她是懂法律的,知道那會有什麼樣的後果;如果是為了情愛,她更不可能同時與兩個女子結仇,她的丈夫真有那麼花心,同時去沾惹上那麼多女人麼?其次是手法問題,試想她隻是一個女子,如何有那麼大的力氣去劫持別人,令受害者毫無招架之力?最後是屍體的處理問題,如果真是她作的案,她完全可以利用工作的便利,將屍體放到停屍房裏,以假亂真,讓他們直接火化了事,而沒必要搞出那麼複雜的作案現場來。綜合以上的種種分析,吳用覺得劉法醫作案的可能性不大,隻是既然發現了線索,總要循著線索查下去的,無論最後的結果如何,答案都是真實的,不會冤枉哪一個好人。

“藍警官,現在已經過了下班時間了,法醫室裏沒幾個人。呃,為了辦案的需要,我把剩下的幾個人都帶來了,包括雜工什麼的,你有話就問他們吧。”吳用在劉法醫的辦公室裏尚未理直這個線索問題,鍾思欣便將三個人帶到了吳用的麵前。

從問話中得知,三個人中,穿著白大褂戴著黑色無框中度近視眼鏡高高瘦瘦的青年叫卜貴,他是劉法醫的助手,經常跟著她一起去檢測屍體的。吳用問他為什麼這麼晚了還不下班回去,他回答道,因為劉法醫交給他檢測的一項任務還沒有完成,他想趁現在還有一點時間,趕緊做完它,以便明天將報告交上去。當吳用問到他,今天都有什麼人進入過停屍房時,他的神情有點古怪,道,據他所知,他整個中午都和劉法醫在檢測早上發現的那具女屍,下午則跟劉法醫在化驗室化驗中午從屍體上找到的痕跡,期間還有誰進入過停屍房他也不是很清楚,因為停屍房在上班時間是不上鎖的,下班後才象征性地用一把很容易弄開的鎖鎖一下。